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的漏洞。同时,传球的方向、高低、力道也极有讲究,最完美的传球是让接球者在拿球的瞬间便能做出下一步动作而不需要做过多的调整。某位NBA球员在评论自己队友的传球时这样说:“他知道我拿球后喜欢先迈左脚,所以他总在最合适的节奏给我传球。”
这便是学问。
可是,对于这最重要的事,徐小松却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就带了过去——
但现在毕竟不是说教的时间。胡星也知道,空洞的说教,徐小松未必听得进去。
他只能避实击虚地回答:“我会仔细考察你们两个,选择我认为最合适的人选。可是明天的比赛,还是得委屈你在替补席上坐着。”
“为什么!”徐小松大声说。
“因为你的伤!”胡星的脸色严肃起来,“这是不容反驳的决定,在你的伤彻底痊愈之前,我绝对不会冒险。明天你即使能够上场,我也会将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并且会随现场的情况随时将你换下来!不要再争了,早点回去休息,明天不要迟到。”
胡星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徐小松默默地站在原地,握紧了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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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我都已忘记,但我现在还记得,在一个晚上,我的母亲问我,今天怎么不开心!”
刺耳的闹钟响起,放的是著名神曲《我的滑板鞋》。被窝里的人懒洋洋地伸出手,将放在床头柜上的IPHONE摁去。
铃声戛然而止,整个世界又安静了下来。床上那人翻了个身,舒服服地换了个睡姿。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青山脚下花盛开!”不过一分钟,闹钟再次响起,歌声换成了另一首神曲《最炫民族风》。可这一次,铃声并不是来自于床头柜上,而是来自于屋子里某个未知的角落。床上那人捂着被子忍了半晌,终于忍无可忍地爬起来,钻到床底下去,拿出了第二个IPHONE,怒气冲冲地关掉了闹钟。
而这么一折腾,睡意也就没了。
他拉开窗帘,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点亮了他的双眼。随着他的动作,他手腕上发出清脆的“叮铃铃”的声音。
是姚若虎。
他有条不紊地做着收拾——洗脸,刷牙,穿上裤子,套上外套。然后,他将心爱的科比七代篮球鞋放入袋子中,最后再伸了个懒腰,走出卧室。
姚若虎确实是球队中的土豪,这从他家的房子就能看出来。沿着楼梯走下来,便是装修得富丽堂皇的饭厅。桌子上早已经准备好了丰盛的早餐。
父母都不在家,不过自然有保姆打理一切。吃完早餐之后,姚若虎拒绝了司机要送他的做法,选择了自己打的到赛场上去。
“从三环上绕过去吧,虽然远了点,但是不堵车。”他吩咐。
的士车在三环路上飞快地驶过,路边的楼房风一般地疾速后退。姚若虎坐在车的后排,看着窗外,右手轻轻地抚摸着戴在左手手腕上的铃铛。
耳边,又响起了那个女孩子的声音:
“姚若虎,你从来没有对任何事情认真过。你不知道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承担,什么叫拼搏,什么叫努力。其实你真的很可悲,你从来没有真正热爱过什么东西。”
热爱的东西……
有什么东西,真正值得自己去热爱呢?
“同学,目的地到了。”司机在前面提醒他。
姚若虎回过神来,付了车费,打开车门下车。现在是上午9点过3分,但他已经是来得最晚的一个了。球队的其他成员都站在门口等他了。
姚若虎拍了拍头,将杂念清除出去。
不要想这么多了,比赛就在眼前。
今天,是小组赛第三轮的比赛,也是他们的生死之战。
“好了,我们走吧!”马良大声说,“让胡珂那小子,好好尝尝我们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