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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灵城,山雨来风满东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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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天时间,不够特别部队的伤病员用来恢复战力。除了本来伤势最轻又有雄厚神力作保障的陈尔诺基本痊愈外,余下三人中安陵魆情况最佳,好了个七七八八,妖气透支的伊乱传芳只恢复了四五成妖力,身体素质超强的英舞飏外伤已无大碍,但内伤仍需调理,总体而言,二女此时的战斗力大概只有平时的一半。

    然而,七天时间,已足够魔族完成在灵城的部署。准确地讲,魔族的攻击力量在第六天夜里到第七天凌晨这段时间做好了最后的准备,只待天亮发起进攻。

    灵城北部的山林中,隐藏着三万具仿佛重新活了过来的人和动物的骸骨。这是一支队列森然气象也森然的森森枯骨大军,它们排列成战阵队形,安静地等待着出击的指令。

    在战阵后面的山坡上有两个魔族男子,一个守着底部埋在土里的一尊炼魂鼎,另一个站在更高一点的地方,身旁插着一杆驭骨幡。这两件法宝的主人是“殖之魔将”凌骴,这两个魔族则是他的弟子。

    以魔界强大魔兽的内丹为主要原料,辅以陵渊谷地的万年积尸气,凌骴使用炼魂鼎可炼制出一次性傀儡魂魄丸。以炼魂鼎为核心布设法阵,在施法者能力范围内,每一枚魂魄丸可吸引一具尸骸破土前来,附着其上后,可在三日内令其重获生机。这三万具骸骨便有三万颗魂魄丸,平均来讲,一颗内丹可炼制一百枚魂魄丸,这就意味着凌骴至少击杀过三百只强大的魔兽!事实上,他所拥有的魂魄丸远不止三万之数,天晓得他到底取过多少魔兽的性命。而每一头称得上“强大”二字的魔兽,一个魔军百人队都很难将其击杀。仅凭这一点,就可以证明凌骴的强大。

    傀儡魂魄丸附着后的骸骨,便是傀儡骸骨,暂时恢复了运动能力,却并无多少智慧,想让其听命于己,还要靠驭骨幡。这驭骨幡便像是傀儡骸骨的遥控器,有此幡在手,让它们干什么,它们就会干什么。

    两个徒弟的个人战力微不足道,这使得他们可以通过师父凌骴无法通过的结界裂缝进入人界。而在法术上,他们都已颇具火候,虽然无法像凌骴那样一人操控两件法宝,但各自负责一件,二人默契配合,威力也不可小觑。

    拥有数百万人口、数万平方公里面积、数百年建城史的灵城,远古时更是大型野兽的乐园,埋藏于灵城地下的人和动物骸骨的数量,绝对难以想象。不过,一来就算二魔加在一起,对傀儡的控制力也远不如凌骴,二来为了避免被过早发现,他们只能在北部山区小范围吸引骸骨,所以这次他们只带来三万枚傀儡魂魄丸——在种种限制下,操纵三万具傀儡骸骨已经是他们能力的极限。

    当然,这些都是寻常人类和动物的尸骸,个体战斗力很弱小,但是对于特别部队和只有数十人的第十镇驻灵城小队来说,三万这个数字实在太过庞大。灵城地势北高南低,三万骸骨军团挟地利之势居高临下的冲锋,绝不容易阻挡。

    ----

    灵城南部的密林中,则隐藏着两千狼匪。

    这是一支盘踞魔界东北边陲多年的彪悍匪帮,据说其战斗力之强横虽然比不上各大机动军团那样的魔族野战部队,但是在人数相当的情况下对垒,他们并不见得弱于魔族边防军。不过,这一点从未经过现实验证,虽然他们烧杀抢掠无恶不作,魔君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他们放任不管,这一次倒派上了用场。

    魔族够规模的匪帮大多喜欢选择战狼来骑乘,虽然纪律性和冲击力远逊战马,但上了狼背它是坐骑,下了狼背它也是战力,这一点是战狼的优势,毕竟战马要与骑士结合才能发挥威力,无人驾驭则几无作用,甚至若是惊慌乱奔,反倒可能给己方造成麻烦。狼匪正是因为其地盘上的野生战狼体型更大、性情更凶,帮众又善于豢养战狼,而得到了这个名号。

