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上去也没什么特别之处呀,一般的侦探小说主角肯定都是洞察力很强的人,总体第一章不觉得出彩。”
“我也感觉一般,不过说到贝壳街这条路名倒很耳熟,貌似英吉利的伦雾市确实是有这么一条街存在,可能是巧合吧?”
“一章压根就看不出什么的,等明天更新咯!”
“……”
叶巡看了会儿评论,脸上的笑容很阴险,一章当然看不出什么了,这可是一部很长的系列,长篇短篇加起来有近六十个故事,你们就慢慢享受等更的痛苦吧!
他把早已准备好的U盘递给魏澜,上面是全集中的第一二两部《血字的研究》以及《四签名》:“提前看可以,但千万别提前发呀。”
魏澜打开之后吃了一惊:“老板你什么时候写了这么多?”
“早在《无人生还》的时候就写好了,只不过一直没发布而已。今天就到这了,你们早点休息,我先去睡觉了啊,明天还要带这个小兔崽子训练。”叶巡牙痒痒的瞪着眼睛走了。
欧阳宇留恋的望了魏澜一眼,跟在后面讪笑着出了门,虽然感情升温很快,但他可还没到可以和魏澜同床共枕的地步,革命尚未成功,还得继续努力。
……
苏杨市。
郑云飞默默的收拾齐了背包,轻推了一下鼻梁上超高度数的眼镜准备出门。
他今年二十六岁,身高一六八相貌普通身材普通,属于钻进三人以上小群体就会被自动忽略的类型,二十多年的生活里始终没有什么存在感,但他却有一个梦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厨师。
可惜天不从人愿,别说厨师了,从小手脚就不算利索的他就算是个饭店学徒都做不好,只能在一家不很有名的饭店里做洗碗工,一洗就是三年。
跟他同期的打工仔要么升了学徒要么就不干了,三年时间里周围的同事换了得有几十个,他却始终只能在这个岗位上默默无闻的劳动,幸好还能享受到包吃包住的待遇,不然也早就干不下去了。
他唯一的优点恐怕就是执着认真了,虽然在如今这个功利浮躁的社会也许压根就不算是个优点。
“小飞你收拾包袱要去哪,是干不下去了?”
和他同寝的有三个人,现在只有一个叫做兰虎的人在寝室,是个二十出头的学徒,虽说年纪要小上几岁,但宿舍里就数郑云飞的职务最低,所以没有人看得起他,平时都是喂啊喂的使唤他,能叫他声小飞就算是给面子了。
“我请假了,要去趟金陵。”郑云飞心情不错,能得到叶巡的奖励可不是人人都有机会的,要知道昨晚一共三题只有两个人答对,另一个听说还是个很牛逼的老师。
他也算是极少见的为自己的认真得到了嘉奖。
“去金陵干啥,这几天老板可是说了要接几个大型团队,少了你能忙得过来?”兰虎舒服的躺在床上抽烟玩手机随口说道,眼神都没往这瞟。
“我就是个洗碗的,多我少我应该没啥事儿吧?”郑云飞莫名其妙,他啥时候成了饭店的重要角色了?
“再和你说我快赶不上火车了,走了啊。”
“等一下!没你洗碗就得我们去洗了,我们可是学徒洗什么碗?”兰虎忽然坐起了身:“你和谁请假了,我们怎么不知道?”
郑云飞懵逼了:“啊?我和老板请的啊,总不能和你们请吧?”
“不行,我觉得你不能请假,开玩笑呢店里最忙的时候你落跑了算啥玩意儿?”兰虎噌的跳下床,让他洗碗不可能的绝壁不可能,一天几百副碗筷不得给他手洗秃噜皮了,想着他就夺门而出:“我和老板说去!”
郑云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