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街上行人依旧。相比白日,此刻似乎更热闹些。那些因中秋佳节而回京走亲访友之人,自然要到四处游逛一番,家人也少不得一起陪着上街。
大酒楼也好,小菜馆也罢,陈年佳酿自是待客之道,小店散酒也未尝不可。
档次排场暂且不说,既有亲朋来访,下馆子定一桌,是必须的。
多日不见,原本想与师兄宗武痛饮一番、不醉不归,不成想才碰几杯,他却被千户所的人叫去。
说是有事。
身为千户所的千户,宗武自要前往,军务不同于普通衙门的差务,刻不容缓。
师兄走后,仲姝便与林姚姚随意说笑起来,当她看到那支白玉紫水晶的发簪时,惊讶不已。
“这羊脂玉质地不错,紫水晶更是极为难得”。
“是何人所赠,逸儿吧?”
“你师兄整日忙于军务,上次倒是为我买了一支,不过是很常见的那种”。
女人啊,总是这些事情。
好在,师姐来自凌云山、
而眼前这位阿嫂林姚姚,即便有个当指挥使的叔父,也算出自大户人家,但依旧不能超然物外。
……
从师兄家中出来后,仲逸似乎意犹未尽。
“师姐,咱们,去赏月吧?”。
仲姝苦笑道:‘赏月?街上人来人往,再说了,今晚也不是中秋之夜啊?’。
“我知道城中有个地儿,人少、也清静,风景也不错”仲逸笑道:“是夜景也不错”。
走吧,反正难得外出一次,还是夜景。
上次应该是在济南府,当时他们二人黑衣夜行,只为去驿站找那只蓝色的翡翠鸟。
“师弟,我想回凌云山,师父年事渐高,需要人照顾,这么多年东奔西走的,还是凌云山最适合”。
穿街过巷,避开来来往往的行人,此处确实安静许多。
师姐的这个决定,倒是令仲逸有些吃惊。
“当年,从义中村到凌云山时,我只有八岁,那个时候,师父五旬出头的年纪。如今十几年过去了,也才六旬之余。长命百岁之人虽不多见,但并非没有”。
仲逸笑道:“凌云山仿若仙境,以师父修身养性的至高境界,可比南山不老松”。
“那穆大娘呢”。
“穆大娘身在凌云山,无琐事烦心,她也会长命百岁。况且还有卫叔叔,他只比我们大十几岁而已”。
仲姝摇摇头:“可我还是想回去,或者向师父一样:云游四海,做些自己想做的事”。
这时,仲逸突然停下脚步道:“师姐,必须要这样做吗?我……不舍……”。
“师姐心中那个位置,永远属于你”,仲姝莞尔一笑:“为了师父著书立说的毕生心愿,我想出去看看:无论凌云山,还是其它地方,那怕天涯海角”。
“那你打算何时动身?”,仲逸知道:师姐做出的决定,自然不会轻易改变。
凌云山的人,皆是如此。
“这个嘛”,如同当初被问及紫水晶时仲逸的模样,仲姝也故作神秘道:“天机不可泄露”。
“快看,月儿好圆啊”。
……
“仲大人,别来无恙啊”。
各怀心事、走走停停,不经意间,仲逸与仲姝二人已到家门口,却见有人早就候在那里。
“石大哥?哦,不不,石大人,怎么会是你呢?快到屋里说”,仲逸的确有些意外。
石成微微一笑,并不所动。
他身后的两名随从并不陌生,前段时间一起去博野县的四名随从中,就有他们二人。
此言一出,仲逸立刻觉得似有不妥:若一个多日未见的老友,突然出现在面前,那该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更何况他们也算是生死之交呢?
但眼前的这位‘石大哥’,来头太大:锦衣卫北镇抚司的千户大人。
这些人,除执行秘密任务外,剩下的就全是-------秘密了。
要说交情,难啊。
堂堂锦衣卫的千户,能在博野县听他差遣,如今又能叫一声‘仲大人’,已格外开恩了。
“进屋就算了,我这次来,是请仲大人进宫的”,石成如实说道。
“请?进宫?”,仲逸诧道:‘就此刻?’。
“仲大人,我们的规矩,你是知道的:奉命行事”,换做别人,石成绝不会解释这一句。
仲逸哪里知道?皇上在夜晚传唤臣子议事,已不是第一次了。
“是是是,这就去,走吧”,仲逸将随身携带之物交于仲姝,立刻随石城而去。
“石大人,上次与我们同行的靳大哥,到底是不是你们锦衣卫的?”,才走几步,仲逸又忍不住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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