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虽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狗仔队,但那些小报记者疯狂起来同样可怕,所以在通过永宗大桥后,李怀宇选择了一条小路。
天未明。
身后隐约传来海浪的呼啸声,前面是时而闪着萤光的乡间小路,在这种幽暗的环境下,一种莫名的舒畅感缓缓升起。
“我好像很有精神。”
林允儿歪头看了眼李怀宇,道:“看起来好像是很有精神。”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林允儿咧开嘴,笑道:“这还用问么?肯定是因为和我这个大美女在一起啦,心情好,精神自然就好了。”
“咦,你很自大嘛。”
“这不叫自大,这是自信。”
“说不过你。”
过了一会儿,林允儿忽然扁起了嘴:“我饿了。”
“饿了就找东西吃。”
这里离首尔还有一大段距离,开车估计也要两个多小时,而沿路又没什么饭店,所以李怀宇说是的找东西吃,而不是找饭店。
林允儿朝窗外望了望,道:“这黑不隆冬的,上哪儿找东西吃啊?”
李怀宇笑笑:“跟着我,你还怕没东西吃?”
果不其然,话音刚落,前方便出现了几点渔火,想来是沿海的渔民早起捕鱼了。
“今天哥哥带你吃最新鲜的海鲜!”
这里是一个小型的渔村,放眼望去,不过十来户人家。渔村背靠青山,面朝大海,沉寂在破晓前的黎明中,看起来别有一番韵味。
李怀宇把车子停在路边,牵着林允儿的手,走向最近的一户人家。
一位看上去五十岁左右的大叔正在自家院子里整理着渔网,李怀宇走上前和他打招呼:“大叔好。”
一般而言。渔民都很淳朴,而越是淳朴的人,待客就越热情。
大叔脸上有着刀刻一般的皱纹,笑起来几乎看不见眼睛:“小伙子。刚和女朋友从海边回来吧?来,进来坐,外边冷。”
林允儿眨眨眼,在李怀宇耳边小声说道:“这位大叔好像不认识我嘛?”
李怀宇轻笑:“并不是每一个韩国人都认识你们的。”
他拉起林允儿的手,走进了屋内。
有大叔,就会有大婶,大叔好客,大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不到几分钟,香气满溢的早餐便端上了桌。
“来,多吃点。别客气。”大叔热情地帮李怀宇和林允儿夹菜,“这是昨晚刚捞的鲍鱼,新鲜着呢。”
李怀宇也不客气,接过鲍鱼,用剪刀剪成几块。分到林允儿碗中。
林允儿皱着眉,小声道:“怀宇哥,这是生的…”
“生的鲍鱼才好吃,味道特别鲜美。”
大叔一翘大拇指,道:“小伙子很有见识,鲍鱼就是要生吃才鲜美,那些蒸啊煮啊什么的。只会让鲍鱼的鲜味流失掉。”
“真的?”林允儿瞪大了眼,看向碗中的鲍鱼,想尝试,却又有些害怕,过了好一会儿才夹起其中一块,小心翼翼地塞进嘴里。咀嚼了几下后,顿时眼前一亮,连连点头道,“好吃,好吃。我还要!”
“小伙子,我看你是和女朋友偷跑出来的吧?小丫头父母一定不知道。”
林允儿眨眨眼,对大叔的话没有应答,却也没有否认,因为她想看李怀宇会如何回答。
李怀宇嘿嘿一笑,道:“大叔,我是穷人家的孩子,但我女朋友家很有钱,所以她父母不允许我们在一起,没办法,我们只能私奔了…”
林允儿差点笑出声来,私奔?亏他想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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