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荣天使当然要支持自己的徒弟,锦绣可是宣传部长,迄今为止干的非常出色,很得老大撒旦的青睐。
这个当然与他这位师父的全力支持分不开。
刚才锦绣已经表态支持智繇,他自然也是没有二话。
“没错!老大你虽然违背了造物主旨意,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可是你作人也要坚持信誉,取信于人,否则你会每况愈下,连现在的水平也保持不住,会众叛亲离的!好了,老大,听我们几个的劝,放了污秽和媚茵师徒二人,该干啥干啥,对付探险队那帮人,你的狼人不是要出击吗?你的下一步如何安排的?”
狂妄天使一贯的不管不顾,前面几个人刚刚把事情理顺一下,他半天都不理睬,上来就是一通吼:“你这是什么老大?你还会不会会干事了?你干脆把这事交给我,我干得比你好一千倍!别人在那里乱糟糟你也听着,有这功夫,将那些捣蛋的家伙全都杀光了!”
他的徒弟不吝,那绝对是人如其名,无论对谁,都是老子天下第一,这事从他师父让他当徒弟的第一天开始,二人就一直争论不休,到今天还是悬而未决,到底是他师父天下第一,还是他这个徒弟是天下第一,并不能并列第一。
不吝也不等他师父说完,顶风就上了:“你这老头,凭什么给你,还有我呢!哪里论的上你!交给我,我比老大干的好一万倍,比老头儿你好一百倍!天下第一,非我莫属!”
虚荣天使和他的徒弟锦绣、虚伪天使和他的徒弟智繇,齐齐对狂妄天使和他的徒弟不吝翻了一个白眼。
得,这对师徒如此这般一唱反调,估计以前的努力都白费了。
老大的耳朵比较软,没有那种洞察是非明烛万里的能力。
估计脑筋又给拉偏了。
众人正在心中嘀咕,有人小声发言了,众人只有自己闭了嘴,停止了胡思乱想,定睛看过去,才知道说话的是天使长中的的第十三位,自私天使,大家都知道他的特征,就是哪怕别人掉一个脑袋,能够保住他一跟头发,也毫不犹豫地干了。
他的声音很小,因为他不想在这些于己无利的事情上浪费自己的力气。
当然,他也不会真的花费精力去关注这件事情。
精力也是力气,都不能浪费。
只听他如同耳语般说道:“我不管,你等愚妄之辈随便,只要不动我的奶酪!任何人敢染指我的东西,我要你的命,就这样。”
他的徒弟慎独说:“师父干啥我干啥!只有一样,师父要你命,我杀你全家!我喜欢当孤家寡人。”
大家实际上也没有期望这对师徒积极参与做出贡献;但是也不担心二人主动做出伤害他人的事情,前提是别对他们造成伤害。
接着大家就听到了另一位天使长的发言,也是别具一格,很有特色,因为他是天使长的第十四位,胆怯天使。
自私天使还只是无利不起早,遇到事情,至少可以到现场观望,还不至于远远避开,可是这位胆怯天使,就更有甚者了,他是不论大事小事,对一个行动,就是离开现场越远越好。
他的哲学也很有道理,就是一旦你看到,等于你参与了。
因为眼目所见,总有你感兴趣的东西。
一旦你感兴趣,岂不是马上变被动观看,为积极参与,想把那东西据为己有?
除非你是死人,那才对什么都行都没有兴趣。
因此,他这种远离策略,是真正的避免麻烦的绝招。
在他看来,这不是胆怯,而是聪明;如果也算胆怯的话,那么这种胆怯应该是所有人行事为人的标准。
因为是开巅峰会议,胆怯天使就是一个想不来,也必须出席,但是他的位置却是远离老大,远离中心。
胆怯天使道:“你想伤害人,你就是想伤害自己;你伤害别人多深,在那个深度你也被伤害!不知敬畏者,必然夭寿;一心害人者,必定遭害!你们些胆大包天之辈,都是在给自己自掘坟墓,你们每日所行,都在一步一步把自己送进坟墓,时日渐短,坟墓越近,你们干吧,别拉着我。”
他的徒弟寒惮,绝对人如其名,日常的感觉总是如同掉进了冰窟,每天哆嗦不休,就他那颤抖的幅度,一般人早就散架了,可是他没事,还说‘抖抖更健康’,不能不让人服气,不服不行!谁敢不服,就去抖抖试试,那种幅度,那种频率,任何人能坚持一个小时,就绝对属于奇葩。
他一边加大颤抖的幅度,一边哆哆嗦嗦说:“没错,你们都理我远点儿,还有师父,我和你也要拉开距离!”
最后,就是那些天使长中的第十六位,背信天使。
他是众所周知的说话不算数,但是越不算数,他就越说,名声卓著。
他侃侃而谈,信心爆棚:“嘟!各位兄长,以及各位兄长的徒弟!老大做事,绝对言必信行必果!他哪里有不遵守他的诺言了,明明就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嘛!你们有那个错误的观念,都是因为你们与事实脱节了!老大是光明王,他的每一个行动都是最高权威的诠释!换到建立和完成合约的语言,就是他的行为如果和以前的约定一样,就是他在履行合约;倘若不一样,那就对前一个合约的修改,同时建立一个新的合约,然后就是履行新的合约!你们产生了误解,认为那是老大违约,实际上根本就没有那样一回事,你们的低下权威限制了你们的理解能力!”
他的徒弟立刻跳出来,大声赞叹:“哇!师父好厉害!高瞻远瞩、高屋建瓴、划时代地诠释了权威和履约的关系,给老大的行为披上了合法的外衣!高!师父实在是高!厉害了,我的师父!”
这个爽约,是背信天使的首徒,听名如见人,妥妥的人如其名,普天之下属他立约最多,但是没有一个能够坚持到履约,因为都被他给爽了,他爽约爽得非常爽!
不过,爽则爽矣,心里并没有一个坚固的逻辑支持,今天听了师父的一番逻辑分析,顿时如梦初醒,然后就大喜过望。
什么合约不是权势者立之?
诠释者立之,当然也有全力修订,这个是最基本的原则。
这个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立约准则。
成文的准则如果没有的话,那就必须加上,而不是借口没有成文,而认为如此去做的人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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