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宋雁平算是在A023监室扎稳了脚跟。
尽管他一人之下,其他人之上,但宋雁平深知“做人要夹紧了尾巴”这个道理,事无巨细的也都会过问请示辛洪川。
辛洪川异常的喜欢这个年轻人。
辛洪川时常观察宋雁平,他仿佛在宋雁平的身上,看到了自己年轻时的影子。
越是这种赏识,越对眼前这个小伙子充满了怜惜。
况且宋雁平无论是情商还是智商,都超过了大多数同龄人。
在辛洪川看来,宋雁平是值得拉拢和培养的一个人。
辛洪川打趣宋雁平,说:“要是早一点认识你,我也不至于让手底下那帮白痴坑的如此之惨。”
辛洪川告诉宋雁平,没什么事儿的时候,就好好看看那本刑法,他们都是吃了不懂法的亏,可以不识字,但是不能不懂法律,不懂法律的人才是这个社会里真正的文盲。
宋雁平谨记辛洪川的嘱咐,闲暇时别人都在看电视打瞌睡,宋雁平就坐在那里看那本刑法。
他认真的看了看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他的这个情况,大概会被判处半年左右的刑罚,于是宋雁平大概心里也有了个底。
两个多月过的又慢,却也快,宋雁平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状态。
这天上午刚放完风,来了一个管教,在门口叫道:“宋雁平!”
“到!”宋雁平立马站起来回道。
“开庭了。”
管教打开门给他带上手铐,连同其他几个嫌疑犯一起押送上一辆电车,穿过六道铁门后,再次坐上一辆电车,来到看守所外面的一栋连着的建筑。
等到其他人都开完庭,轮到了宋雁平。
宋雁平表面十分淡定,但是内心紧张的要死,尽管自己大概猜到了会被判个半年左右,可是面对庄严肃穆的法庭,心脏还是扑通扑通的狂跳。
审判长在核对完他的身份后,开始拿起检察院提交的材料念了起来。
“经法庭调查审查,因被告人宋雁平与本案受害人刘昌文业务往来纠纷,被告人宋雁平怀恨在心,于2005年3月22日凌晨三点,翻墙进入受害人刘昌文的家中,随即用匕首挟持了受害人刘昌文,并用扎带捆绑了受害人的双手,威胁受害人刘昌文不准发出声音,否则就会用匕首捅他。”
“然后挟持受害人刘昌文离开其家中,开车将受害人刘昌文带到了自己位于大南庄港码头外的临时住处,将其软禁在储物间内,期间被告人宋雁平并未对受害人刘昌文进行殴打和辱骂。”
“第二天上午九点,受害人刘昌文趁被告人宋雁平离开住所时,挣断扎带,翻墙逃离了被告人的住所,随后到附近的大南庄街道派出所报警。次日,被告人宋雁平向大南庄街道派出所自首,并积极配合公安民警进行调查。”
“被告人宋雁平对于非法拘禁受害人刘昌文的行为供认不讳,于2005年3月24日由庭岛市公安分局依法批捕。被告人宋雁平,对于以上法庭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
“完全属实。”宋雁平回答。
“本案适用于简易庭,现在宣判,全体起立!”
“判决如下:被告人宋雁平,因非法拘禁罪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罪名成立,且于次日到公安机关自首,属于立功,无犯罪前科,因其情节较轻,且有立功表现,决定对被告人宋雁平从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判处宋雁平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宋雁平,你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吗?”审判长看着他问道。
宋雁平心里咯噔了一下,他咽了一口唾沫,随即回答审判长的话:“我没有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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