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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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乌拉泊酒馆之后,许言停下脚步,说道:“你们先回去吧,我在这城里待一夜,明天上午去一趟集市买些东西,然后就去找你们。”
“买东西?”赛斯一听这话就开始掏钱包,“你那里只有合同的酬金,不知道够不够。我这里还有一些金币……”
“不必,合同的酬金就足够丰厚了。我要买的东西不是奢侈品。”
这次任务的酬劳有足足120个银币。作为参考,这时代的一个普通贫农家庭一年劳作积累的口粮,大概还不值5银币。
不过对于赛斯这样的大贵族子弟来说,区区银币确实不够看。他知道,他的家族封地一年的收入有数千金币,而他每年能拿到的零花钱,则是将近100枚金币。
近两年来,金币和银币的兑换比例,在1:140至150之间。
所以在习惯了这种金钱观的赛斯眼里,120枚银币能做的事情当然非常有限。但对于佣兵而言,120枚银币则是一笔巨款。
至于贫农?一枚银币就足够他们提心吊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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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大清早,许言起床的时候,太阳还没升起来。
没有了电灯照明,没有了种种电子产品,许言的作息习惯也和新时代的大多数人一样,变成了早起早睡的健康自然模式。
稍稍收拾了一下,许言便孤身一人走出了旅馆,身上除了一把狗腿刀以外,什么都没有。长弓已经断了,狙击枪还未练熟,他的远程攻击能力暂时处于空窗期。
当然,他现在身上只有一把刀的原因,更多的是因为这一趟并不是出来找事的,而是来买东西的。
但他不去找麻烦,并不意味着麻烦不会找上他。
刚刚走进人潮密集的早市没多久,麻烦就来了。
此时,许言在一个卖草药的摊位前停下,选了几种有用的草药。就在他掏出钱袋打算付钱的时候,却有一个娇小而矫捷的人影从旁闪出来,夺走了他的钱袋!
许言连忙转头,却只看见一束火红色的马尾辫。
“有小偷!”有人见证了这一幕,赶忙大喊起来。但除了帮忙喊几声以外,要人家动手帮忙那绝对是痴心妄想。
许言只能迈开步子,依靠自己的双腿去追那个胆大妄为的小偷。
小偷的行动固然敏捷,但许言绝不会比她差。
刚才短暂的一瞥,已经让许言记下了小偷的背影。看背影,那显然是个女孩子,年龄不大,大概只有十几岁的样子。
而且就算认不出背影,那一头火红色的头发也实在是太显眼了,根本不可能认错。
追出了人群密集的早市以后,小偷回头看了一眼,却愕然发觉两人的距离不仅没有拉开,反而还在渐渐缩短。
更令人头皮发麻的是,她分明看到——许言将一把形状奇怪的刀,从木制刀鞘里拔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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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一段剧情展开之前说两句。
本书现在是个很关键的时期,非常需要支持——更多的收藏,更多的点击。
所以这几天可能会加更,争取更多的流分。
然后……恬不知耻的作者希望大家能帮忙宣传一下这本书(如果您觉得这书还算看得过眼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