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东西,他都会好好利用的。
“喂!商队老板!这家伙抢劫我!你身为雇主,难道不管吗?”
就在这时,詹姆斯居然跑到商队老板面前告状去了!好,很好,你小子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老金决定了,等有机会就干掉詹姆斯,然后把他的钱都抢过来!
“……我看是你先想抢劫别人吧?”
“啊?”
“再闹事,我就解除和你的雇佣关系!”
“……”
然而,剧情反转了,商队老板居然站在了老金这边!詹姆斯气得浑身发抖,灰溜溜地跑开了。不过看他的样子,估计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老金暗暗提醒自己,以后要小心这家伙。
商队老板赶走了詹姆斯,然后走到老金面前,笑着说道:
“多亏了你,我们才能击退山贼,你居然一招就秒杀了山贼头目,真是厉害啊!”
“没什么,没什么。”
老金谦虚地笑了笑,其实他只是运气好,正好砸中了山贼头目的要害而已。如果那家伙稍微警觉一点,也不至于这么轻易就挂掉。
“我看你身手不错,胆量也过人,怎么样?等到了城里,要不要来我们商队当护卫?我写一封推荐信,你肯定能被录取的。”
“谢谢您的好意,不过我已经受够了这种长途旅行了。”
“是吗?那真是太可惜了。”
虽然老金也挺想接受专业的战斗训练,但他并不想把这种工作当成自己的职业。如果每天都过着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他迟早会变成一个冷血无情的杀人机器。
那样的未来,他无法接受。
而且,商队护卫的死亡率,可比冒险者高多了。
商队老板离开后,老金终于可以安心地“摸尸”了。他先把山贼头目身上的盔甲扒了下来,那沉甸甸的重量让他爱不释手。老金脱下自己的斗篷,换上了那件铁甲,感觉就像量身定做的一样,非常合身。
“哦!爽!太爽了!哈哈哈!”
老金忍不住发出一声欢呼,他兴奋得快要疯了!
这件盔甲完美地保护着他的胸膛和后背,而且一点也不影响他的行动,有了它,老金的生存率将会大大提高。
老金心满意足地穿上盔甲,然后继续翻找其他的战利品。
他先把山贼头目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不过衣服太脏了,老金嫌弃地扔到了一边。然后,他从山贼头目的口袋里找到了两个钱包,他颤抖着手打开钱包,数了数里面的钱,居然有三枚银币!这可是山贼头目的全部家当了,老金高兴的同时,也忍不住有些鄙视,堂堂一个山贼头目,居然这么穷?
“……三枚银币!”
山贼和冒险者一样,都会把所有的钱都随身携带,因为对他们来说,钱就和命一样重要,一刻也不能离开自己的视线。
这些家伙整天就知道打家劫舍,难道就不能把钱藏在山寨里吗?
不过这样也好,省得老金费心去寻找了。
“我靠!发财了!”
更让老金惊喜的是,山贼头目居然还戴着一条项链!老金一把将项链扯了下来,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塞进衣服里。他激动得心脏都快跳出来了!这得值多少钱啊!看来,杀人越货果然比打怪赚钱多了!怪不得那么多人喜欢干山贼!
老金将山贼头目身上的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搜刮了一遍。
长剑、靴子、盔甲、钱币,这些战利品让老金欣喜若狂,他的装备瞬间就鸟枪换炮了。老金把靴子绑在腰间,等到了城里,至少能卖二十个铜币。他把长剑也别在腰间,这把剑拿到铁匠铺去卖,也能赚不少钱。
我靠,这次的额外收入,光是现金就有四枚银币,还有几件装备和一条项链,老金第一次觉得,接下这个商队护卫的任务真是太明智了!当然,他再也不想接第二次了。
最让老金满意的,还是那件铁甲,这件盔甲至少要几十枚银币才能买到,现在却白白落到了他的手里,老金高兴得都快哭了。
虽然把这件盔甲卖掉也能赚不少钱,但老金决定把它留着自己用。他甚至想给这件盔甲取个名字……嗯,叫什么好呢?
“对了!”
老金突然想起,自己还杀了一个山贼呢!他四处张望,寻找着那个莫西干头冒险者的身影,只见那家伙正笑呵呵地朝他挥手。看来这家伙还挺讲义气的,知道要和老金平分战利品。
“兄弟,来分赃了!”
莫西干头冒险者热情地招呼道,老金也笑着走了过去。
“好啊!”
“现金就一人一半吧,那这把剑怎么分?”
“嗯……这倒是个问题……”
可惜,那个被老金和莫西干头冒险者联手干掉的山贼是个穷光蛋,身上只有十五个铜币和一把长剑。
“这剑不好分啊。”
“拿到铁匠铺去卖,应该能卖三十个铜币。”
应该不止三十个铜币吧?
老金想了想,提议道:
“这样吧,你把刚才分的十五个铜币给我,这把剑就归你了,怎么样?”
“真的吗?那太好了!”
虽然有点亏,但老金也不想再增加负重了。
分完战利品后,战斗也彻底结束了。
剩下的山贼都逃走了,还有两个冒险者因为失血过多,死在了路上。老金又要值夜班了,不过他现在心情大好,这点小事根本不算什么。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心里美滋滋的。
接下来的旅程,一定会很愉快吧?
伊斯班特,会是一座什么样的城市呢?老金充满了期待。
既然赚了这么多钱,等到了城里,一定要去大吃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