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今晚,这一切都将要结束了,他不会再来缠着她了,以后或许再也不会有像他那样的人如此真心对她了。
他说的一点没错,她会后悔,她现在都已经悔得肠子都青了,她很想告诉他,她愿意。
白天,她一直都在归济堂,那也没去,他说的那家酒楼跟归济堂同在一条街上,几步远的距离,几乎抬腿的功夫就到了,可她的腿却始终没迈出归济堂大门半步。
她忙了一整天,终于熬到了夜色降临,直到晚饭过后,她才出了归济堂,不过,晚饭她没吃,不饿,也吃不下。
本以为,这个点酒楼都该关门了,估计那人早回去了。
可让她意外的是,刚一出归济堂的大门,就看到酒楼门口的大街上那人站在哪里,还没走。
那一刻,兰香的泪,啪嗒啪嗒滴落下来,她很想大哭一场,嚎啕大哭,哭自己软弱,哭自己自私,更哭自己是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
一切还没结束,人还在,她还有重新选择的机会,只要她走上前去,就可以改变这一切。
她的心在想,可她的腿却不听使唤,最终,没有勇气上前,只是选了个无人注意的巷子角望着雨中倔强的那人。
被人捧在手心,受尽呵护,没吃过什么苦的尊贵公子,被人拒绝,还是一个丫头,定然会不甘,屈辱的。
又岂止是怨她,肯定是恨的她牙根痒。
怨她,恨她,都可以,长痛不如短痛。
痛上一段时间,等他家里给他找个知冷知热的妻子,再给他生一两个活泼伶俐的孩子,那时,他就不会再恨她了。
而她若是有幸,能碰到一个谈得来的普通人家的人,那将是她的归宿,若是不能,她就在呆在小姐身边一辈子,那样的生活其实也很充实。
不是她不惜福,放着那么好的人,那么好的家庭不要,而是她太了解自己,太大福气,是要有足够的命去承担的,否则,溢出来,反而会砸了自己的脚。
若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丫头,她会想也不想答应。
成为大家族后宅女子中的一员,守着严格的家规,围着婆婆,丈夫,孩子一大家子转,跟各种利益相对者斗,勾心斗角地争宠,争利,争身份,心里除了算计还是算计。
这是每个大家族后宅都会出现的,就说将军府算是人员简单了,可还是斗的都快出了人命,更何况是谢家那种百年世族。
之前她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情形有什么,女人不都这样。
可现在她不那么想了,她也做不到那样了。
她被小姐传授了各种新奇的知识,也跟着她见了很多的世面,有了独立自我的思想,这一切让她知道,女人可以有另一种精彩充实的活法。
可以说她的心大了,心野了,可她的命可还是个丫头,嫁去跟自己有着天镶之别的家庭,再捍卫自己的思想,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可想而知。
不是她最终淹没在了那个家里,就是那个家里将她给排挤出来。
与其那样,还不如不开始。
自打那天之后,谢即明就再也没来找过她,两人再也没见面,有什么生意上的事,也都是他手下的人在处理。
对此,兰香也只是叹了口气,也好,一段时间过去,这件事就会被慢慢淡忘。
挨着京城不远的分店,药材短缺,兰香带了人亲自护送药材过去,三天后方才回。
进了城,她也没直接回王府,而是一行人骑着马先去了归济堂。
还没到归济堂呢,兰香突然勒住了马缰,停了下来。
她看到了街边摊前的谢即明,还有他身边的年轻漂亮的黄衣女子。
那女子正拿着根簪子在看。
兰香原本想直接过去,可谢即明已经转过身来,看到了她,并且还朝她走来。
兰香只得一翻身下了马,将马缰和鞭子交给身后一人,冲来人行了个礼,“谢公子。”
走到人跟前了,谢即明也没拿正眼看人家,只是无所谓的扫了那么一下,话音里还带着嘲讽,“兰大姑娘还真够忙的,这风尘仆仆的,打那儿来啊?”
兰香皱了皱眉,“去了外城送药材。”
“你可是你们小姐最得力的助手,跑腿这事怎么也让你去啊?”谢即明不阴不阳道。
兰香说,“公子过誉了,我不过是个丫头而已,干的就是跑腿的事。”
“可没有那家的丫头像你这样混在男人堆里,在大街上骑马。”跟谢即明一起的女子放下手里的簪子,走到他的身旁,不无挑剔地看着兰香,就像在看一个没有教养的野女人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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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更,会很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