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巴塞罗那的梅西,肖像权在自己的手里,穿着的是阿迪达斯的鞋子,但是巴塞罗那的赞助有一阵子是耐克的,因此,耐克可以使用巴塞罗那的形象,可是没有梅西的。而梅西在打进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进球的时候,为了不让人认为是耐克了不起,他得给阿迪达斯做广告——他得自己把自己的球鞋脱下来,面朝观众席吻几下,好让球鞋抢镜,让人们看到:这是阿迪达斯的哦!
而他这样的还算好的,毕竟,靠着庆祝露脸还算是不错的了。其他的一些球星,没有进球的机会,又想让球鞋抢镜,甚至会做出来一些在比赛中,故意把鞋踢飞,让鞋子抢镜的做法——甚至有人怀疑,06年卡洛斯系鞋带,也与此不无关系。这些,就都是很失败的经营,球员和球队的收益分开,让球队和球员一起承受了形象和收益的损失。
但是到了现在,情况已经变了很多了。
英格兰的球员的肖像权,大部分都是在自己手里的——或者说,是在自己的公司手里的。英超球员为了逃避税务,大部分的选择,都是以自己个人的名义成立一家公司,把自己的肖像权转交给自己的公司,然后再由公司租给球队——这样的话,可以算是公司交易,而不是个人所得,因为公司交易和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一样,这样可以节省一大笔税务,也算是合理避税。而有些人的公司还顺势兼职个人宣传,比如欧文的欧文推广公司就是赫赫有名的一家球员个人公司。
而现在,赵亚宁的问题,就成了一个问题。
他的肖像权缴纳多少给皇马?
“肯定不能够一口回绝了,一分钱不给。”张元和赵亚宁说起来这个问题的时候,也是给赵亚宁透了一个底,“这个不止关系到了钱的问题,还有一个训练的问题。毕竟,球队拿到了你的肖像权的一部分之后,训练,商业活动,球衣什么的,都是统一安排的,要是全都在你手里,训练不好安排。”
这样的例子不是没有:里瓦尔多踢球期间,肖像权就牢牢的抓在自己的手里。可是这也造成了一个后果:他的商业团队和大公司商谈了商业活动,和球队的时间安排,不一定能够对的上,为了商业代言,有的时候,他会耽误球队的训练。因为了这样的事情出多了,后来的各大球队也就都是引以为戒了——可以缴纳的少,我们也可以多掏钱买,但是,得缴纳一部分。不然的话,钱是小问题,球队的活动没法安排麻烦就大了。
“如果我的肖像权也是给他们50%的话,我会赔多少钱?”赵亚宁问道。
“如果那样的话……算上皇马能够给你带来的商业效益,他们肯付给你1500万年薪的话,大抵你就不会赔钱了。”
这个价钱,赵亚宁一听就知道不太可能,实在太高了。他现在的收入正常的话是1000万,让皇马多付500万,皇马肯定不干。这不只是工资问题,也是个球队的合同的层级的问题。不过,50%的肖像权只有500万的话,自己的全部肖像权也就是1000万左右,比起来自己想象的少多了。
不过,这倒是也让他解惑了:当初的时候,齐达内也是一样有着法国电信等大企业资助的,他不是一样交出了肖像权,大概和赵亚宁的情况差不多,甚至,他还要再少一些。
赵亚宁的商业合同,一直都是足球界数一数二的一个——而且,他的商业合同,大抵和中田英寿属于一个类型的,都是一个人抱着国家的一大片市场,怎么样比人都挖不走。他的收入,一直都很高,但是具体其中和肖像权有关的有多少?他不知道。
而现在,问了这个问题,他才算是知道了——原来自己的肖像权还挺值钱的。
“中国地方大,使用的自然也就多。这些钱,说起来不少。而且,不能给皇马,还有个理由:有些钱,根本就是不能够提起来的。尤其是快到了奥运了,宣传到处都是。真把肖像权给了皇马,让皇马去要,他们找奥委会要钱?你还在国内混么?央视采访你一下,他们去要个肖像费?你自己找倒霉呢?”
“但是皇马肯放手肖像权的问题吗?”
“他们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地放手的。”张元对此倒是很有自信,“但是,相信我,他们得不到什么东西。”
“为什么?”
“因为理论上说,和他们谈判的,不是你。也不是你的公司,而是国家。”张元苦笑道,“你的肖像权,你无权出售,因为,早就不属于你了。”
这话让赵亚宁极为惊讶了。他实在想象不到,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这么扯淡的事情。
“根据体育总局早年的规定,所有参加国家队的运动员的无形资产,为国家队所有。你是国家队的球员,所以,理论上说,你的广告收入,全都该是国家的。”
“这么说来,我还是常年侵吞国有资产的了?”赵亚宁苦笑道。
“理论上来说,就是这样没错——说起来,你可是大贪污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