你们可以把我叫作“住在欧扎克的艾米”,此刻我正舒舒服服地躲在那些名叫“藏身地”的小屋中(还有比这“藏身地”小屋更贴切的名字吗),静待自己布置下的机关发挥作用。
眼下我已经摆脱了尼克,但他却比以往任何时刻都更加占据我的思绪。昨天晚上十点零四分,我的一次性手机响了(没错,尼克,你可不是唯一一个会玩这套“秘密手机”老把戏的人)。打电话来的是报警器公司,我当然没有接电话,但现在我知道尼克已经找到了他父亲家,这也意味着他破解了第三条提示。在失踪前,我已提前两个星期修改了安全密码,把自己的“秘密手机”号改成了首要联系人。我能想象尼克手持我留下的提示,迈步踏进他父亲那栋布满灰尘的老房子,笨手笨脚地摆弄着警报器密码……接着时间来不及了,屋里响起一片喧哗——“哔、哔、哔哔哔!”尼克的手机被我设成了备用联系号码,警报器公司只有在联系不上我时才会打电话给他,不过显而易见,公司不可能联系上我。
看来尼克已经引发了警报器,又和警报器公司的人通过电话,这样一来就会留下证据:在我失踪以后,尼克曾经去过他父亲的旧宅。该证据给我的计划撑了腰,它并非万无一失,但它本就无须万无一失,毕竟我已经留下足够多的线索让警方把罪名落到尼克身上:人为布置过的案发现场、被擦拭过的血迹,再加上一大堆信用卡账单。就算警方无能透顶,他们也不会错过这些证据,而且诺伊尔很快就会把我怀孕的消息传开,如果目前她还没有讲出那则消息的话。一旦警方再查出安迪那随叫随到的贱货,这一堆线索就已经让尼克翻不了身了,其他那些旁枝末节的证据不过是用来调味的作料,那都是多么有趣的机关呀!我是个诡计多端的女人,这一点真是深得我的欢心。
埃伦 阿博特也在我的计划之中,毕竟她主持着本国最大牌的犯罪新闻有线电视节目。我极为钟爱埃伦
阿博特,她在节目里一心护着失踪女性,再说,一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她的攻击简直毫不留情,而那些犯罪嫌疑人通常是涉案女子的丈夫。埃伦
阿博特代表着美国女性的正义之声,因此我真心乐意让她来报道我的故事。公众必须通通站到尼克的对立面:众人的“心肝宝贝”尼克花了无数心思担心自己是否讨人喜欢,却立即就会发现世人通通恨他恨得咬牙,这也是给尼克的一种惩罚,恰似将他送进大牢。与此同时,我还得靠埃伦的节目了解调查的进度,比如警方是否已经找到了我的日记?警方是否查出了安迪这条线索?他们是否已经发现人寿保险突然上涨了一大截?说起来,这恰是整个计划中最折磨我的地方:我得等着那些脑子不够使的人们理出头绪来。
每过一个小时我就瞧一瞧屋里的电视机,希望看到埃伦报道我的故事。她一定会报道我的故事,因为我看不出她有任何理由不选这则报道:我长得颇为貌美,尼克也长得颇为英俊,再说我背后还有《小魔女艾米》那个噱头。还没有等到正午,埃伦便突然爆了料,允诺会带来一则特别报道。我没有换台,只是定定地盯着电视,心中暗自催促:“快点儿,埃伦。”当然,这句话也可以说成:“快点儿,‘埃伦新闻秀’节目。”我与埃伦有个共同点,我们俩都把某个有血有肉的人和某种形象集于一身,我是活生生的艾米,也是“小魔女艾米”,埃伦是活生生的埃伦,也是“埃伦新闻秀”。
屏幕上出现了一则卫生棉条广告和一则洗涤剂广告,随后又来了卫生巾广告和清洁剂广告,似乎在告诉人们:女人们要么在流血,要么就是在做清洁。
过了片刻,屏幕上总算出现了关于我的报道!我闪亮登场了!
