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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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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讲四美三热爱,心地纯良学问高”一直以来是王旭用来自我标榜的完美台词,可这会儿王旭竟然被象征着正义的警察叔叔给用手铐锁了。

    王旭也纳闷了:一个戴着墨镜提着黑色包包浑身充满暴力气息的家伙竟然是警察队长?而且袋子里不是手雷、炸药包等等,而是乱七八糟的社科类书籍。

    王旭本来是来解救正处于水深火热中的李小璐与周晓晓同学的,此时却稀里糊涂地自身难保起来。

    刚刚被王旭制服的警察队长站起身来,满脸怒火。

    “误会,纯粹是误会!”

    王旭解释道:“我把你误认为是坏蛋了。”

    王旭刚把话说完,就觉得自己有点太直接而不懂得掩饰了。

    队长凑近王旭一瞧,若有所思地道:“咿……你不是那个打败拳王的王教授嘛?”

    王旭忽然生出一抹声名远播到不好意思的表情:忘记了,咱现在是名人。

    “正是在下!”王旭表现得客客气气。

    “快点给教授解开手铐。”

    尽管围着王旭的警察有些为难,但是还是恭恭敬敬地把王旭的手铐给解开了。

    王旭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这尊泥菩萨就这么简单轻易地过江了,而且瞧那队长的表情,似乎对自己很有敬意。

    要知道,不管有意无意,王旭之前那叫袭警,按照法律来办,至少得四十八个小时内吃不了兜着走。可这会儿竟然在这位长得还一表人才的队长的一句话下,轻轻松松地放了。

    当名人就是好啊,王旭想。

    “刚才多有冒犯,还希望王老师你不要放在心上。”队长客套地自我介绍:“我叫周天一,是这所警察局的中队副队长。”

    周天一并没有让王旭就这么大大方方地离开了警察局,而是以有事情请教为名,带着王旭进入自己的办公室。

    周天一叫人给王旭沏了一杯茶,表现得温文尔雅,一点儿也不像是跟犯罪歹徒不死不休的硬汉形象。

    王旭直到这会儿,心下才有些奇怪:按理说,就咱这个魅力指数还处于负数的相貌,一般人是避之不及,可眼前这周天一竟然像是在欣赏一件艺术品一样,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看完后还咧着嘴嘿嘿笑几声。

    王旭觉得,一个对长相再怎么没自信的人,也不会犯贱到从自己的长相中寻找自信。

    眼前这挺一表人才的周天一,到底在想啥?

    王旭开门见山地问:“周队长,你之前说有事情向我请教,不知道是什么事情?”

    周天一有些吞吐地道:“这事儿说来话长啊。”

    王旭觉得你说来话长就不要说嘛,咱现在还要去解救正在水深火热中的学生呢。不过当然不能跟眼前这位刚刚冒犯过还大人大量地搭救过自己的男人说心里话了。

    “那就长话短说——”王旭还真纳闷,一个素未蒙面到这才见面的家伙会有什么问题向自己这个哲学教授?

    难道是问到底有没有上帝?奥古斯丁的三位一体的合理性?中世纪的教皇好不好色?当然不可能是这么深奥的哲学问题啦。

    王旭想多了。

    周天一叹了口气,两眼还是那么直勾勾地盯着王旭那张脸看,只是表情忽然严肃起来:“王老师,你为什么长成这样还有信心活着?”

    王旭只觉得自己脑袋像是被人用闷棍狠狠抽了两三棍,就算是把他两百的智商发挥到极限,也想不出眼前这个象征着正义与善良的家伙,会问出这么拉仇恨丢嘲讽的问题啊。

    这不是光明正大地自己挑衅嘛。

    要是换做哪个心胸不宽的人,恐怕就直接扛着凳子跟你拼命去了。

    可王旭却还是最初那副无关痛痒的表情:“周队长,你折腾了大半天,要向我问的,真是这个问题?”

    周天一只把脑袋用力地一点,补充道:“王老师,你知道嘛?我从小到大的目的就是成为一个像刘大华那样帅气的歌手,迷倒万千美少女。可是,就是因为我长得还不够帅,所以一直未能如愿。”

    周天一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那张脸像是被是打霜后的茄子,无力地甩了甩头,咬牙切齿起来:“我一直在问上天,为什么我不能成为万众瞩目的明星,为什么我长得还不够帅,我的皮肤还不够白,我的身材还不够好。”

    “我为此痛苦不已,买了好多本哲学书、心理书,想从中找到答案,可无奈是越看越愤怒,越看越不安。渐渐地,我年纪大了,我知道我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实现变帅成为明星这个梦了。”

    “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呢?”

    听完这些话,王旭这才好受些,原来周天一是真的有那么一问,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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