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发愣了,快点找地方停车。”
他今天原本要再接再厉,搞他的房地产项目,却被郑翼晨连哄带骗,外加拳打脚踢,带到中医药大学来,心情一直处于比较低落的状态。
郑翼晨白了他一眼,讥讽道:“你可真是个白眼狼,好不容易故地重游,重归母校的怀抱,你居然一副萎靡不振的表情,未免太过分了。”
李轩不甘示弱和他对视:“拜托!你难道忘了吗?我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接手家族生意,而是想要在学校开咖啡厅的吗?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来这里闲逛,什么故地重游?明明你才是白眼狼一个,毕业都快一年了,要不是你的老师邀约,估计你也没想着过来,哼!”
郑翼晨被他说的哑口无言,讪讪一笑:“是,是我的错,要不是因为我的事,估计你现在已经当上咖啡厅的老板,观看来往的超短裙大学生流口水了,哪像现在那么苦逼?在工地上见到的不是建筑图纸,策划书,就是晒得黝黑,威武雄壮的汉子,一点视觉上的福利都没能享受到。更惨的是,你现在一刻也不松懈,恨不能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到你真的累倒的时候,居然连一点津贴都没有,因为……你丫就是发工资的老板!”
“别说了!”李轩痛心疾首,眼眶泛起泪花,“本来以为咖啡和美女才是我‘帅气贵公子’的归宿,一不留神,就成了一大堆搬砖黑汉的总瓢把子。两者的落差实在太大了,呜呜,回不去了。”
郑翼晨把车停在教学楼的地下停车场,和李轩并肩而行,在校园里漫无目的的遛达。
他接到孙传文的邀请,今晚过来给毕业的师弟师妹演讲,为了不负孙传文所托,郑翼晨费尽心血,这几天一有空就在书写演讲稿,对着镜子练习,洋洋数万字,可以说是呕心沥血之作,为的就是一个一鸣惊人,满座皆惊。
他今天也是盛装出行,穿西装打领带,脚下是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李轩则是‘被迫’盛装出行,也是西装革履,不过衣服档次比郑翼晨差了一筹,没办法,谁叫今晚的主讲人是郑翼晨,小土豪总不能喧宾夺主,掩盖着他的光芒吧?
两人陆续逛了国际楼,办公楼,药王山等建筑,在图书馆和博物馆门前也留下几张合影照。
郑翼晨心血来潮,站在张仲景的雕像前,负手瞻仰他的音容笑貌,张仲景一手抚须,另一手持着半开的书卷,目中神光湛湛,尽显悲天悯人的大医形象。
郑翼晨心中顿时生起高山仰止的感觉。
“李轩,帮我拍张照。”
李轩调好摄像头的角度和焦距,将郑翼晨和雕像尽数囊括到镜头中,调侃道:“你这个样子,跟那些追星族见了明星偶像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郑翼晨放声大笑:“废话!在我面前的可是大名鼎鼎的医圣啊!千年以来,唯一能在中医医道,得到‘圣’的雅称的医家,只张仲景一人。儒家号称诸子百家,能称做‘圣’的人,只有一个至圣先师的孔子,就连孟子这种大儒,也只能称为‘亚圣’,张仲景在中医界,光照万古,他是一个标杆,代表着医者的巅峰,我拜他为偶像,理所当然!”
李轩拍完照后,郑翼晨拿过来,看了一眼,这张照片敏锐捕捉到他对先哲的仰慕和崇敬,满意的点点头:“我要拿它作为微博的头像照片,微博名也要改一下,新名字我已经想好了。”
“叫什么名字?”郑翼晨慨然说道:“就叫……‘一生俯首拜仲景’!”(写到此处,忍不住热血沸腾,恨不能仰天大叫几声,畅快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