    此刻,两千匹战狼的嘴巴都被人用布条缠住,不发一点声音。骑在它们背上的两千名狼匪,人人都取出兵刃,或弯刀出鞘或标枪在手,人人丹田处都贴着一张“敛气符”。匪终究是匪,他们可不懂得高深的隐藏气息和形迹的法门,有了魔君给的这种符箓,魔气会被逼回体内没有丝毫外放,第十镇小队的探测设备不算先进,侦测到他们的可能性非常小。这种符箓不便宜,一次消耗两千张更是吓人的大手笔,不过,堂堂魔君像是差钱的主儿吗?

    和以往不同的是,这些悍匪的脸上,第一次全然看不见出击前那如饿狼发现羔羊般的兴奋和渴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怪的神情,其中混合着不知所措的纠结、听天由命的麻木、大难临头的紧张以及孤注一掷的疯狂。说来也难怪,这可不是他们干惯了的走私偷渡、打家劫舍,这是明火执仗地进攻人界、明目张胆地伤害人族啊!这都不叫铤而走险,这是自寻死路。想想历史上干过同类事情的家伙的下场吧:魔族军队进攻过人界许多次,每一次都最终被神族打败,然后溃退回魔界,神族在后面狗撵兔子般追、追、追,杀、杀、杀……妖族曾在人界居住上千年,一直与人族纠缠对立,结果是费劲巴力开辟妖界、灰头土脸举族迁徙,不得不奉行“惹不起躲得起”的原则——“躲得起”的是人族,“惹不起”的是神族……偶尔也有各族的高手伤害过人族,每一个都招来了神族派出的更强高手不死不休的追杀……

    狼匪,不是有整个魔界支撑的魔族正规军,其中也没人称得上高手。他们,只是一群匪徒而已。洗劫村落、毁烧房屋,擅长;欺负老幼、霸占妇女,拿手;招惹神族?那是想都不敢想、哭都没处哭、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啊。当他们接到这份活儿的时候,他们第一次后悔选择了土匪这份他们曾认为很有前途的职业。

    不,不能用“接活儿”这个词。别说他们没得到任何好处,就算用金山银山钻石山做酬金,这样的活儿他们也不会接。他们贪婪,可正因为贪婪才更惜命,钱再多没命花有什么用?然而,又因为他们惜命,这个活儿才无法拒绝。

    匪首一如往昔地一马——一狼当先,位于队伍的最前方。作为魔界顶尖的匪帮头目,他的本名其实少有人提起,广为流传的是他的绰号“赤翎狼”——因为喜欢拉风炫酷造型的他,总在头盔后面插着两根长长的火红雉鸡尾。可是现在,就算插上凤凰的羽毛也显不出威武,雉鸡翎和主人一样蔫头耷脑、毫无生气。

    杀人如麻、胆大包天的他,想起七日前那个夜晚发生的事,仍觉不寒而栗。

    狼匪是魔界有数的大匪帮,算上家属和掳来的仆佣、奴隶,共有上万之众,战力也有三千。那夜突然来了一个魔族,只是独自一个人啊,竟在一炷香时间内将他们全数拿下!这也太夸张了。赤翎狼为人凶狠,脑子却很清楚,对方不光手段超强,来头必然也是极大,知道自己打不过也惹不起,早早就投降了。只是,他的副手却带着本部五百兵马宁死不降。

    对方看起来老态龙钟似乎行将就木,更奇奇怪怪地用铁链拖着一口沉重棺材和一块无字墓碑,说了句“那就去死吧”,便动了手,没有半点手下留情的意思。那老家伙太可怕了,是自诩见多识广的赤翎狼从所未见的可怕,他都没看清对方如何出的招,弹指间,副手和五百弟兄便灰飞烟灭。这一下,哪里还有人敢不顺从。

    对方的要求很简单,就是要赤翎狼带人按照对方的指示进攻灵城。不答应,马上就死,上万人哪,包括老人、妇女和孩子,甚至包括看门狗、打鸣鸡、拉磨驴,狼匪匪巢中只要是能喘气的,一个不留。若答应,只要能尽快杀光神族驻守灵城的所有人,就有一丝机会赶在神族援兵到来前撤回魔界,回得来的就能活命。就算一个都回不来,至少大伙留在魔界的家人还能活下去。要知道,狼匪已存在多年,其中骨干大多已成家。

