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看着方旭尧把东西放进后备箱,林易心里五味杂粮,他是那种能自己做绝不找别人的类型,即使是下人,他也从不轻易找他们做事情,除非自己做不了,因为总觉得所有事情靠自己才安心些。
然而方旭尧,一个天之骄子,看平日的做派,肯定是不会干这些活的,可是现在……林易叹了口气,方旭尧也是蛮拼的,为了让他父母相信他们是真的在恋爱,方旭尧演的太像了。
皮皮叼着自己的饭盆坐到林易身边,那意思,我现在上车吗?
林易低头看它,说实话,他觉得皮皮长得不符合他的审美,这一脸的褶子,看的林易直皱眉。
方旭尧回来后看皮皮的眼神也很嫌弃,“你要养它?浑身净褶子,里面不知道会不会藏寄生虫,你还是换一只吧。”
林易被这么一说,莫名的觉得,皮皮好脏……
吴妈摸着皮皮的脑袋,心疼的说:“皮皮又乖巧又懂事,还特别爱干净,少爷,你可不能这么说说它,它能听懂,你确定不要它?”
林易看了看方旭尧,最终决定:“不要了,我要去买一条高大威猛的!留着防身!”
不知道为什么,林易在说“防身”这俩字的时候,方旭尧莫名的觉得他意有所指,怎么有那么点儿……心虚呢→_→
一想到林易会买一只高大威猛类似藏獒、杜宾这样的狗,方旭尧对自己要耍流氓的未来森森的担忧起来,他看着地下坐着一脸乖巧的皮皮,方boss灵机一动,把皮皮抱了起来,一脸认真地说:“我们就要它了!它跟你熟,又乖巧又听话,还不随地大小便,你看搬家还知道自己拿盆,多棒!”
林易:“……你说的褶子里有寄生虫。”
“不会,等他长大了就会变得很帅气!”方旭尧试图改变林易的印象,“依旧高大威猛,到时候我们给它改个名字,叫爱新觉罗四阿哥,小名贝勒爷,听起来就拉风!”
林易→_→“长再大也是老太太脸,也变不成帅气的藏獒、德国杜宾犬,我朋友家开牧场的,他们家就有特别帅的德国杜宾,成年的大犬一口能咬断马腿。”
方旭尧心惊,果然看上了那种狗,所以还是要这只听话的沙皮狗,最起码这只米其林对他还算友好!于是方旭尧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无视林易的小意见,隔着老远就对易老夫人说:“皮皮我们要了,有空我们回来接它!”至于什么时候来接,那就是他算了算了。
林易叹气,他的藏獒,他的德国杜宾犬,实在不行来之牧羊犬也行啊,再不济就来只可爱的金毛,最起码它们都高大威猛啊,可是皮皮……
皮皮歪着头瞪着黑黝黝的大眼睛看林易,好像在说:你终于发现我的帅气了么?
林易(╯^╰)
皮皮⊙w⊙
眼看时间差不多了,易老爷子换了身笔挺的中山装,一身儒雅的气质,还是精神抖擞。林易看见大家都看他,耸耸肩回房换衣服,时间他算过,来得及。
方旭尧跟在林易的身后上了楼,刚想抬脚进门,林易就把门咣的一声关上了,演戏也不要太过,过头了就是耍流氓,是要遭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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