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了当地苗人的衣裳吗?我想穿那件。”
“主人……”休伶愣了一下,“今日要下山?”
“嗯。”金寒池说着,已经转动身子放下腿,休伶顺势将鞋子放在金寒池脚边,他蹬上鞋子站起身,松动松动身子道:“也该下去走走。”
趁着金寒池活动筋骨的功夫,休伶拿起苗装上衣,金寒池伸开胳膊,衣服已经套上身子,他展开手臂,任由休伶帮他绑好腰带。
这些事情,是休伶每天早上都在做的,做的太久,所有的动作就变得好像给自己穿衣服一样熟练,她甚至能极为精准地掌握腰带该在什么长度打结,一分不松一分不紧。
晨光就在这时不偏不倚洒落在休伶的手指上,望着那修长白皙的手指灵敏地上下翻动,金寒池突然笑了。
“你记着,将来嫁人了,可不能这么伺候男人。”
休伶听罢这话,手上的动作僵了下来,她抬眼打量着金寒池,目光之中略有惶恐,“主人,休伶哪里做错了?”
“没有错,但是,没有错本身就是错,”金寒池眨了眨眼睛,打哑谜般对着休伶故作高深道:“男人就是一种不能活得太舒服的动物,你对他太好,把他样样事事都伺候周全了,他就会有力气没地方使,那些使不出去的力气就会用来找你的麻烦,懂吗?”
休伶摇头,她不想和金寒池讨论男人的问题,别开目光低声道:“不懂。”
金寒池忍不住笑道:“你当然不懂,等你懂了,也就是该嫁人的时候了。”
这话令休伶的心绪一阵翻卷,她没有应声,迅速帮金寒池系好腰带后,岔开话题道:“这几日,寨子里好像很热闹。”
金寒池没有回应,只是走到门边,洗脸水已经准备好了,以从家里带来的黄铜脸盆盛着,温度正是金寒池习惯了的温度,他伸手捧水,盆地的龙纹跟着水波晃动。
站在金寒池背后不远处望着他洗脸的时候,休伶忍不住细细品味起金寒池的话,她用力地在其中寻觅着一些蛛丝马迹,试图找出一丝语气,能够代表金寒池不想让她嫁人的含义。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很劳心费力的事情,哪怕对方只是多说了一个字,也想从中找出对方喜欢自己的证据。
尤其是这段时间里,金寒池用尽了无数方法,身上的吐真蛊仍旧是没能解掉,除了休伶之外,金寒池不和任何人说话——他是那么害怕说真话的人,休伶知道,想要听到他口吐真言的机会,着实不多。
金寒池几下洗完了脸,一只手抚掉脸上的水珠,另一只手伸向一旁,休伶连忙递上面巾,金寒池一边擦脸一边道:“热闹还不好?你性子太冷清,也该多去凑点儿热闹。”
“可是,主人不是不喜欢热闹?”
“不喜欢有什么办法呢?该做的事情自然要做,”金寒池放下面巾,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珠儿,“我连走路都要走在别人前面,做事,当然要先发制人。”
休伶没有听金寒池在说什么,她只是在望着金寒池的那张脸,刚刚洗过的脸本就白皙,朝阳落在脸上,在那清秀的轮廓周围勾勒出了金边,越发显得那张脸明亮得好似透着星光。
这就是喜欢的人的模样,即便走在人海中,也好像会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