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厉害的主,马志宇听到过草原上的传说,驱使野兽,改变他们习性,与狼共舞,甚至是指挥它们战斗,流传已经很久了。
“你饿不饿?”
“饿啊,太子殿下!”他可一直在干活,体力消耗那么大,不饿就奇怪了。
“你把咱们布袋的干粮拿过来!咱们两个凑合着吃吧!我可不敢和这匹狼抢食!”
我也不敢啊!马志宇只好乖乖的去把干粮拿回来了,反正能有饭吃就已经不错了,他受过很多饿,有时候饭都吃不饱,肉食根本是个奢侈品!他也是运气好,跟着太子殿下,昨天才能吃到一块干肉。
剑上的免肉香味越来越浓,刘彻觉得是时候加点盐巴了,“你把袋子里面的那点盐拿出来!”
“给你!”
将盐巴均匀的撒在兔肉上,刘彻等兔肉热气散发了一部分之后,从剑上取下了金黄油亮的肥兔子,将其递到了狼嘴前。
狼王并没有着急吃,而是划拉着前足对着免背比了一下。
“给我一半?”
狼王的头微微下倾,用瓜子在兔背上勾出了一道痕,示意刘彻按这个比例分食。
刘彻把狼瓜子碰过的地方用手撕掉了,四足兽的瓜子能有多干净?吃出病就不好了,感动归感动,该做的措施还是不能遗失的。
拍了拍狼背,刘彻将带兔头的一半留了下来,另一半放在了狼嘴里。
“想不想吃?”
有些食指大动,马志宇还是拒绝道,“我不饿!太子殿下你吃吧!”
“给你你就吃!婆婆妈妈干嘛?”刘彻不由他反驳,塞到他手里。
直接吃有点单调,刘彻拿出干粮,用面饼夹着兔肉,一个简易的肉夹馍就做出来了,经过这样处理,果然吃的都更香一点,老祖宗传下来的吃法,还是很有用的。
马志宇也有样学样,太子殿下做的事情,他觉得都是有道理的,吃到嘴里,果然味道好了不少,吃起来肥而不腻,兔肉的味道经过干粮中和,口感特别好。
一天的劳动很快就过去了,狼王也溜了,吃完就走了干脆无比。
刘彻扛着铁锹,心绪有些放飞,对马志宇说道:“未来的上郡必定会成为这边塞的一道靓丽风景,重兵把守,繁华无比!”
“太子殿下,这个想法太遥远了吧?要想把这个城池打造成那个样子,这得花费多少功夫?”
“繁华当然不是一朝一夕!本宫回去就劝李广将军按我的操练方法,造出一支铁血军队,有了军队便有了保障,本宫就不信造不出来!”刘彻自信道。
在马志宇眼中,这些只有梦里出现过,正色道,“虽然不知道太子殿下要干什么,但我一定会支持您的,不怕太子你笑话,其实我做梦都想带领一支这样的军队,横扫匈奴,让他们付出血的代价!”
“本宫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而且时间会很短,你看着便是了!”
出战之前没有士气最打击人的积极性,即便这个计划八字还没有一撇,但样子还是要做出来的,要不然刘彻可就太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