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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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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他头皮发麻的一刻,最后一根稻草也压了上来,有什么硬邦邦的东西抵在他背脊上,一道嘶哑的嗓音在他身后沉沉地道:“丢掉武器。”

    被人拿枪顶着,宁望只能从命,卸下步|枪,又将沙漠|之鹰丢到地上,而后高举双手,身后人立刻两脚将枪踢得老远。

    宁望眼睁睁看着鞭长莫及的大杀器隐没进黑暗中,他现在手无寸铁,完全的肉兔一只,可是既然对方没有第一时间开枪杀他,他料想对方可能出于某种原因不打算立刻杀他,于是大起胆子问:“你刚刚一直在装死吗?”

    身后人桀桀地笑起来,那破烂风箱般的声音听得人直竖汗毛:“装死?不,我不需要装死,因为我死不了。”

    宁望耳边一遍遍回响起那声酷帅狂霸拽的“我从不留活口”,觉得这句话能荣膺他个人的年度笑话冠军了。

    他现在唯一的优势就是敌人的心情还不错,愿意回答他的问题,他只能尽量为自己拖时间:“你为什么就不会死?你的这些同伴不都死了,还是你跟他们有什么区别?”

    背后人笑了两下,却没有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轻飘飘地道:“我听治愈师提过你们。”

    提过他们?提的肯定不是他了,他就是个路人甲,那么就是阿妙盗突突那伙人了,刺猬头青年顺势问道:“他都提了些什么啊?”

    “他说你们就像日本幕末时代的新撰组,万中挑一,每个人都很强,但可惜从你们选择自己立场的那一天起,你们就注定是失败的一方。”

    宁望很想搔头,他倒是觉得盗突突蛮有斋藤一的气势,但怎么也不觉得你们像维新志士啊?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智慧生命,他们的智能在人类之上,他们的身体机能比人类更强,他们有更长的寿命,更能适应时代的变迁,那么这种智慧生命是不是该凌驾于人类之上?”诈尸先生自个儿说道起来,口吻里有一种压抑不住的狂热。

    宁望认真地摇头:“这个假设要成立至少还需要一个条件。”

    诈尸先生一愣:“什么条件?”

    “他们的繁衍能力强吗?”

    “……”

    “这么说答案是否咯?”刺猬头青年滔滔不绝地道,“其实你是在说你们自己吧,通过外部改造或许能增强你们的体能,智力和寿命,但是那不叫繁衍,一个种群的繁衍如果只能靠外部改造和延长单个个体的寿命,这个种群智慧再高再刀枪不入也是没有前途的,所以人类才是主宰世界的唯一高等生命,这一切都是历史的必然。”

    “呵呵,历史?历史只是胜利者写的小说。”身后人冷笑道。

    “可谁叫他们是胜利者,”宁望眼角往身后一瞥,“而你们不是。”

    “历史有其必然,也有其偶然,再说历史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没错,现在我们的确是失败者,但与其说我们败给了人类,不如说我们败给了自己,这一点,”那人阴测测地笑了笑,“你应该再清楚不过了。”

    什么意思?“我那两个师兄师姐可能是很清楚,但我还在实习期,”大刺猬呵呵笑道,“我真不清楚……”你方不方便多说一点啊?

    “别傻了,”身后人冷哼道,“好好想想吧,一只藏獒或许能干掉一匹狼,但这能说明豢养藏獒的藏民就比狼更强大吗?”

    宁望努力思考这个隐喻,藏獒是指盗风他们吗?狼是指治愈师?那藏民……难道是指像他一样的人类?

    “何况……这只强得不可思议的藏獒,真的是因为藏民的调|教才变得如此强大的吗?”对方强调般一字一顿道。

    宁望皱眉:“我不知道你这样贬低人类有什么意思,我只知道你也是人类,至少曾经是。”

    “现在不是了,我选择了正确的阵营,并不是所有人类都有资格加入这个阵营,能够被我们的血统认同的,凤毛麟角。我们和那些生命短暂,愚昧无知,丑陋不堪的人类当然不同。”诈尸先生优越感十足地说道,又将枪口朝宁望的背脊上顶了顶,“如果不是因为有你们这群怪胎几百年来一直阻挠,我们早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了。”