埃伦雷霆万钧地在电视上现了身,一双怒目睁得好似“猫王”一般炯炯有神,我立刻知道有好戏看了。屏幕上出现了几张我的照片,看上去艳光四射,随后是尼克在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的一张照片,他的脸上露出一缕魅惑的笑容,看上去与该场面极不融洽。埃伦带来了一则消息:警方已经在多个地点搜寻了这位“年轻美貌、备受宠爱的女子”,但至今仍然一无所获;与此同时,她还带来了另一则消息:尼克已经给自己下了套。各方面正在搜寻我的下落,他却跟一位八竿子打不着的路人拍上了照片,显然正是这一点引得埃伦上了钩,看得出她对此真是一腔怒火。照片中的尼克摆出一副招蜂引蝶的姿态,一张脸紧贴着陌生女人的面孔,仿佛两人正在共度欢乐时光。
瞧瞧这个傻瓜,我真是开心得不得了。
埃伦
阿博特正揪着我家后院直通密西西比河这件事不放,我听了有些好奇:难道尼克电脑上的搜索记录已经走漏了风声?我倒是已经确保他的电脑搜索过密西西比河上的水闸和水坝,谷歌的搜索记录里还曾经把“密西西比河浮尸”当作关键词。坦率地讲,密西西比河确实有可能把我的身子一路卷到海里去,尽管这种事情概率不大,但毕竟有过先例。实际上,我为自己感到几许悲哀,想象着自己苗条苍白、一丝不挂的身体漂浮在水波之中,一条光溜溜的腿上沾满了蜗牛,头发好似海藻一般四散开来,一直漂到海中渐渐沉底,身上的肌肤一缕又一缕无力地剥落,一身血肉渐渐溶入水中,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
不过我的想法也太浪漫了一点儿,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尼克真的动手杀了我,我想他只会把我的身子装进一只垃圾袋,然后驱车开到方圆六十英里内的某个垃圾填埋场一扔了事,他甚至还会随手多带几样本来就要扔的东西,比如带上那个坏了却懒得去修的烤面包机,再带上他一直想扔的一摞家用录像带,好让那一趟去得更划算一些。
我也正在学习如何活出效率:如果一个女孩已经“不在人世”的话,那她少不得要算着钱过日子。在下定决心销声匿迹之后,我曾经给自己留足了十二个月的时间来做好计划并存好现金,随后才真的销声匿迹。大多数谋杀案的主事人落入法网都是因为一点:他们没有那份自控力去耐心等待。眼下我共有现钞10200美元,如果这10200美元是在一个月之内取出来的话,人们只怕早就已经瞧出了端倪,但我用尼克的名义办了那些信用卡,不仅让尼克显得活像一个贪得无厌的骗子,还能从中存下一笔现金。数月以来,我又细水长流地从自家银行账户里一点儿一点儿地取了一笔钱,每次取200美金或300美金,总之不会引人注目,最后凑齐了4400美金。除此以外,我还从尼克的口袋里偷了些现钞,一会儿偷20块,一会儿偷10块,故意慢慢地把钱存起来,仿佛把每天去星巴克吃早餐的钱都放进一个存钱罐里,结果到年底存下了1500美金。对了,每次去“酒吧”的时候,我还总会从装小费的罐子里顺手牵羊拿点儿现金,我敢肯定尼克把缺了的钱怪在了玛戈头上,玛戈则把那笔钱怪在了尼克头上,但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吭声,因为他们都替对方觉得难过。
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证明自己在攒钱时很小心,在“动手自杀”之前,这笔生活费对我来说足够了。我要躲起来一阵子,好好瞧着兰斯 尼古拉斯
邓恩沦为世人所不齿的丑角,看着尼克被抓起来、上庭、最后大踏步地进了监狱,糊里糊涂地穿上了一身橙色囚衣,戴上了一副手铐;我要看着尼克一身大汗地挣扎,满嘴声称自己清白无辜,却还是逃不过牢狱之灾。在这之后,我将沿着密西西比河向南部墨西哥湾进发——人们正以为艾米的浮尸在墨西哥湾呢。我会报名参加游轮酒宴之类的旅程,总之那趟旅程无须暴露自己的身份却又能送我抵达水波深处,那时我会伴着一大杯杜松子酒吞下安眠药,趁着无人注意时静悄悄地从游轮边上跳进水中,在口袋里装上石块,跟弗吉尼亚
伍尔夫一样投水自尽。投水自尽这一手段需要自控力,但自控力在我身上绝对不缺,人们有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现我的尸体,也有可能尸体在好几个星期或好几个月后会重新浮上水面,那时我的尸身已经腐坏到无法追查死亡时间的程度,而它将向世人呈上最后一份证据,以确保尼克最终走向死刑。
我原本倒是很乐意等到尼克绝命的那一天,但鉴于美国司法系统的这副德行,尼克可能要等好几年才能等来死刑,而我既没有足够的钱,也等不了这么久,我已经准备好紧跟着那些名叫“希望”的女孩奔赴黄泉了。
不过我并没有完全照着原计划花钱,反而多花了五百美金来打扮这间小屋,添了舒服的床单和一盏像样的灯,又换上了新毛巾,那些用过多年的毛巾已经硬得能直挺挺地立起来啦。与此同时,我也设法做到随遇而安:几间小木屋外住着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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