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
他并不怪她。
可是他很累。
他觉得他已经无力负担这一段感情了。
他需要一个人冷静一下。
“苗苗,”他疲惫的说:“你给我一点时间,让我考虑一下好吗?我现在心里很乱,我想一个人冷静一下。”
“对不起……”盛苗苗猛地冲过去抱住他,脸颊埋在他肩头,哽咽说:“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是我太冲动了,什么都没想好就指责你,对不起……”
卫之予身体僵硬的沉默着。
他不知道他该说什么。
被摔在他眼前的照片,毫不留情打在他脸上的耳光,将他所有的自尊都扇成了碎片。
如果他不爱盛苗苗。
如果他在盛苗苗身上想得到的仅仅是盛家的荣华富贵,和盛苗苗能为他带来的好处,他会毫不犹豫的答应盛苗苗的要求,与他同归于好。
可他不是。
他是真心喜欢这个女孩儿。
他希望可以在她面前保留最后一分尊严。
他想让她知道,他当初追求她,是因为他真的喜欢她,而不是因为别的其他什么东西。
他曾卑微过,低贱过,卑鄙过,龌龊过,肮脏过,可他对盛苗苗的感情,是他心底最柔软的一方净土。
和盛苗苗交往这么长时间,他从没花过盛苗苗一分钱,从没向盛苗苗祈求过任何帮助。
哪怕是公司被他小叔叔和他奶奶逼得几乎走投无路,他被公司的债务压得整晚整晚的睡不着,他四处伏低做小,陪人喝酒,绞尽脑汁的想办法,他也死死咬着牙,没再盛苗苗面前吐露过一个字。
他知道,他这种坚持很可笑。
与盛家相比,他的新开的公司渺小的如同沙尘一般。
看在外人眼中,他和盛苗苗在一起,依旧是他高攀了。
不管他怎么努力,不管他花没花过盛苗苗的钱,只要他和盛苗苗在一起,他就是靠脸长得好看,吃软饭的。
在他最走投无路的时候,他不是没过这想法。
干脆找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娶了,光明正大的吃软饭,所有难题都解决了,再也不用到处装孙子,被羞辱、被责难,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咽。
可他有个好友就是走的这条路,现在在女方家里过的像个狗。
他好友也曾是学校中的风云人物,长得帅,成绩好,性格也好,很多人喜欢,可就是家里没钱。
家里有个常年卧病在床,需要钱做手术的老娘,还有个高考完毕,等着拿钱上大学的妹妹。
好友还没毕业,手里没钱。
一个有钱人家的大小姐看上了他,让他入赘。
他好友实在走投无路,同意了。
上次他在酒店看到他好友,他好友手里拿着他妻子的包,他妻子看他的眼神鄙夷的像是看一条狗。
他曾意气风发的好友,鬓角甚至有了白发。
曾经总挂在好友脸上灿烂如朝阳的笑容,如今被深深的疲倦和消沉取代。
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只不过二十多岁年纪,就变成了暮气沉沉的模样。
如果那天不是看到好友,他或许真走了好友那条路。
可看到那个女人像训斥奴仆一样当场训斥他好友,他浑身的血液都被冻住了,四肢冰凉,浑身发抖,顿时打消了那个念头。
他想做人。
不想做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