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罗玛人尝尝十七世纪的厉害!方阵?呵呵!”
烟尘滚滚,数百骑蜂拥而来,背后掀起遮天盖地的沙尘烟幕。在离商队数百米外,降低了速度。
来骑一色黑盔黑甲,仿佛一团罩地的乌云缓缓压来。
指挥官涅墨索斯停下马,疑惑地看着对面的阵势。
接到报告说罗玛人中出了几个叛徒,甚至还有军官掺杂其中,他觉得大惑不解,现在正是帝国如日中天的时候,这个时候背叛,脑子进水了?等调查清楚原因,不禁有些哭笑不得,正义感过剩也可以成为背叛的理由?是,屠杀所有两岁的幼儿确实让人不舒服,但死的又不是罗玛公民!再说了,军人的天职是服从命令!
做了叛徒,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杀。
不过,这四个家伙排成一列,这队形……,要冲阵?疯了?轻骑兵正面硬撼重骑兵?你们凭什么?速度优势?还有那一点点可怜的居高临下的地形优势?
一股钦佩之情不禁在涅墨索斯心中油然而生,其实,为了心中那虚妄的正义,敢于以卵击石,殒身不恤,这才是真正的罗玛人吧?可惜了,英雄们,就让我给你们一个光荣的战死机会吧!
他看了看身边的副官,副官仿佛心有所感,阴沉着脸点点头。
“传令,列罗玛方阵——”一句话没说完,对面的红盔红甲突然动了!
四个人,四匹马,四把马刀,向两千名士兵发起了突击!
有那么十几秒钟,涅墨索斯和副官都失声了。
“报告!”传令兵微微有些惊慌的声音传来,“敌人冲向第一道阵列,我们来不及披甲!”
重骑兵的装备过于沉重,一般都披两层甲,严重影响速度,平时都是捆扎在大车上,由辅助兵协助运输,自己作为轻甲骑兵行进,迫近战场再披外甲胄,这个活没有二十分钟办不了。
“五个人,开胃小菜而已,冲进来又怎样你慌什么?”副官冷哼一声,对涅墨索斯道,“看来敌人要充分利用轻骑兵的速度优势,第一道肯定来不及披甲了,第二道也够呛,放进来,合围,抓活的。”
涅墨索斯点点头,又道:“这几个胆大包天的家伙会不会直接突过来?”
副官哈哈大笑:“第一营虽然是精锐,但比近卫军还是逊色一些,四个人杀透两千人的防线,简直荒谬!”
涅墨索斯对传令兵道:“命令第一二道阵列放开通路,敌军通过后合拢;三四层迅速整备,迟滞敌军速度;第五层抓活的。”
罗玛军团是一架高效的战争机器,随着指挥官一声令下,巨大的军阵迅速变化,形成五列长长的“一”字阵线,第一二道向左右让开,等达克他们冲过之后,又迅速合拢。看上去,像四团跳动的火焰被吞噬在巨大的黑色波涛中。
四人在冲锋到阵前时已经把马速提到了最高,从军阵间一掠而过,轻骑兵的速度优势这一刻被发挥到了极致,几乎像一阵狂风,不到一分钟,已经冲破了第二道阵列!
达克在队聊里大叫:“他们没拦我们!”
伊莎贝拉大声回道:“罗玛军团捕俘的战法!前面才要命!”
达克狞笑:“捕俘?一会看看谁捕谁!”
乔治道:“各位,进场景前都选择了骑术精通的技能吧?”
三人齐声答道:“那当然!”
“好极了,让他们见识见识轻骑兵突袭的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