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战死!
阮增华策马回头,呆呆的看着全速疾驰而来的骑兵,随即掉头就跑。
“你这个野人!你居然不顾自己的同袍在挣扎,你居然能眼睁睁的看着城破……”
“小刀,我要活的!”
方醒一挥手,小刀就带着十多名骑兵从斜刺里冲了出去。
而那些刚冲到城门口的骑兵却被城墙上的欢呼和密集的马蹄声给弄懵了。
前进几步就能冲进城去,可这几步却成了天堑。
“跑啊……”
不知道是谁先喊的,骑兵们都朝着四周开始逃散。
“杀啊!”
可左右两侧却在此时冒出了两队骑兵,恰好堵住了溃逃之路。
“嗤!”
方醒一刀挥出,身后那失去脑袋的尸体僵立未倒,一股红色从腔子里冲出老高,随即就被跟上的马匹撞飞出去。
“老爷!”
今天的方醒冲的太猛了,要不是这些叛军以前都是农夫,他这种单枪匹马的冲击就是在自己作死。
辛老七赶紧带人冲上去,护住了方醒的左右。
黄福在城上看着方醒一马当先的在冲杀,不禁感叹道:“果然是文武双全的兴和伯,身先士卒,悍不畏死,不愧是我儒家的豪杰。”
正准备带人追出去的沈浩听到这话,不禁有些哭笑不得。而死里逃生让他那口无遮拦的毛病又犯了。
“黄大人,我家伯爷早就自立门户了,现在是方学……哈哈哈哈!”
“方学?”
交趾这个在大明文人眼中的蛮荒之地,消息的落后自不必说。
黄福的眼神有些复杂的看着被辛老七拉住马缰而停住的方醒,喃喃的道:“你为何要叛出我名教!为何?”
这些骑兵都是南征中最精锐的,随着千户官的呼喝,骑兵阵型不断在变换着,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兜住这些溃兵。
方醒策马到了城门边上,看着那些哭喊着四处奔逃的溃兵,心中却想起了前宋。
那些被蒙元骑兵,哦不!那些骑兵大多是汉人。
前宋的军队当年是否也像这般的被他们追杀呢?
肉弱强食,这个星球的资源就这么多,你不去抢占,那就等着对手壮大后的进攻吧。
而中南半岛资源丰富,水流众多,就算是作为大明的粮仓,那作用也不可小觑。
等朱高煦带领大军赶到时,只能看着一堆堆跪在地上的俘虏发呆。
“方醒呢?”
“伯爷在城里,好像发脾气了,要杀人还是怎地。”
方醒确实是想杀人,当他看到城门边上那个连肠子都流出来的总旗时,马上就提审了被擒获的两名交趾人。
“啊……”
方醒仿佛没听见堂前的惨叫,指着躺成一排的大明军士尸骸问道:“他们的伤口多是刀伤,而且那些夺门的交趾人大部分都是被火枪干翻的,那么我有一个疑问,难道守门的这一个总旗部居然能被这几十人压倒性的干掉吗?”
“金安,作为他们的千户官,你来说说,这个总旗部的实力如何?”
金安的盔甲都没来得及解下,就这么带着一身干涸的血迹起身道:“伯爷,这个总旗部在下官麾下比较出色,所以当时沈大人想换人,下官就让他们去了,谁想……”
沈浩也解释道:“伯爷,当时城墙争夺激烈,下官担心火力不够密集,就请金千户配合调换了人手,可就在我部坚持不住的时候,下面就被人突袭了,当时金千总的麾下有人曾经看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