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忘记。
“王叔,我丢掉剑是想要彻底丢掉这个世上唯一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物件,我要改头换姓为爹娘报仇!十年、二十年,哪怕三十年五十年,只要我能在这个世上活下去,我就一定会为爹娘报仇!”
王叔看着面前的人满脸泪水却又满脸倔犟的神情,忍不住跟着落下泪水,心口仿佛被刀扎一般:“小少爷,报仇的事情,我来处理,你不必想这么多,你从生下来就是公孙家的孩子,那么永远都是,这一点不会变……”
“不,王叔,我要去癫山学武。”
“癫山!小少爷不可啊!”
世人不知癫山在何处,不知癫山是何物,只有学武之人才知晓,那里就是人间地狱,可怕地让人绝不想要去第二次,实际上,去了那里的一百个人,难有一个人能回来!
癫山有一个规矩,一旦进去,就要杀掉里面所有人,如此才算是成功求学,所为巅峰便是如此而来。
像癫山这样可怕的地方,当然是血海深仇到走投无路的人才会前去求学,不少人在里面一待就是五年,这五年活的就像一条狗,在污浊之地吃喝拉撒,在断肢残臂血流成河之处如履平地,面不改色心不跳。
哪怕是杀了所有人出来,那个人也未必能过去心里那一关,所以王叔听到他如此坚定地说出这话,浑身都发毛。
这是多么可怕又残忍的事情?而面前的这个孩子,不过才十岁,他又有什么能力去完成这样的事情呢?就算他完成了这样的事情,那未免也太残忍了,他本来可以十分快乐地活在这个世上。为什么非要去承受这样巨大的痛苦呢?
“王叔,我已经决定了,明日就动身去癫山,王叔不必劝我,此仇不报誓不为人!请王叔等我五年,五年之后等我出来,必定要狗皇帝付出代价!”
他前去癫山学艺之时,并没有性命,他也完全不记得对方叫什么名字,因为这些年死在他手下的人实在是太多了,他根本就不想花时间去记对方叫什么名字,有这个时间倒不如想办法多杀一个人。
在这里学武的人大多是靠技巧和功夫杀人的,可他却是完全全的一个例外,他不光靠技巧和功夫杀人,更多的时候靠的是头脑杀人。
只要是被他盯上的猎物,从来没有逃脱的可能,他将那些猎物当做是那个狗皇帝一样去对待,当做是那天晚上放火烧了他们家山庄的士兵去对待,所有的仇恨和愤怒都在一瞬间化作利刀,对准了猎物的心脏。
癫山从来都是五年一届,而他不过用了区区四年,就提前完成了任务,成为那里唯一一个留下来的人。
不光如此,他再出去的第一天就杀掉了癫山的山主,取代了他在癫山所有的权利。
那时候的他不会才十四岁,就能做到这样的程度,所有人都不敢将他当做小孩子去对待,甚至不敢去看他的眼睛,只觉得可怕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