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军事机密,而且他身边警卫皆携带有长短枪支,自然不方便由警察厅逮捕、审判厅审判。改由军政执法处逮捕,根据军法从事,完全合情合理。议长、诸位议员,请大家心平气和认真思量,不要受某些人挑拨,动摇国家根本!”
张伯烈目眦欲裂,戟指叱道:“你这是什么话!难道军法比国法还大?你口中所谓的军法,不过就是黎宋卿的一纸电文,算哪门子‘军法’?以副总统一纸电文而杀民国首义功臣,足可见民国虽然建立而人治犹在,共和虽然肇端而专制犹存!张春山,你毁家破产。力造共和,不成想民国居然如此黑暗,最终竟然死于乱命之下。你死不瞑目啊!”说完不禁嚎啕大哭起来。
见到张伯烈痛哭,和他关系好的赶紧上前劝慰,也有人对孙发绪痛加斥责,孙发绪的好友则帮忙助拳,结果现场一片混乱。
吴景濂前几个月刚竞选成功,对参议员来说还没有什么威信可言,此时只好拍着桌子大声说道:“诸位!诸位议员请冷静。我们现在正在讨论张春山一案,还请各位同仁保持克制、保持冷静,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
闹了半天。参议院里才渐渐安静下来。四川参议员李肇甫这时候站起身发言道:“议长先生、诸位同仁,虽然民国成立以来,政府藐视参议院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但以此次最为恶劣。因为从此事可以看出。对人民的生杀予夺完全可以依据大总统、陆军部的命令。而不必依据法律;参议院及其制定的法律根本不能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所以依法严格追查张振武案主要当事人的责任非常必要。恳请参议院对质问并弹劾副总统的议案做出合理裁定!”
陕西参议员也表态道:“副总统与张春山之间颇有仇隙,此事人所共知。两位都是首义元勋,为国家、为民众计,本应互相包容;即便不能包容发生冲突,也应该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毕竟国家、法律俱在,一府两院(大总统府、国务院、参议院)绝对会给出公平公正的裁决。谁知副总统却目无法纪,私自向大总统府发电。请求将张春山立即正法。大总统收到电文后,一则骇异于副总统在电文中给张春山罗织的罪名。二则顾及副总统颜面和南北统一大局,只好命军政执法处捕杀张春山,使得首义元勋饮恨九泉。
“此事关系到国家根本,追根溯源,首要责任在副总统一人。副总统以空空一电,毫无实据,便促令政府杀人,不仅违背共和政体、法治精神,也违背参议院制定的《临时约法》,罪无可绾。如果参议院不予以严惩,则将来副总统可以用电文杀天下人,包括在座你我。所以依法严格追究张振武案主要当事人的责任此举并非为张春山君一人,更是为天下民众、为民国前途起见!”
黎元洪代言人孙发绪马上反驳道:“纯粹一派胡言!张振武飞扬跋扈、吞蚀巨款、蓄谋叛乱、破坏共和等罪行皆查有实据,副总统为了国家安定才隐忍至今。之所以没有在湖北把他明正典刑,而是趁他北上电请大总统捕杀,是因为他在武昌招降纳叛,手下有乱党数千人。如果依法处置,必然会引发大规模叛乱,为祸鄂省不浅!
“副总统这一举措虽然不够周密,但也经过大总统、陆军部、参谋部、军政执法处等同意,而且事发突然,只好事急从权。从效果上看,此举不仅消弭祸乱于无形,而且是只诛首恶、不究胁从,可谓善之又善。某些人只盯住其中的瑕疵,信口雌黄,大肆攻击副总统,真不知是何等用心!”
广东参议院梁孝肃是同盟会中的激进派,闻言有些不耐:“既然如此,那就投票表决,看看大家是不是赞成黎宋卿!”
结果几乎不用猜。这一提案本身就得到共和党和新中国党45个参议员的联署,再加上同盟会和统一共和党的大力支持,绝对能达到《临时约法》中规定的“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条件,把黎元洪这个副总统给罢免掉。
一听要“投票表决”,支持黎元洪的参议员顿时鼓噪起来。孙发绪大声宣称道:“如果现在表决,那我们马上退席!”——如果他们退席,出席人数就低于总数的四分之三,投票自然无效。
眼看孙发绪等参议员已经起身,议长吴景濂赶紧和稀泥道:“诸位!诸位议员请冷静!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我们在讨论张春山一事的议案时涉及到副总统,如果不听副总统的辩解就投票表决,岂不是也违背法定程序,有失公平公正?我看不如今天就讨论到这里,先把质问议案发给副总统,请他自辩。等收到复电之后,我们再讨论表决如何?”
“好!”“赞成!”孙发绪等人胡乱答道。
就这样,参议院虎头蛇尾地结束关于张振武案的首次会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