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从小就生活在京都,裴子骞向来身娇肉贵的,再加上他的皮肤有些敏感,即使只是被蚊子蛰一下都能红一大片。
在乡间,各种野兽昆虫又多,长点小疙瘩也算正常。
于是,问主人家讨了点花露水洒在身上,以为就能慢慢好转。
却不料,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恶化了。
从当天中午开始,他身上的那些小红疙瘩就开始发痒,他忍不住轻轻挠了几下,谁知道越挠越痒。
先是手脚,再到脖子,再到脸上
几乎每一个角落都没有落下。
其他地方还好,偏偏脸上都长满了红疙瘩,对于向来爱耍帅臭美的裴子骞来说,简直就是致命的。
很显然,花露水根本就没有任何效果。
幸好有孙甜甜和她的导师在场,毕竟是京都医大的人,又是亲自到这边采集草药做研究的。
孙甜甜是个半桶水,但她的导师却很精通药理。
在凤稷山脚,有一种随处可见的草药,专门用于治疗当地的各种昆虫叮咬,对于止痒也有奇效。
这药不难采,外面大路边都有。
靳斯辰不忍看着裴子骞痒得这么难受,于是便冒着大风大雨出去采了几株回来。
将草药碾碎挤出水来,涂在红疙瘩上,慢慢的就止痒消肿了。
然而,靳斯辰出去这一趟,虽然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可是回来的时候还是成了落汤鸡,浑身都滴着水。
昨晚所有的女眷都挤在主人家女儿的房间里休息,靳斯辰不方便进入。
可现在已经是大白天,没有人在里面睡觉,而靳斯辰也不可能在厅里面换衣服,所以便进了卧室。
他在进卧室之前,还顺便向叶初七招了招手,唤道:“老婆,来帮我。”
叶初七:“呃”
众目睽睽之下,叶初七的脸一下子红了。
有没有搞错?
都多大的人了,换衣服还不会吗,让她帮什么帮?
最要命的是,他这么堂而皇之的将她单独叫进卧室里,不轨的意图实在太明显了啊,所以理所当然的换来了其他人意味深长的目光。
叶初七僵在原地。
一时之间,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靳斯辰见她还无动于衷,于是干脆返了回来,当着所有人的面牵起了她的手,直接将她牵进了卧室里。
两人进了门,落了缩。
虽然跟外面只是一墙之隔,但毕竟是只有两个人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了。
叶初七这才捶了一下他的胸膛,窘迫的道:“你干嘛呀?把我叫进来你没看到他们其他人的眼神吗?”
靳斯辰理所当然的道:“你是我老婆,睡都一起睡了,一起进卧室换个衣服天经地义,你管他们怎么看?”
叶初七:“可是这毕竟是人家家里,还是那个小妹妹的房间”
靳斯辰挑眉:“所以呢?”
叶初七:“?”
靳斯辰:“所以,你觉得我不知道这是别人的房间,是想要做什么?”
叶初七:“呃”
难道不是吗?
要说起男女间的那点事儿,怪不得别人会用食髓知味这个词来形容,叶初七也觉得实在是太精辟了。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有了第二次之后,接下来的每一次都变得自然而然了。
这段时间,他只要一逮住机会,无论何时何地都在想着这回事儿,只要有机会就会马上付诸实践。
所以,她可不是冤枉他,他一点儿都不冤。
靳斯辰当着她的面,换上了干爽的衣服。
在这整个过程中,叶初七虽然时不时的偷瞄他一眼,但还是躲得远远的,不知道是怕他忽然兽性大发,还是怕自己会忍不住将他直接扑倒。
等到他换上了衣服,她才终于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