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缘由,但李铮有理由相信,叛军内部,远非铁板一块!
既然如此,那么即便叛军再是势大,也有破绽,有破绽也就给了李铮机会。
......
赵五的能力也许不足,但做起事来,却十分实在。
不过几个时辰,该准备好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
而此时,张山等人,也将各自的军队集结,并训话完毕。
李铮得了他们禀报,并没多言,只让诸人做好准备,次日一早便立刻出发。
时间一晃,就是第二天。
天刚蒙蒙亮,李铮此时已经行进在前往灵州的路上了。
在他身后,有七骑青甲战骑,六十骑战马轻骑,还有二百余轻重步卒。另外,还多准备了六十匹战马,专门为轻骑配备,做到一人两马,随时保持其机动能力。人马列成两队,个个昂首挺胸,步履整齐划一。
所有人沉默的走着,耳朵里除了马蹄声、脚步声,没有丝毫其他的杂音。
这是这一段时间以来,军纪训练的成果。若是以前,是万万看不到的。
每个步卒背上,都背着一个羊皮缝制的袋子,里面装着一个月的军粮。轻骑兵则挂了两个这样的袋子,青甲战骑则是三个。人要吃,坐骑也要吃。
李铮提着血龙枪,头顶红缨盔,身着鱼鳞甲,腰悬赤霄剑,骑跨在堡垒一样的青云背上,着实是威武非凡。
“白狼!”
李铮迎着刚刚冒头的红日,对紧随在旁侧的白狼道:“你带一队人马先行,去打探一下灵州的现状。”
白狼得令,立刻抱拳应诺,挥手带了十骑轻骑,迅速奔驰而去。
如果周林所言不虚的话,今日傅氏就要迁走。
傅氏对灵州的影响太大了,从军事政治到民生,任何一个方面,都脱不开傅氏的触角。
正因如此,傅氏的迁移,绝对对灵州造成巨大的打击。
人们会恐慌——这得多大灾难的逼迫,傅氏才会迁移?综合市井里的些微消息,很多人都会猜测到叛军之乱。因此,灵州一定会乱!至于到底会乱到什么程度,是这一点李铮还猜不出来。
所以他才会遣白狼领人先行,打探灵州状况,以便于随时调整计划。
从神州草场到灵州城,有五十里地。草场出口那一段山路早就修建成了平坦大道,所以行军速度并不慢。
不过一个多时辰,到上午辰时末,灵州城已经遥遥在望了。
艳阳高升,煜煜煌煌,照理说,六月的天气,在烈日的照耀下,应该十分炎热,使人汗流浃背才对。
但李铮所率领的这一队人马,竟然个个神清气爽。
这一点要归功于一阶甲装的特殊功能。
在第一次着甲训练的时候,李铮就体会到了它的特性——恒温。
这看起来对于战争,似乎没有太大的用处,它没有有效的杀伤力。但细细算起来,却是一个极为强大的功能。
在一定程度上,不论冬夏,穿着甲装的士兵,在体能和士气方面,始终要强于没穿甲装者。
比如炎炎夏日,温度太高,穿着普通盔甲的士兵会热的汗流浃背。这样会导致体能迅速流失,甚至使士兵产生厌战的情绪。
冬季也一样,温度太低的时候,身体僵硬,行动非常不方便。
而甲装却完美的避免了这一点!
连李铮自己都不得不感叹系统的神奇之处。
在烈日底下,灵州城的轮廓,已经逐渐显现出来。
老远,李铮就看见了十骑轻骑奔驰了过来。
“主上!”
是白狼。
“情况如何?”
李铮问道。
“十分混乱!”
白狼道:“灵州城差不多都快成为废墟了!”
“什么?!”
李铮微微吃了一惊:“傅氏是什么时候走的?”
“就在清晨,”白狼回答道:“属下带人到灵州的时候,傅氏的马队刚刚离开!”
“那官府呢?灵州县衙有什么动作?”李铮又问。
“没有动作。”白狼露出一丝嘲笑:“县衙早就没人了。”
李铮闻言不由一怔。
县衙竟然没人了,这算什么?!
县令呢?难道弃官跑了?!
不过转念之间,李铮嘴角却翘了起来。
“这是好事。”
的确是好事。李铮一早就在考虑,从灵州分一杯羹,咬下一块利益。而现下,不正是最好时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