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吴锋成功折服天子峰少主薛定锷,为岩仓殿再立一功,然而只得到邓爱侯嘉奖,在功劳簿上记下功绩,并没有再得封赏。
吴锋也知道升迁不可能如同巨火弩射出的火箭一样一飞冲天,所以并不介怀。
只不过要去白衣营走马上任,不做丝毫准备是不行的。首先要考虑怎么压服那群骄兵悍将,其次要考虑如何通过白衣营立下功绩。
他当然可以让云海岚躺在白玉棺中,用缩小后的白玉棺轻松击败白衣营内的任何一个高手,甚至让所有人一起上。但这样做的话,很可能面临无法向邓爱侯解释的问题。
也就是说,不能力敌,只能智取。
吴锋再次找到了宋山内,两人在吴锋封地上,机风镇中的一座小酒馆的包厢内密谈。
“山内,白衣营的副统领辛待机,究竟是个什么人物?”吴锋一边往宋山内的碗里送了一大块的烤肉,一边道。
宋山内道:“辛待机是殿主的书童,容貌俊美,为人温厚,并不仗势欺人。有传言说,他去白衣营之前,是殿主的娈童,但没有真凭实据。然而你不去的』▽,话,他便是白衣营的头号实权人物,如今涉及到他自己的切身利益,他必定也受了世子收买,这是没得说的。”
吴锋又问道:“那么修为呢?”
宋山内答道:“今年二十岁。至于境界,大概已经接近化龙境的巅峰了吧……”
吴锋心下了然。
二十岁达到化龙境巅峰,并不能说明天赋多好,毕竟化龙到更上一层楼的镇野境,才是难以逾越的天堑,绝大部分号称有天赋的武修一生都迈不过去。也只有迈过这道天堑,才能成为真正的强力高手。
然而吴锋现在初入换血境的实力,比起辛待机直接差了接近两个大境界,自己还不够他一只手镇压的。
但邓爱侯不是傻子,能听儿子的话让吴锋去白衣营,借此考验吴锋,必然存在着破局之道。
“那么……你和他交情如何?此人最喜欢的又是什么?”
“交情?还行吧。他忠于殿主,和其他人的交情都不错,但也没有特别亲热的……至于爱好嘛,他书童出身,喜欢的当然是笔墨纸砚和字画。”宋山内道。
听到忠于殿主这四个字,吴锋难以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畅快。
不出自己所料。
邓三石这是将功劳往自己手里送啊。这小子,简直比天子峰少主薛定锷还考虑不周详。
“山内。我请你帮我打点此事,只许如此如此说道……”吴锋附在宋山内耳边,秘授机宜。
他相信宋山内会全力为自己做事,因为现今宋山内的身份,就是邓爱侯派给自己的副手,两人又意气相投。
对于朋友,最关键的是信任。只有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对方,才能换来对方的真心。
吴锋从乾坤袋中掏出好几样文房之物,有婺源出产的龙尾砚,湖州出产的雪狼毫笔,还有几张名家字画。
岩仓殿比忘忧谷大了不少,吴锋能拿出乾坤袋这种东西,并不显得奇怪,反而显出他作为谢家子弟,果然储藏不俗。
这些东西都是古物,风格精致文雅,但价值都算不上极高。送出去,既可以认为是贿赂,又可以认为不过是联络下感情,作为进一步谈论事情的引子而已。
这个度非常重要,完全敞开了要靠送贵重物品拉拢对方,反而会被小看,被对方认为怕了自己。如果是清高之人,还会感觉送礼者一身铜臭,如果是贪婪之辈,则很可能以后多次索取,不堪其扰。
“要不,你先挑一件?”吴锋微笑道。
宋山内竟然也不推辞,直接抓了那支雪狼毫笔,这笔的笔管是用金丝楠木制成,润泽动人。
所谓的狼毫笔,其实是用黄鼠狼而不是真正的狼的尾毛制成的笔。
雪狼毫,自然就是白色的黄鼠狼。白化的黄鼬比起白狼更加少见,看起来非常像可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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