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刘一帆站在被告席上,他的律师李承谟手中举着一个小瓶。
“公诉人,你的证人说,凭着身体的气味,辨认出我的当事人是强·奸案的主犯。我有几个问题问问证人,可以吗?”
三个法官交换了一下眼神:“李律师,你可以提问证人了。”
“好,”李承谟走到证人席前,“王莹莹小姐,这是一个瓶子,里面盛放着一种不明的物质,你嗅嗅看,它是什么味道?”
公诉人站起来:“我反对,我们这是法庭,不是化学课课堂。我们不是来考察通过气味来辨识物体的!”
“检察官大人,你的证人不就是通过气味指认我的当事人吗?请稍安勿躁,听我把话说完。”李承谟淡定地说。
“准许继续提问。”主审法官说。
“好,王莹莹小姐,你记住了刚才那一个小瓶里面装的气味吗?”
王莹莹想了想,然后点点头。
李承谟举着手中的小瓶子,瓶子上面贴着一个标签:“各位法官,各位陪审员,大家看,这是一号瓶。”
李承谟接着把手中一号瓶放到法官面前的桌子上,法官示意书记员把这个瓶子收好。
李承谟从身后辩护席桌子上拿出一个塑料篮,里面装着十个小瓶子,每个瓶子上面也贴上了标签。李承谟发问:“这里面盛放着各种气味的物体,王莹莹小姐,你看这些,哪一瓶和一号瓶气味相同。”
王莹莹自认为她的鼻子很灵,辨认气味应该难不倒自己。可是,等到自己拿起这些瓶子时候,这才傻了眼,每一种气味,相互之间都十分接近。王莹莹犹豫了半天,指着其中的一瓶:“大概是这瓶吧。”
“请用准确的语言表述。是还是不是。”
“是——是这瓶!”王莹莹犹豫了一下,再一次在心里确认了一下,这一瓶应该就是了。
“好,”李承谟律师说,“答案是,这十个瓶子中,没有一个瓶子,与样瓶一号瓶完全相同。”
公诉人提出:“我要检查瓶子。”
李承谟伸手,作出请的姿势。
公诉人仔细检查了两个瓶子的气味,的确十分接近,但也略有不同。
“我反对!”
法官说:“请讲。”
“第一,被告律师没有把完全相同的比对物放到其中,误导证人。第二,被告律师将几乎以假乱真的气味,来混淆证人。起诉方认为,这个辩方意见,法庭不应采信。”
法官说:“被告方,你们还有话说吗?”
李承谟颇为自信地站起来:“检方的意见当然有道理,但是,大家注意到没有,这个实验告诉我们,单单凭借气味,是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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