    他们有选择吗?没有。明知是死,也得硬着头皮上了。更何况,赤翎狼的确当得起“见多识广”四字评价,他已然通过那年老魔族从不离身的棺材和墓碑认出了对方的身份——居然是四大魔王之一的“倦老魔王”乐月寒!在这样一位在魔界乃至整个天地间都少有敌手的绝顶高手面前,最后一点可怜的侥幸心理也不复存在。他本来是考虑过撇下兄弟们、撇下基业,偷偷带着老婆孩子逃走,找地方藏起来的。甚至带不走家眷也要寻机会独自脱身,孑然一身浪迹天涯也好过丢掉性命,反正他永远随身带着大量钱财,有钱还愁没老婆?有了老婆自然可再生孩儿。然而面对的是魔王他便鼓不起行动的勇气——堂堂魔王还能让个区区匪首从自己眼皮底下溜走?即便一时成功脱逃,可惹恼了一位魔王,天大地大,又能去哪里躲藏?结果仍是一死,却只会死得更惨。

    除了副手那五百人战死,再刨去当日在最初的抵抗中受伤和之前已有的伤员,赤翎狼无可奈何之下点齐两千人,抱着死中求生的一丝希望,在此后的几天时间里按乐月寒的安排分批次潜入人界。现在,已完成集结、列成阵势。

    他看了看时间,长叹一声,手中狼牙棒向灵城方向一指,惨然叫道:“儿郎们,为了一线生机,为了家人的安全,把命拼了吧!”

    ----

    这支千人队来自于魔族第十二军团,由六百重装重甲步兵、三百轻装快速步兵和一百弓弩手组成。在魔族二十个军团中,第十二军团虽是甲等却非主力,无论实际战力还是军内地位都远远无法和几大精锐相比。不过,渗透、潜伏却是他们所长,尤其这次派遣的部队更善于团队协同作战而单兵实力并不强,所以他们和狼匪一样可以相对顺利地混进人界。

    千夫长的脸色比赤翎狼好得多,他并非不知此次任务九死一生,但他接到军团长貂貉亲自下达的命令时连一丁点犹豫都没有。作为一名职业军人,坚决服从命令是最基本的素质,没有半分讨价还价的余地。接了任务他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去完成,至于生死就不是他能掌控的了。若得生还,便意味着大功告成、建立功勋;若是战死,那也是军人最好的归宿,身虽陨灭,荣光长存。

    这,便是兵和匪的区别。旁人说第十二军团弱,他要用事实证明,他们可以和第二、三、五、六、七军团这些主力部队一样,一往无前、死不旋踵。所以,接到这样一个自杀性任务他也没有半点怨言,军团长貂貉把艰巨任务交到他手上,是看得起他,是对他指挥才能和忠勇之心的认可,他宁死也不愿让貂貉大人失望。唯一让他不满的,只是要与两千狼匪协同作战,但这反倒更增他的斗志——乌合之众们,睁大眼睛看清楚,为什么你们只能是匪,而我们,是无上光荣的魔族正规军!

    不过,他手下的兵士们并非都能如他这般淡定,他也理解,毕竟他们中的大多数还那么年轻,有的脸上甚至未脱稚气。他们感到紧张和畏惧很正常,在上古时期魔族数万大军曾经猛攻月余都拿不下灵城,他们这点力量哪有胜算。何况,在发动进攻后他们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神界的神族高手通过界门来到灵城增援大约需要两刻钟,而大队兵马最快也需要一个时辰能赶到。少数高手他们还能抵挡一阵,可是一旦大军前来……不,不需要大军,以十镇的战力,只要来个三千人,他的千人队、两千狼匪和三万骸骨军团就一个都逃不掉,必然是全数被歼的结局。

    通讯兵跑来对他附耳汇报了什么。

    空间裂缝么?只要能给神族带来麻烦的,在他眼中都是好东西。他盘算一下时间,现在发动进攻刚好可以配合空间裂缝的开启。不,准确地说,是空间裂缝的开启为他们的进攻提供了便利。

    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指挥自己的部下了,他不愿欺骗他们说一定可以活下来。

    “军人,得死于战场,幸也。”他高声叫道,然后伸手扯下了胸前的敛气符——再用不到这东西了。

    一千战士做了与他们的千夫长同样的动作,然后各自高举手中的兵器。如果能活就没人愿意死,但他们比狼匪更加没得选择,因为他们是军人。那就一路杀到死吧。

    千夫长拔出指挥刀,遥指灵城,大喝一声:“杀!”

