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王异的厨艺实在不敢恭维,但幸在王异肯下苦心,也是聪明伶俐,厨艺渐渐有些好转,颇得众人称赞。
而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马纵横和王异也愈加亲密起来。毕竟大家伙都心如明镜,能让王异这个大家闺秀不惜下厨做饭,除了他们的主公,还能有谁?
马纵横自也不笨,自也心中有数,只是这些日子只顾操练兵马,实在无心思谈情说爱。而且来日方长,只要神女有心,还怕收不了她么?
对于战争,马纵横从不儿戏。
只不过,现在倒是有个棘手的问题摆在了马纵横面前。王异、北宫凤这两个女人,单独在自己面前时,一个温雅达理,一个风情万种。但马纵横却有一种感觉,只要两个女人同时出现在自己面前时,似乎都将会变成极为可怕的生物。
“真麻烦!!若是惹恼老子,两个都给收了一了百了!!”马纵横懒得去想,投眼就望向北宫凤说道:“要不大伙一起吃就得了。”
北宫凤听了,先是露出一丝怨色,但很快却含笑地点头道:“好呀!”
少时,在一片热闹充满笑骂声、吆喝声的气氛下,在营地前的一席上,却是安静得诡异。周边的兵众无论是新兵还是老兵,都十分自觉地不去靠近。胡车儿、陈杰都觉得如坐针毡,若非马纵横屡用眼神威胁,恐怕这两人早像庞明一样拍拍屁股胡乱编个理由逃去了。
倒是那雀奴显得轻松自在,饶有味道地看着胡车儿,给人的感觉像是土匪看中某家姑娘似的。
桌子上摆着七、八碟菜式,有清蒸鲤鱼、红烧猪蹄、干牛肉等都是马纵横平日爱吃的菜式。
只不过,马纵横虽然肚子早饿得直打鼓,但却好像没有什么胃口,眼睛左右溜转,看看左边笑容可掬的王异,又看看右边面色如霜的北宫凤,实在动不了筷子。
“哈哈哈~~!大汉子,那日比武,小妹比不上你,不如在酒场上分个胜负如何?”
雀奴先是打破沉寂,笑声一起,忽然站了起来,一手提起一个酒坛,其中一个‘嘭’的一声,摆在了胡车儿的面前。胡车儿一瞪牛眼,脾气也上来了,喝道:“一坛一坛的喝,不算痛快!!要不三坛三坛的来,如何!?”
“哈哈哈~~!!爽快!!!”雀奴闻言大喜,一抓酒坛,仰头便是豪饮鲸吞。胡车儿自也不落人后,猛地站起,拿起酒坛,张口就喝。
两人都是海量,而且喝得极快,咕噜咕噜几下,好似都喝空了,看得陈杰目瞪口呆。
少时,两人各把三坛酒都给喝空,雀奴和胡车儿都有醉色。雀奴呵呵一笑,忽然向还在发愣地陈杰叫道:“小哥们,我俩都喝得差不多了,不如你送我俩回去。”
“啊!这!”陈杰一下也懵了。胡车儿一个跨步赶去,搂起陈杰,一边打着眼色,一边摇头晃脑地说道:“兄弟之间搭个手,废什么话,走!”
陈杰会意,忙是扶住胡车儿,向马纵横道:“那主公我先送他俩回去,你们吃好,喝好啊!”
说罢,陈杰不等马纵横回话,立马扶着胡车儿好似逃一般,快步离去。雀奴也不顾及自己女儿身,赶去一把搂住胡车儿,两人竟一起扯着嗓子,唱起胡族的民谣来。营内不少胡人听了,也跟着唱起。
草原上的妹妹呦,你把嫁衣穿,哥哥骑马来,莫管天涯还是海角,你可等哥哥?
白茫茫的苍天呦,路是在何方,遍地是烽火,莫管千军还是万马,你可等哥哥?
北宫凤眼神迷离,忽然跟着哼唱起来,那声音飘荡荡,似乎有一种引人入胜的魔力。陡然,马纵横脑海里,先是出现了一副一个穿着胡人嫁衣的少女,在草原上遥望天际,等待着她的男人。转眼间,似又看到一副兵戈铁马,烽火连天的战场画面,一个身穿铠甲的男人,骑着宝马,在战场上奋力穿梭,眼里映照着却是那远处草原上少女的倒影。
马纵横面色一凝,心头忽然一阵悸动。北宫凤的歌声之美妙,让他几乎沉沦在其中,仿佛自己就成了那在千军万马中,纵马飞驰的男子。
歌声幽幽止住,马纵横的心灵如起了一阵涟漪。王异那双水波轻轻眨动,露出真挚的笑容道:“好美妙的声音,姐姐有一副好嗓子呢。”
“呵呵,妹妹说笑了。我不过胡乱唱一下罢了。”北宫凤也灿然地笑了起来。这两个女人似乎就凭一首歌谣,就有一笑泯恩仇的意思。
马纵横不禁暗叹这音乐的魅力,早知如此,自己不如早吼几声,也不用受这折磨。
两个女人一下子就谈开了,倒把马纵横晾在一边。其实,两人的命运也颇为相像。而王异一直都极为佩服北宫凤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家竟能够担起整个世家族人的命运。只是北宫凤对当年之事,还是耿耿于怀,王异实在也无可奈何。
而北宫凤之所以愿意与王异冰释前嫌,实则马纵横占据很大功劳。这些日子以来北宫凤已听说到王异与马纵横的关系越来越好。女人的直觉告诉她,马纵横定是对王异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