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线索,试图查找到凶手,一探谜底真相。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瞬间就过去了,郑少强一点都没有察觉,只是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他阅读得相当快,比那些文学专业的同学都迅速,虽然不敢说有一目十行的速度,至少也是一目五行。而随着快速阅读,他头脑中也快速地闪过书中的种种情景,仿佛已经完全陷入其中。
这可能就是推理小说的魅力所在吧!在跌宕起伏的情节中,在环环相扣的事件中,会不自觉地将读者带入其中,一同去查找线索,一同对案情进行合理的假设和分析,并且进行有理有据的推理,急切想知道真相,可谓悬念起伏,让人防不慎防。而且,当谜底揭晓的那一刻,又会让人产生一种酣畅淋漓、大彻大悟的豁然之感,仿佛一切都在情理之中,一切又在假设之内,只是作家比读者显得更加高明,设置也更加精妙。
当一个小时转瞬即逝之后,郑少强仿佛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似的,不把谜底揭穿誓不罢休。于是,他揣着这本从图书馆借来的惟一一本小说,打算借出去,趁下午去上课的时候继续阅读,因为他已经完全入了迷,也被书中的情节吊足了胃口,不把真相弄明白绝不甘心,就仿佛恋爱中的情侣,不见到所爱之人,不问个清楚,绝不死心似的。
郑少强借出这本书后,从存书柜取出下午上课用的课本,便缓缓地离开了图书馆,准备继续下午的课程。一路上,他都不停地看着手里的那本书,眼睛一刻也不愿离开似的,甚至出了图书馆迎面撞到人都浑然不觉;而且,在下石梯的时候没有注意到,差点摔了下去,幸好他反应快,只是踉跄地摇晃了几下,没有真的摔倒。
不过,还是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于是,他将书收好,准备到了教室再看。不过,他刚将书合拢,又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使得他再次打开书,继续沿着刚才中断的思绪读下去。不过,现在他比之前稍微谨慎一些,一边用余光看着前方的路,一边在书上快速地一扫而过,并且在头脑中迅速转化为相应的场景,跟着场景一点点变化和转移。
到了教室之后,郑少强没有去注意同学和老师,只顾埋头继续看书,完全没有理会同学们的厌倦情绪,也没有理会老师在讲台上讲得大汗淋漓,完全沉浸在自己大脑幻化出来的场景之中,已经完全入了神,完全进行了书中的故事。
下午三个小时的课,郑少强几乎都没有怎么听,一直抱着手中的小说不停地阅读着。当下课铃响起的那一刻,他也看完了小说,整个人有种难以言表的别样感觉,仿佛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杀人事件似的,让他心有余悸,也让他甚为佩服,佩服故事的情节设计之巧妙,佩服小说伏笔埋藏得深厚,甚至为书中最后的告白有种说不出的沉重和难受。
小说谜底一旦揭晓,一个杀人事件便意味着就此结束。可是,郑少强的心绪却始终难以平复,也没觉得事件就此结束,仍旧感到意犹未尽似的。虽然小说的杀人手法显得比较高明,但这些并不是郑少强所着迷的;而恰恰是凶手最后的告白,打动了他的心扉,让他久久难以忘怀,甚至有种潸然泪下的强烈冲动。
就这样,从偶遇这本小说,到最终看完,郑少强差不多只用了四个小时的时间,可谓相当迅速;而且,他看得也相当仔细,甚至连小说中出现的很多微小的细节,他都记忆犹新。
第一次阅读小说,而且是阅读推理小说,让郑少强有种不一样的体验。他觉得,在阅读的过程中,其实自己也就扮演了一个侦探的角色,跟随着故事的发展不断进行仔细的观察、大胆的假设、合理的分析与缜密的推理。这四者对于推理小说来说,是缺一不可的,也是相辅相成、融会贯通的。
一个真正高明的侦探,必然是在这四方面有着过人的长处:要么观察够细致,能够发现常人难以发现的蛛丝马迹,找到对案件有效的线索;要么就是假设够大胆,能够将看似不可能的凶手也不放过,真正做到一个也不放过;要么就是分析合理或者推理缜密,这就是在前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真正有效的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透过迷雾见真相,然后谜底自然成功揭晓。
想到自己的读书感悟,郑少强不禁畅快无比,甚至自豪地认为,自己可谓是这方面的天才,能够在一书中窥见乾坤,能够在一书中洞见方法,能够在一书中找到规律。
没想到短短的一下午时间,郑少强就会如此强烈地喜欢上推理小说,甚至到了着迷的程度。这可能和他理性思考能力比较强,能够在推理小说中享受那种一起探案,一起推理,一起思考的乐趣有关。
没想到,一个典型的理科男,竟然会在短短的时间热衷于推理小说,甚至到了乐此不彼、废寝忘食的地步,也将他这几天的不快和郁闷一扫而空,重新找到了新的乐趣和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