    怪胎?原来这些人也是这么看待盗突突和阿妙的啊……不过几百年来一直阻挠又是什么意思?宁望越听越云山雾罩,他一直以为这只是某个科学狂人的现实版佛兰肯斯坦实验,可是“几百年”又作何解释?付东说的那些晦涩的宗教讨论跟这又有什么关联?他越想弄清楚,心头就越像有只爪子在挠,那只爪子变得越来越锋利,挠得越来越凶,有什么东西鲜血淋漓着呼之欲出,却又在最后关头被一只冰凉的手按在胸口。

    “回去。”那道清冷的声音说。

    宁望忽然就平静了下来,似乎无论何时,这个声音都能力拔千钧挽救他与水深火热之中。他眼下所经历的这些事,或许有着惊人的解释,但终归都与他无关。“为什么对我说这些?”他问。

    “我只是……从来没见过你们,有点好奇你们究竟是什么样子?”诈尸先生说,语气里有几分兴趣,“治愈师说你们是一群可悲的屠杀者,我实在很想亲眼见见你们的样子。”顿了顿,“现在,慢慢地转过身来。”

    宁望低头看了看自己被抓出两个窟窿的卫衣,美队的胸肌在窟窿后若隐若现,这个样子怕是要给师兄师姐丢脸的……他磨磨蹭蹭地转身,心中琢磨着要怎么死里逃生,冷不丁就和对方面对了面,不禁“哇”了一声朝后退了老大一步——先前死的不是个大学生模样的人吗?那眼前这个血红脸的怪物是什么鬼东西?根本比那丧尸好不到哪里去好吗!

    那诈尸男倒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一把抄起枪,似乎失去了耐心和兴致,血红的瞳孔里杀机一闪。

    “蹲下!!”

    平地一声惊雷起,宁望认出那是谁的声音,猛地抱头蹲下,几乎是同时那诈尸男就扣动了扳机。

    宁望摸了摸头顶,没有血,再用手电往上一照,白光下那怪物直勾勾地瞪大眼朝他扑下来。宁望往后一让,见那家伙只是面朝下径直倒下,额头上硕大的枪眼正在冒烟,原来是中弹了。那一瞬他也看清了,那的确就是刚刚袭击他和盗风的其中一个年轻人,脸上的血红其实是毛孔渗出的血丝,密密麻麻遍布整张脸,敢情每个毛孔都在冒血?有密集恐惧症的人准得吓死。

    “没事吧?”雷克思赶过来扶起他。

    宁望站起来,惊讶地打量着雷侦探风尘仆仆的脸:“你怎么回来了?”

    “说起这个,你说那丫头他们到底是什么人?我们刚护送人质出去,人家那边就派专车来接了!”雷克思啧啧地唏嘘道,“既然人质都没危险了,我总不好把兄弟你一个人丢在下面,就跟阿妙一起回来找你们……哎,你、你也不用这么感动啦……”

    宁望情真意切地搂了搂愕然的雷侦探:“谢了啊,兄弟。”

    原来是为了那个“兄弟”啊,雷克思一头黑线地想,我那只是随口说的啊,路口卖烟的陈大爷,隔壁修电脑的王小哥我也叫兄弟啊,你这到底是多缺兄弟……

    不管怎样,在阴森森的地下迷宫里差点被一群变态洗脑时,突然看见雷侦探这样抽烟话唠又爱发名片,如此富有人间烟火气的存在,着实令人感动。“阿妙呢?”宁望问,“怎么没跟你一路?”

    “哦,我和她走到这边,就看见这一地狼藉,经过我在废墟上的一番勘探,才发现你们分道了,就和阿妙分开来找,我走左路,丫头走右路,不过这左路真够邪门的,我都怀疑遇到鬼打墙了。”雷克思说完又问,“你和盗风是怎么分开的?”

    宁望叹一口气:“说来话长……”

    雷克思颇理解地点点头:“那就甭说了,反正盗风那家伙和我们不是一路人,那咱们现在往哪边走?”

    “左路的确是死胡同,我们还是得走右路。”宁望说道,“不过我的枪刚刚被……”说到这里突然顿住。

    “怎么了?”雷克思看见宁望僵住的脸,不解地问。

    “喂……”宁望指着地上那具血红脸的尸体,“那家伙的眼珠,刚刚是不是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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