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云之下,山林一片茂密。
山风微微吹过,草木间再次异动。
不远处,隐约可见,还是那熟悉灰黄色、那凶残的目光。
这次,不是十数只,而是数十只野狼。
“王大哥,你方才射死‘头狼’,它们搬‘援兵’了”。
陶朔也有些心悸,保守的说了一句:‘这次,估计有三、四十只狼,大家想好如何应对?’。
小四儿想也未想,脱口而出:‘如何应付?打呗’。
陶朔取下包袱,一条长长的布袋,上面一个个小兜子,里面是一只只的铁镖,足有十余支。
“谁会使飞镖,尽管来拿”。
陶朔将布袋拿在手中,展示在众人面前。
小四儿微微摇摇头:“我们不会使那东西,还是刀使着顺手”。
王小旗将手伸进腰间,同样系着一个小布袋。
“我有这个”,说着,他从布袋中取出几粒钢珠。
这时,一旁的程默却向陶朔要了两只铁镖,递到仲逸手中。
“我们仲大人可是身无寸铁啊,这两只镖,就当是唯一的兵器了”,程默顺手又从陶朔的包袱中取出一柄短刀。
王小旗吩咐左右:‘还是那句话,保护仲大人,大家各施所长,务必相互配合’。
一阵风过,林中再次‘刷刷……’声响。
刀光起,铁镖过,散珠落。
不过,狼群移动速度之快、之果断,丝毫不逊色。
小四儿简直是在‘抗倭’,带领着属下三名军士,拼命的砍杀,虽有些吃力,好在没有负重伤。
王小旗撒了一通钢珠后,手中那柄还未干了血迹的利刃,再次挥动,他,已是所有人当中的主力。
一通飞镖后,陶朔将一圈铁丝斜跨在肩上,手中一柄钢叉,双目注视着周围一举一动,看准了再下手。
这就是猎手与杀手的区别。
一条长枪在手,程默一通乱刺,身为翰林院侍读的跟班,按理说,他的身手应是除了仲逸外,最差的那一个。
实则不然,程默简直可以称得上高手,简直有些云里来雾里去,相当了不得。
可是,仲大人呢?
众人一通‘厮杀’之后,杀的那叫一个痛快,狼群再次被击退,看样子,短期之内,不会再来了。
“你小子,怎么回事?不是仲大人的跟班吗?”。
小四立刻冲着程默埋怨起来:“你这个跟班是怎么跟的?在京城,就这么保护你们大人吗?”。
程默一脸委屈,用力将长枪插在地上,那模样,简直要哭了:‘我只顾对付狼群,确保野狼不会扑到身后,谁知一转身,仲大人就不见了……’。
“还愣着干什么?快去找啊……”,陶朔这么一说,程默立刻将长枪拔出,左右两步,却又不知从何处而去?
“慌什么?仲大人安全的很哪”。
众人这么说着,唯独王小旗一脸的轻松,他从怀中掏出一小壶酒,轻轻抿了一口,顿时陶醉的不行:‘你们抬头看看’。
抬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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