    不管是双目冒火的还是脸色惨白的,一千魔兵齐声怒吼:“杀!”

    ----

    一个穿着黑色夹克、斜挎大背包、将棒球帽的帽檐压得很低的男子,正走在一座地铁站的出站通道中。人流如织,他无法提起速度,不停地闪躲和超越会让他看起来更显眼。

    他感觉到有一双犀利的眼睛正将目光锁定在自己背上,他不敢回头确认,但他相信自己的直觉。借着人群来躲避不是好办法,双方都不是人类,他的气息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对方完全不需要靠视觉来寻找他。

    他暗暗叹息:还是被盯上了啊……值得庆幸的是,自己是在完成了使命后才被发现的。

    他是魔族军官,是“刑之魔将”血衅的手下。说起来,他属于技术型军官,虽然修为不俗但战斗力很低。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血衅只派了他一人参与到这次任务中,他也当真精明强干,潜入人界多日,买好毒药、准备妥当,直到此刻行动完毕才露了行藏。

    自动贩卖机后面有一扇不起眼的小门,上了锁,却难不倒他。他手握把手,输入些许魔气便破坏了门锁的内部结构,他迅速闪身进了门。

    走在通往地铁隧道的窄窄的下行通道内,他心里稍安。这里空无一人,若跟踪者有所疏忽和走神,没留意到此处空间,自己便可躲在这里静待对方离开后再出去。即使对方追了进来,凭借蛛网般错综复杂的地下道网,自己也可与对方周旋一番再寻路逃脱。

    不过,现实很残酷,他刚走出二十几步,身后便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要命的话,站住别动。”

    他猛然转身,发现跟踪者是个年轻的人族男子,身材粗壮,一只大手中握着一把小巧的蝴蝶-刀,显见善于格斗。他心中恍然:难怪自己探知不到跟踪者的神气,对方压根就不是神族!同时,脸现惨然而决绝的笑容:他逃生的指望在于拉开距离和藏得隐蔽,眼下既然被近距离锁定,那么轻功稀松、硬功平常的他便再难摆脱追兵……被生擒和被击毙,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明知不敌也要放手一搏。

    在早高峰时段,他先后搭乘了公交车和地铁。他可不是来人界旅游的,他在拥挤的车厢中,偷偷将一百支针管中的药液注射进一百个人族的体内,无一人察觉,活儿干得很漂亮。

    以医药之术而论,血衅无疑是魔族军中头号高手。他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既长于救命也长于取命,既精于制药又精于制毒,那日魔君召见便是要向他讨一些控制类的毒药。不过,血衅一直以神族为假想敌,炼制的毒药不适用于人类,于是建议魔君向人类采购,他知道一个人类地下组织生产的毒药正好满足魔君的要求。魔君欣然同意,并拨付了购药款项。

    那个人类地下组织经营的项目多种多样,本来并不限制交易对象的种族。不过,他们能秘密存在多年,生意在地下世界做得风生水起,自有其生存之道,其中很重要的就是不能有在政治立场上有倾向性,而更重要的是不能做出明显不利于人界的事情。若是直接提供毒药给魔族,无异于冒天下之大不韪,一旦东窗事发,后果之严重绝对不是这批毒药带来的收益所能抵消的。而对魔族来说,无论是出于面子上的考虑——强大的魔族居然要求助于人类组织怎么说都有点丢脸面,还是出于对后续合作的考虑——这个人界地头蛇组织对魔族的潜在价值是难以估量的,总之,魔族也不希望被第三方轻易发现他们能够与这个人类组织建立联系。于是,买卖双方都需要一个中间人来倒一下手,协助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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