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大堆黄金和超储电到处乱跑,大额交易的时候也是极为不便的。
重110克的晶卡可以提供超过1亿度的电能或相当于1万吨汽油产生的能量,要知道,四战前的常规动力航母,每加满一次6000吨的重油,也只能航行1.5万海里,再加上能源传导中产生的损耗,遭遇战时的紧张局面,全动力的输出,也会大大缩短航程;而核动力航母虽然能够能够解决继航问题,但也因为反应堆本身的缺陷,需要不断进行海水冷却,反应堆的年限一到,还需要更换核燃料,维护时间长,养护费用高,有泄露危险,占据的舰船吨位较大,影响舱室布局等,但晶卡就可以完美解决这一切,一片可以让八万吨级的航母持继航行超过15万海里,多携带几片,就能解决终身供能问题。至于私人游艇、小型海船,一片晶卡就可以用到舰船报废,还有剩余,更不用说应用到激光炮等类重型武器上了,对于重型的战略战术武器,晶卡的运用价值显然更高。
当然,估计比起能在市面上出现的民用版,军用版的价值就更高了,说不定已经推出了更牛叉的二代晶卡也说不定,只是这种消息,就不是普通网上能找得到的了。
我说难怪啊,原来旧款的车辆不值钱了,早就面临淘汰了,难怪今早24区遣散的时候,会直接那么大方地派出55辆旧军卡,这算是处理垃圾附送旧款垃圾桶吧?妈的。
这个时代,还是实用的能源价值高。金银铜铁之类的金属,也是因其稀有程度和实用性,从而决定了该物质的价值与重量直接挂钩,能源也一样,量化的能源决定量化的价值。
现在,我也很有余裕地查了查储物空间之内。
超储电,157枚,其中有不满量的,也有半满的,也有全满的,这个我不用问都能理解,反正量一下剩余量,就能基本准确估值,算下来,差不多总价值也是2亿多马克吧。
晶卡反而还多点,可能是因为当时扒拉的时候觉得好玩吧,所以有1055块,但很少有不满电量的,1千亿马克是有的。
然后我就特意地在平台上寻找附近转租转售的店面,反正这里也不是市中心,位置较偏,总有些经营不下去的。打了辆出租车出了两个街区外,来到了瑞德曼市移民居住区,司机还挺好奇八卦的,说那边以前乱得很,现在又很冷清,去干嘛,我也懒得废话,本来这车空间就小,弄得我大脑袋都只能垂到裤裆里,或者侧扭到一边,还好我柔韧性不错,直接先给了1个银币的小费,换来了清静。
都不需要询问司机发生了什么,网上一查就清楚了,这里的少数族裔多数都被社会局遣送矿区了,社区自然空了下来,人少了嘛,很多原有的生意就经营不下去了,毕竟,人才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基础嘛。
下车来稍稍转了一圈,荒草遍地,不要说中产门前的草坪都不修整了,人估计早就搬走了,还有就是高层公寓楼下,一个玩闹的孩子都见不到。社区超市、快餐店、加油站、药店等,无一不是一副要死不活冷冷清清,没有生气的样子,全都在门外贴了店铺转让的告示。
还生活在这里的人,大概不到全盛时期的一成,但我也无意将这些店铺一扫而空,毕竟这么一做,剩下来的人的生活将变得极不方便,而且,毕竟大多数的商品,我在24矿区的焚烧活动中早就转移到储物空间里去了。
而我来这里的主要目标,还是这里开设的一个大型的家居超市和一家二手服装店。
先是和二手服装店老板谈妥了价格,以45万的价格爽快地买下店里的所有东西和还剩下4个月的租约,然后去150米外的家居超市,店员联系到老板后,老板在30分钟内赶到了店里,和这种身家几千万的老板聊转让就更爽快一些,我现场支付了一张显示总电量剩下27%的晶卡,他拿出高价租借来的储电测量仪,确认可供裂变出来的电量还剩下2700万度,也就没什么话说了,这点电量,足够四五十万户家庭用一天了。
不过,相较于我的魂粒储备来说,我空间里的这点晶卡,倒也不算什么钱了。
于是,这位老板只拿走了自己遗留在办公室内的几件小小的私人物品,甚至没有多问一句,就把剩下的一切都留给了我。
那个满脸痘印的小年轻店员还鼓起勇气问我要不要雇佣他,我直接给了他4枚小号金币打发了他,让他最好是去城里找工作,这点钱就算是他的遣散费用。把小伙打发走后,我关上卷帘门,拉下电闸,将所有的已经蒙上一层薄薄灰尘的家居家具都转进了储物空间,包括一整套的监控设备、15瓶清洁、扫把、拖把、吸尘器等等其它各类经营场所的必备物资。
清理之干净,估计老鼠进来都得流眼泪。
生活还是需要品质的,这里的几万平米的陈列区样品,再加上后面两万多平米库房里的存货,虽然不算齐备,但勉强可供两百多户人家使用了,等尘埃落定,我要让哈米尔郡重焕生机。
总的来说,我还是捡了便宜的,这些东西价值至少也在4000万左右,不过,他放起灰来也卖不掉对吧,刚好我又能晶卡堆里找到这张剩余电量最低的晶卡,所以打个六七折,打包了卖我,实际还是他赚了。
花了一个多小时搞定这些,我开后门出去,进了二手服装店,老板已经收打包好他的私人物品,都装上了皮卡车,等他开车离开,我也同样操作,关门,所有东西装入储物空间。
不说别的吧,我本体都没有一套换洗衣物,很多矿工也一样。
忙完了,就近似乎没有什么好吃的,不过,我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人物嘛,就随便凑合一顿吧。
走过来一看那比较山寨的炸鸡店招牌,就知道味道应该不怎么样,不过,我这副分身每天都需要大量进食,去高档餐厅太吓人了,我也经常受不了那些所谓绅士的惊诧目光,搞得好像他们多牛逼一样,你就别说昨晚,消费上千万,我都居然没能吃饱,还得回家煮两锅面条拌上番茄酱,垫了个底。至于那种100万马克的红酒,也就尝个鲜罢了,营养度并不比10马克一瓶的餐前酒高多少。
我现在除了魂粒之外的金钱、能源财产,也就5千多亿吧,虽说还排不进富豪榜前50,但估计比那些在餐厅里吃饭的老家伙们要多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