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因此反悔了,他还得找地哭去呢。
“哼!”洛施对着哥哥做了个鬼脸,扭头去了厨房。
“疯子,走吧,咱们去跑步,我感觉今天能支持跑一个来回。”包同学有了电脑的诱惑,顿时满血复活,浑然没了刚起床的萎靡。
“好啊!”陈枫笑的异常灿烂。
他之所以答应大头的要求,无非是想清楚了一些事情而已。昨天晚上,自从记忆消失后,很长时间里,一边消除自己的不安,一边开始自我反省。
回想自己得到天降奇遇以来,做的所有事情都透露着一股幼稚,虽然消化完了特工的记忆,但心态和阅历等等方面还需要不断加强和领会。简单说,就是他太小家子气了。
没抓住宋家这颗大树,还有打过小家子气,这两点成了他昨晚反省的重中之重。所以他早上才会如此利索的答应下来。
不就是一台电脑么?又不是买不起?又不是买了电脑大头的成绩就下降?他感觉自己过去就是太过心慈手软或者想的太多,对兄弟和朋友太不信任了。
年轻人就是要锋芒毕露,就是要张扬青春。
这样,即便记忆都失去,也不枉此生。
这是他清晨四点多对自己人生的明悟。
咳咳咳,结果,今天早上大头到大霉了。
怎么说呢?因为包同学对此次长跑很有自信,所以陈枫同学不在压制实力,没有陪跑,独自一个人用最快的速度猛的朝对岸冲刺。一开始包同学倒还跟的上,后来还没过半呢,就掉车尾了。
陈枫同学因为昨晚的无力感,决定不在拖拖拉拉的去锻炼身体,他采取最粗暴也是最有效的方法,那就是不断的运动,不断的突破自己的身体极限。
有了脑中莫名的能量改造,他有这个信心。而事实确实和他想的一样,即便全力奔跑,坚持一段时间后,他竟然并不怎么疲惫。这让他兴奋的嗷嗷直叫,其结果是包同学还在中段的时候,陈枫已经从对岸的终点赶过来,
“加油,我在前面等你哟!”
最气人的就在这里,陈枫这么剧烈的运动,竟然还能看起来很轻松,速度不减不说,还能开口说话。这把包同学刺激的不轻,他才刚刚跑到四分之一的路程,就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唯恐开口让空气倒灌进嘴里。
人比人气死人啊,大头猛的咬牙,在心里不断给自己打气,坚定的朝对岸跑去。没有了陈枫在前面领跑,他感觉这段路长了很多,这才刚开始就已经有了疲惫感。
认识到差距才有会上进,有了对比才会有攀比。作为同岁的兄弟,作为十八岁的热血青年,岂能没有攀比,岂能会被自己的兄弟比下去?正是抱着这样的心,包同学才没轻言放弃。
这个年龄段的人,自尊心最强。包同学虽然平日里嘻嘻哈哈,但并不是什么都不懂。在学校被陈枫救了也好,在小巷子里看见陈枫打架也罢,大头都明白自己的这个兄弟已经变了。
随后一系列的事情,都印证了他的猜测。也因为如此,他没个夜晚都转辗反侧,他可不想被自己的兄弟比下去。但陈枫有金手指,他没有,这就注定他要付出百倍的努力才有追赶陈枫的资格。
正是认清楚了这一点,所以他才从一个脚步开始,一点一滴的通过不懈的努力从头开始,这点许韵的感受最深。一个没有金手指的普通人,从吊车尾到现在的班级前二十,中间通过了多少努力,写坏了多少只笔,陈枫并不清楚。
陈枫更不清楚,自己给大头带来了多大的刺激。
厨艺好到爆,成绩吊炸天。
身手不可测,转眼成土豪。
陈枫几乎就是活生生的励志人物,随着包同学知道陈枫的事情越多,他越感觉自己的不堪,这种不堪化作了巨大的压力,把他压的喘不过气来,逼的他不断努力不断奋斗。
他不想被自己的兄弟身上的光芒所炽伤,不想最后连兄弟都做不成,陈枫是他唯一的朋友和兄弟。
所以,陈枫教他什么,他就干什么,从跑步,篮球,到后来的跑酷和长跑,不管付出多大的努力他都坚持下来了。他知道陈枫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好,所以他默默的接受,并努力化作自己的本事。
就连杀人,他都二话没说跟着去了,心里从来没怪罪过。
陈枫并不知道那天晚上,大头其实并没有喝醉,他爷爷是哈市人,从小跟着爷爷长大,早就学会了喝酒。
也是那个晚上,他想了很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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