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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闻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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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人爸爸咬着牙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扔下一句:“今天晚上八点,海天如意酒店!”之后,便急急忙忙的走人了,可是那身影怎么瞧怎么有种落荒而逃的姿势。

    闻人胜是极讨厌这种号称是家庭聚会的宴会的,各种七姑八婆大伯二叔之类的都来了。一个个为了点儿利益争夺不休,表面上却装成兄弟和睦的样子给老爷子看,真是各种虚伪他根本就不想去。所以十次内有八次都是推了的,他老爹也是知道自己儿子性格的,却还是说了这么一句,这只能代表……明天的聚会跟平时那种聚会有所不同。

    其实大体还是一样的,人还是那些人,事儿还是那些事儿,只是多了一个老爷子,老爷子年龄大了,这种家里人的聚会参加得比较少,但偶尔还是会来一趟,老人家吗都喜欢儿孙满堂的,闻人胜的爷爷闻人狂年轻的时候没少风流,正经的不正经的女人也没少招惹,各种私生子一大堆……

    但闻人狂性格可跟同一个年龄辈儿的老人不一样,他向来是推崇能力至上的,家业吗,谁有本事谁继承,没本事的吗……洗洗睡了吗还是早点儿。但老爷子在对待自己儿女的态度上,除却继承人以外,其它的都是一视同仁的,半点儿区别都没有,甭管是私生的还是婚生的,到了岁数儿子一人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收益不咸不淡的那种,不说大富大贵吗,中产阶级总算得上,再加上产业上再一人百分之一的股份,够吃够用得足足的了。

    按理说也该知足了吧大家?可惜呀。人心不足蛇吞象是自古以来的真理,都是老爷子的儿子,凭什么自己就得这么点儿东西?其它人嫉妒得都得了红眼儿病了,虽然自己手里有公司,每年还有不少分红可以拿,可是从分红就能够看得出来,老爷子手底下的产业到底有多赚钱了。

    谁嫌钱多啊?嫌钱多的岂不是傻子?老爷子的子女就没几个傻子。当然闻人爸爸除外。在一堆豺狼虎豹中,偏偏生出闻人胜这么个小绵羊,还是婚生的……不管对老爷子来说。只要不是继承人,那婚生的和私生的待遇完全没差别,所以家里的姑伯叔之类的,对闻人爸爸也没什么嫉妒不平的。毕竟不患寡而患不均吗?大家都一样有什么嫉妒的?

    嫉妒的都冲着继承人去了,七大伯八大姑的各种暗地里联手谋划自不必说。反正这点儿不痛不痒的对九叔半点儿影响都造不成,没点儿手段能从众多兄弟姐妹中脱颖而出被老爷子钦点为继承人吗?想想那都是不可能的事儿。每年那个聚会上,各种意外更不必提了,可是从来没有一次意外。成功的让九叔出过丑,反倒是其它的叔伯姑姨之类的,出了不少丑。估计都是恶果给自己个儿给咽了……不过闻人胜还一点儿挺佩服这些贪心的亲戚的,至少人家虽然目的不纯。但那毅力……十几年来契而不舍的致力于给九叔添麻烦出洋相,一般人也没有呀……

    但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其实闻人胜还是相当佩服自己九叔,他虽面上不说什么,但向来以自己的智商为傲,毕竟二百五也不是谁都能做的不是吗…………当然我说的是智商……要不是他从小就聪明懂得藏拙,估计早就被各种研究组织抓出切成片片,丧心病狂的做实验去了,老爷子再有钱那也仅取于白道上,就算****上有几个狐朋狗友的,真到了那份儿上也只是两眼一摸黑,只有抓瞎的份儿,至于国家政府?闻人胜想着指望那个还是洗洗睡吧,说不定第一个觊觎他的就是‘哗——’呢。

    聚会一年一次,至于时间吗?则是不定的,有时是在年末,有时又在年初,反正是没个准儿,不过这些又不该他操心,只要不烦他就谢天谢地了……十次聚会推了八次,当然指的是那种私地下的伯叔聚起来的,可是明天那一次,见老爹那神情,他就知道应该是一年一次的大聚会了,除了九叔就没别人负责了,这种大的聚会只要是姓闻人的(除了瘫在医院动弹不得的)就算是抱在怀里的都得在场。

    没办法老爷子的余威就是这么叼炸天的存在!虽然闻人胜从来没在那个老顽童身上看到过什么威严,但奈不住他的长辈们见着老你子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战战兢兢大气儿都不敢出一声,闻人胜光看也是醉醉哒,实在无法幻想小时候还跟自己抢过鸡蛋的,每次过来都偷偷在自己文具盒里放过毛毛虫的老顽童年轻的时候是如何酷霸狂帅拽。

    闻人胜高冷的表示:愚蠢的凡人,只有愚蠢的手段!当然老爷子从来没有让自己面瘫的孙子成功变过脸,这一直是他十分气馁的地方,但他再接再励,从来没有放弃过治疗,各种手段层出不穷,但每一次都只有被镇压的份儿。当闻人胜无数次从从书包掏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扔出去,无数次坐到散了架的椅子,睡到画了地图的床上……他终于明白他的叔伯姑姨们的韧劲儿是从哪儿来的了,合着都是遗传了这老不休的!!

    老顽童多年来小手段,从来没有被闻人胜放在心上,当然他也没有让自家高冷到极点的孙子的变过一次脸,最后他做出了一个丧心病狂的举动,他竟然在闻人胜的鞋子里放了……

    那天当闻人胜的脚丫丫,套到鞋里去,脚趾踩到软绵的一团时,一直波澜不经的脸色,终于微微一变。

    从鞋子里传来的怪怪的味道他不是没闻到,只是……再高智商的存在,也架不住香港脚这种毁形象的毛病,没人嫌过他。但闻人胜是一个有洁癖的人……他自己把自己嫌弃得不要不要的,但脚长自己身上总不能砍了去吧?怎么办?没法子,天天给鞋里喷香水儿,但脚臭汗味夹杂着香水儿,那种味道真是够酸爽的……绝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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