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楼时候轻佻模样,脸上满是不屑,就连走路的步子都加快了不少,嘴唇不停地蠕动着,仿佛在说些什么只能天上明月地下自己听的话。
“切,一个纨绔子弟说什么别人做作,庸俗不堪!你自己就清高了?要知道清高只能是位置高才能清高;你一个居于谷底的人凭什么看不清别人努力向上爬的人!废物一条,要不是有些家世,鬼才陪你吃喝玩乐!”
宋城自以为这些话没人听到,周围只有空中的明月和参差的树影,以及那个他看不到注意不到,藏在树影中的步惊风。
“此子必成大器!”步惊风脑海里莫名的响起一个声音,这是拓跋锋在剑宗每看到一个师弟就会说的一句话,明明是一句私语,但他偏偏会让当事人听到。
如果他听到这番话,一定会说这句话吧,如果这个人是剑宗的人。
再这样的想法中,步惊风手中的无鞘长剑坚定无比的刺出,没有一丝颤抖,直直的插进宋城的胸口,剑刃微颤,勾断宋城的心脉,步惊风立刻远去。
下一个目标,就是他们口中的那个刘玉书吧。步惊风走在黑暗中,决定了自己猎杀的下一个目标。如果一晚上只给自己规定一个猎物的话,时间是不够用的,春水草堂好像是号称万千弟子的。
步惊风满目平静,右手坚定无比的把在长剑的剑柄上,经过两个人鲜血的洗礼,这把长剑好像又锋利的几分,也越来越顺手了。没有给自己的佩剑取名,步惊风对此没有兴致,就好似那次他看到拓跋锋为自己佩剑取名听雪的时候,十分不明白为何他会这么高兴一样。佩剑,死物而已,既然是死物,那么就没有喜怒哀乐;那么为什么要为一个死物而喜怒哀乐?
步惊风脑海中夹杂着复杂的心思,向着一个放心前去。他不知道那个刘玉书的位置,但是他却知道所谓执事长老的院落位置,那股夹杂着和宋城全项有些类似的气息。
刘玉书出生在一个小城的贵族家庭,本以为会是浑浑噩噩的在春水草堂过下去,但没想到会有这么一个大的契机出现在自己面前。书魁,如果有了书魁这个位置,他以后的仕途将会一马平川,连带着他的家族,那个已经陷入风雨飘摇的家族。
用光了家族所有的积蓄,换来了能在执事长老名下学习的机会,再加上自己平时故意潜龙在渊的学识,刘玉书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再这次机会中飞龙在天。
就像那些高门贵族的弟子看不清自己一样,刘玉书在心中更加看不起他们;但也只能是在心中而已。在他的心中,那些混吃等死的高门贵族子弟,不过是一群只懂得压榨父亲家族金钱和门路的垃圾而已。自己则是不同,表现的平庸,得到这个机会之后,才能一鸣惊人。
很可惜,刘玉书的想法是好的,梦也做的很美满,但是他注定等不到一鸣惊人的时候了,因为一把黝黑的长剑贯穿了他的胸口,血液滴落在桌案上他刚刚写好的一首诗赋上,这是他准备明日呈给执事长老的东西,是他一鸣惊人的垫脚之作。
步惊风冷眼撇过这篇诗赋,脑海里响起了那六个字,“此子必成大器!”
轻轻地从窗沿飘过,踩在混合着桃花泥土的的尘埃上,步惊风身体一滞,后颈窝内寒毛炸立,一片桃花轻轻巧巧的落在他的肩头,好似一片雪花飘落。
然后步惊风的肩头血花炸裂,步惊风连闷哼都没有一身,立刻倒退回房间内,这片院落恢复寂静,只在窗沿上留下几点血迹。
“终于抓住这个狼崽子了,怎么处理。”没有人影,只听到淡漠的声音响起在这片院落。
“杀了。”
“剑宗那里怎么交代?”
“那你说怎么处理!”
“废了武功,押送到剑宗,换取利益。”
“赞同!”“赞同!”“赞同!”
短短几句话,就把步惊风的下场安排好。
漫天的桃花在这片院落汇聚,打在紧闭上的窗户上,却仿佛是在一个活人胸膛上击打,一丝丝鲜血,终于,窗户被击碎,但屋内只剩下一具“刘玉书”的尸体,尸体胸口的血窟窿清晰可见,步惊风的踪影全无。
沉默许久后,来了两人各将刘玉书的尸体搬走,春水草堂桃山的气氛更加的压抑了。
半日后,刘玉书的坟冢从内部被挖开,尸体从坟冢里爬出来,步惊风扯掉覆盖在脸上的刘玉书的人皮,嘴里干呕出刘玉书的血肉,消失掉了。
原来,还没有被除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