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 棉布对农家出身的人来说,算十分昂贵奢侈的东西了。
黎锦之前找村里人织布, 一匹是700文, 漂染得去镇子上, 再加200文。
而这匹布, 少年给他自己一点都没留,全都拿来给黎锦做外袍。
一件是单衣,现在这种天气穿正好。
另一件则要把上次买来的棉花缝进去做夹袄。剩下的他留着给小包子做衣服。
至于边边角角的废料,他打算多缝几个荷包和手帕,毕竟这可是棉布,用来直接当抹布太可惜了。
黎锦初到古代, 还没经历过这里的冬天,只想着冷了去裁缝铺里买棉衣。
但秦慕文不一样,他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 此前家里没破败的时候, 他也不会顾虑这么多。
可现在他已经下嫁给黎锦, 自然得担起一个内子应该做的,那就是操心丈夫的冷暖。
这也是黎锦让黎锦十分心软又心疼他的原因,秦慕文才十七岁, 分明自己还是个孩子, 面容青涩,就连身体也才发育没多久。
却已经每日操劳,小小年纪就操心整个家。
这一点少年从来不挂在嘴上,但黎锦每日回家, 都能看到院子被扫的干干净净,书房的案几也都有擦拭整理。
这些活儿听起来简单轻松,但一件件累积起来,少年得忙活至少一个时辰。
更别说他还得照顾孩子,缝衣服,掐着黎锦回来的点做饭。
黎锦之前是产科大夫,见过不少产后心态不好的姑娘,所以对自家夫郎,他也更加关心留意。
如果秦慕文可以娇气一点,他也会十分喜欢,毕竟才十七岁的少年啊。
想想他自己十七岁的时候,每天的日常就是看书踢球,哪会操心家事。
但这些东西秦慕文从来没说,他全都当成自己的责任,从来没喊过累。
就算黎锦偶尔给家里添置的好东西,少年也都是先紧着黎锦和小包子来,自己从来不争。
每一件事都让黎锦对他心软的一塌糊涂。
黎锦回到家,秦慕文听到响声,飞快从屋里出来。
“阿锦,你回来了。”
黎锦放下东西,看着少年脖子上的红痕,眸中带着笑意,说道:“中午吃的什么?”
秦慕文说:“茄子炒肉末,还有面条。”
自从黎锦救了宋掌柜的媳妇和孩子,宋掌柜时不时给他送来一条鱼和猪肉。
黎锦自然不能白要,但宋掌柜的孩子又隔三岔五的生病,最近更是患上了新生儿黄疸。
新生儿黄疸的表现就是面、颈部颜色黄里透红,严重的话会出现在四肢。
当时又是镇上风寒的高发时期,宋掌柜不敢抱着孩子去医馆,是黎锦上门诊治的。
黎锦观察了小孩子的手心脚心等部位,发现颜色并没有变黄。而且面、颈部呈现的黄色也不是暗黄,而是黄中透红。
他松了一口气,那这就是生理性的黄疸,不需要辅助药物治疗。
要不然,黎锦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开药。
他叮嘱宋掌柜要多抱着孩子晒太阳,最近不要母乳喂养,换成米糊和羊奶,让孩子多吃,促进排泄。
果然,十几天一过,孩子的病情就得到好转。
宋掌柜又是上门感谢一番。
如今的民风就是家里的老人和小孩生病,一旦医生诊治好了,必得上门答谢。
可这次黎锦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这种生理性的黄疸,小孩子本来就可以自己恢复。所以他坚决的没收宋掌柜的银子。
也正是因为如此,宋掌柜隔三岔五便会麻烦李柱子给黎锦带来猪肉和他要的鱼肉。
之前黎锦在杏林堂坐诊的时候,经常坐李柱子的牛车回去,宋掌柜也知晓这些。
东西都被带到家里,再说肉类在八/九月本来就不好保存,黎锦也就顺水推舟的收下。
故此,秦慕文每天至少有一顿能吃上肉,黎锦看着他脸颊渐渐有肉了,对此也十分满意。
秦慕文按照黎锦的说法做了清蒸鱼,他不明白为什么黎锦很少吃猪肉,却偏偏不能少了鸡蛋和鱼肉。
当天晚上,秦慕文把鱼端上饭桌,胆子大了一点,问道:“阿锦,为什么不喜欢吃猪肉?”
他之前在尚书府,夫人偶尔会命令全府所有人斋戒一月,他都觉得没什么。
但嫁过来两年基本上没吃过肉,这让秦慕文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很喜欢吃肉的。
现在回头想想,之前日复一日的咸菜、清粥、剩饭,他都觉得有恍然隔世的感觉。
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过来的。
黎锦还当他对这件事不好奇,听到他这么问,直接说:“昨天抓我背的时候,手感如何?”
秦慕文脸直接红了,他、他也没有故意要抓阿锦,但身体被一波波的刺激到,阿锦不让他抓着床,那他……就只能抱着阿锦了。
秦慕文没说话,黎锦故意重复了一下:“不喜欢抱吗?”
秦慕文到底骨子里是率真的,他瞧瞧抬头看了眼黎锦的笑,缓缓点头,“喜欢。”
黎锦的身子骨已经逐渐地长为真正的男人,皮肤下覆盖着一层流线型的肌肉,完全不会突兀,无比吸引人。
就连秦慕文这种完全不会意识到身材的人,也觉得自己十分喜欢现在的黎锦,哪儿哪儿都喜欢。
黎锦忍住把他拉在怀里亲吻的想法,言简意赅的解释:“多吃猪肉会长软肉,而吃鱼肉再配合运动,就可以练出你男人这样的身材。”
秦慕文不知道是被‘你...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