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作为男朋友的向印和作为掩护的粟春雨只能跟在身后团团转。
三人逛了将近两个小时却一无所获。粟春雨早已经饥肠辘辘,遂提议:“小意女王,能不能先让小的填一下肚子?”
“你一肚子墨水,还要怎么填?”郑意依不以为意道。
郑意依人长得漂亮,身材又高挑。但不爱运动又想保持身材的人,节食是她们最直接的选择。
粟春雨也是漂亮的,但她的漂亮是那种完全没有攻击性的,淡淡的,气质出尘,像活在世外的仙姝,越品越容易被吸引。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无比耐看。
向印曾经有过一段经典的话是用来描述她的:“我们粟粟也是美的,但是她的美乍一看不会令人觉得惊艳,没有那种艳惊四座的夸张,就非常恬淡,会让人觉得很舒适,完全没有攻击性。但往往只要一眼,就能轻易记住。或许我十几岁二十来岁的时候会被郑意依的美貌所吸引,但当我想成家立业的时候,我会选粟粟。”
粟春雨了然地点头,做总结性发言:“就是我不配拥有爱情呗,喜欢我的人只是觉得我合适,而不是因为我漂亮。”
向印不知道是自己的话说的太简略,还是粟春雨的联想能力太丰富,总之他的话被曲解了。
对于粟春雨这种视美食为天又美而不自知的人来说,节食保持身材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也是罪恶之源,对不起中华人民对美食的探索。
她一脸苦大仇深地跟郑美人讲道理:“郑姐姐,人是铁饭是钢啊。”
后者显然不这么认为,自动忽略了她的请求。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还是有些绵弱的,她试图拉拢向印结盟,“小印子,你也饿了吧。”
生怕这个时候向印还站在郑意依那边,粟春雨拼命对他眨眼睛,好在皇天不负苦心人,她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小意,我们先去吃一点东西再逛吧,我也有些饿了。”向印说。
事实证明,盟友的力量是无限的,向印的话一出,郑意依就乖乖就范了。
三人选了一家火锅店解决午餐。
吃饱喝足后,他们再一次投入到购物的狂潮中。
郑意依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对于逛了快两个小时还两手空空的战绩,大小姐是耿耿于怀的。
粟春雨见状,心知这一天恐怕要逛到灯火阑珊才能作罢,在那一对儿有商有量地讨论到底该选蓝色还是白色的连衣裙时,明智地选择了尿遁。
从商场洗手间出来去找他们汇合,路过保洁道具间时,粟春雨的视线里陡然撞进一道颀长的身影。
那人侧身贴在墙上,一条腿半曲着,垂在身侧的左手大拇指与食指间夹着一根点燃的香烟,青烟徐徐,袅袅娜娜地向上飘散。
她直觉得那只手真是漂亮,干净修长,均称有力,手指懒懒地垂落,轮廓清晰可见,打在墙上的剪影更是完美的无懈可击,堪比漫画人物之手。
粟春雨有轻微的恋手癖好,对于好看的手,尤其是男生的手,她总会下意识地多观察两眼。她认识的男生里,冯思洋的手最好看,向印的次之,但冯思洋写的字跟小学生没什么两样,她自动将第一的位置留给了向印。
而眼前的这只手,她分明只看了个轮廓,却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精致好看是其次,这只手让她想起一个人来。
那个叫言谢的一班的男生。她在考化学的时候,有幸见过言谢的一双手,极其漂亮,十指修长精瘦,骨节粗细分明,指甲贴着指尖修剪得干净利落,饱满又服帖。
他从后排收考卷一路来到第一排那会儿,粟春雨正修改完写错的化学式,准备交试卷时,两根修长的手指落在她的试卷上,指着姓名那一栏,她这才发现自己忘了写名字。
不知为何,已经是交卷的时间,她不但不着急写名字,反而还分神瞥了那只手好几眼。所以她不会忘记,言谢左手腕骨处有一颗黑色的小痣。痣很小,颜色却很深,乍看上去,就像是钢笔掸出的墨水不小心溅在那里。若不是她多瞧了几眼,真不知那竟然是一颗痣。
思及此,她的眼睛不受控地又开始乱瞟。遗憾的是,这只手外翻着,除了指尖夹着的那根烟,她看不到其他类似痣和胎记的标记。
不过,手依旧是漂亮的、好看的,就是不知道拥有如此漂亮的手的主人,是不是也跟向印和言谢一样,同时拥有一张俊逸非凡的脸庞呢?
她佯装不经意抬头,待看清后,目光瞬间定住。
可巧,那句话怎么说来着?
——说曹操,曹操到。面前的人正是言谢。
或者应该说,是抽烟的言谢。
言谢显然先看到了粟春雨。他夹烟的姿势保持不变,波澜不惊的视线平稳地落在她的脸上,不曾忽略掉她眼里一闪而过的惊愕。
“粟春雨?”他准确地喊出她的名字,若无其事地与她打招呼:“真巧。”
粟春雨不知道在想什么,眼里有情绪翻滚而过。或许她是震惊于言谢竟然会抽烟,也或许是惊讶于对方竟然认识自己。几乎在他话音落下的同时,她随即公式化微笑:“言谢同学,你好。”
言谢扯扯嘴角,满脸的无所畏惧。他换个姿势吸了一口烟后,将剩下一半的香烟摁灭在一旁的垃圾桶,然后朝她一摆手:“走了,学校见。”
粟春雨望着那道消失在拐角处的身影,一时情绪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