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莲从昏迷中清醒,只见一个穿着大红色对襟小袄,满头金簪的女人手执绣帕正对着她抹眼泪。帕子上绣着一朵兰花,以郝莲这些年研究十字绣的功力很快看出,这是纯手工的绣帕。
“你...”郝莲伸出手,却意外的发现她的手很小。
穿越了!
郝莲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的双手。她已经二十岁了,因为没做过家务,那双手可称得上是纤纤玉手,哪像眼前这双手,不仅小,还有些细微的擦痕,甚至还生了冻疮。
郝莲的表情吓坏了一旁的女子,她见郝莲魂不守舍的样子,忙让丫鬟去请大夫,小心翼翼的握住郝莲的手。
“三妹你觉得怎么样?头晕么?那里还疼吗?”
郝莲回过神,匆匆看了女子一眼,心里暗自猜测女子是这具身体的什么人?不过既然她叫她三妹...
“姐姐。”郝莲开口说话,却发现嗓子干得说不出话。
女子递过水喂了郝莲喝,嘴里絮叨,“三妹这一晕可吓坏了太太呢,还好没事,你要再不醒,太太非要把京城大大小小的寺院都拜到不可。”
“让太太担心了。”郝莲小心翼翼的说,仔细观察女子的表情,她才发现这具身体的臀部受创,瞧这个便宜姐姐的模样,不是自己不小心,倒像是受了罚。
便宜姐姐掩嘴一笑,“瞧你,若是平常也这般听话,哪里会要老爷动家法?你这次也是太不像话,居然欺负坤哥儿。坤哥儿比你小,还是你侄儿,怎么非要跟他比个高低?弄得太太这次想帮你都帮不了。”
“姐姐~”
女子看了郝莲一眼,又笑了,“瞧你这可怜劲,知道厉害了?以后可不敢再把坤哥儿推到池子了!我知道你也是怕了,不然不会明知自己不会水还跳下水救坤哥儿,亏得是这样,老爷才只打了你十板。”
郝莲咋舌,十板,好家伙,有什么错要对女儿下狠手,这可比红楼梦的贾政黑多了。忍住摸伤处的冲动,郝莲哭丧着脸,“姐姐我知错了,老爷还生气么?”
“生气哪里会让人来给你看伤?你且安心养着,等养好了,姐姐接你到家里去玩。”
郝莲一愣,家里?郝莲这才发现这个姐姐穿戴都略微老成,而且年纪二十几岁,应该是早就出嫁了的。想着,她便点头应了。
这时桃红请了大夫来,姐姐让出位置给大夫瞧伤,郝莲将头埋在枕头里,羞红了脸。
“已经不碍事了,只是看着吓人,开几服药,散了热毒便可好全。”
“会留疤么?”
大夫捋着胡子笑笑,“不会不会,只要注意不要沾水,不出半月就可以随意走动了。”
姐姐福了福身,“谢过陈大夫。桃红,将诊金拿给陈大夫,你再随陈大夫去药铺把药抓回来。”
“是,大小姐。”桃红和陈大夫出去后,姐姐给于莲掖了掖被角,温柔的说道,“你再休息一下,一会粥热好了,我叫你起来吃。”
“恩。”郝莲感激的笑笑,又睡死过去了。
郝莲在床上安心养伤,旁敲侧击了半个月,终于弄清楚现在的情况。
现在是康熙五十七年二月中,她的身体叫于莲,十二岁,属汉军旗包衣,便宜姐姐叫于锦,已经二十七岁,十六岁嫁到同是包衣世家的金家,育有两子一女,小女儿也有五岁了。
于莲(以后都叫于莲)默默一算,还有四年,就轮到雍正登基了,这四年正是九龙夺嫡的最凶狠的时候。这也没什么,最可恨她的年纪高不成低不就。想嫁给雍正(想得美!),雍正都已经是四十好几的人了,她就算跟了雍正,才十三年的荣华富贵有什么值得去争?可嫁给乾隆(绝倒!),她比乾隆大五岁,就是做他第一个女人,她也看不上这小屁孩的!
等到于莲养好伤,于锦带来这样一条消息——她免选!
包衣家都是进过宫服侍了贵人出来的姑娘最为尊贵,虽然老,但架不住她宫里有撑腰的主子,若是混得好的,被指给旗人也是有可能的。但大多数包衣世家都不愿意将女儿送进宫,或者是这个时候送进宫。
包衣虽然在清朝地位高于汉人,但绝对是汉人满人都看不起的一类。但就是这些人,他们善于揣摩上意,掌握了清朝内务的根本,洞犀上位者的想法。这个皇位争锋最激烈的时候,他们万万不会在没有万全之策的时候将自己娇养了用重要用途的宝贝女儿送进宫沦为牺牲品。
于家为于莲考虑的周到,于莲却觉得这是阻了她的青云之路。
于家虽是包衣世家,其实比起高家、年家等家族都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即便如此,丫鬟婆子也尽够使唤了。于莲却看不上,她见惯了现代都市的高楼大厦金碧辉煌,对于于家朴素外表下的富贵压根没看出来,心里还暗暗想,夺了于家女儿的身体,就还于家一个前程似锦。
抱着这样的念头,于莲找到了最疼于莲的祖父。
于周前已经六十多了,康熙五十二年的千叟宴,他有幸参与,是德高望重的老者。平日里含饴弄孙,最疼爱的就是活泼可爱的于莲,谁知于莲被父亲打了后,竟变得温柔文静了,老爷子表面上说怎么样都喜欢,其实心里埋怨起儿子毁了他的好孙女,好在还有曾孙于坤,老爷子想想也放开了。
于莲很直白果断的将她的想法说出来,满以为会得到祖父的赞赏和肯定。于周前虽笑着点头说考虑,背过身就将儿子叫来骂了一顿,还打了几杖,心想可能是被父亲打怕了,所以乖孙女才想要得到富贵来压制父亲,正好于锦来请于莲去金家玩耍,老爷子很痛快的将于莲打包送到于锦面前,也没说要于锦什么时候送回来,于莲第一次到金家就住了半年。
金家和于家是不同的。金家当家的是金三保,家里人口简单,当家主母就是姐姐于锦。后院还有几个小妾,和一个生了女儿的姨娘。于锦管家有方,她本人是喜欢金灿灿的东西的,房屋布置的时候总会添一些金器,就是这一点黄金,让于莲注意到黄金旁的翡翠树,唐伯虎的真迹,于莲一下就爱上了金家——不愧是金家,果然是黄金遍地!
于莲虽安安分分的待在金家,心里却是向往皇宫富贵的,而且越想越偏。她可是主角,怎么能不在后宫呼风唤雨,引得无数皇子尽折腰呢?她也下定决心了——等她进了宫她要好好调养四爷的身体,为他排忧解难,做他不可或缺的解语花,再为他生个儿子,将来踢掉败家子乾隆做皇帝,而她就陪四爷游历大好河山。
在这里不得不说说于莲的前世。于莲穿越过来的时候才二十岁,是艺术系大二的学生,校花级,人长得美,本身也爱美,曾附庸风雅学了不少凄婉的诗词,小脸一耷,用堪比播音员的柔美嗓音念出来,真真是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美女都有或多或少有点拧。于莲就觉得她美别人就该奉承她,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于周前的“考虑看看”已经让于莲不快了,又努力表达了一年,于周前还是这个态度,直到于莲将未来透露出来,于周前直接将于莲送去金家常住,于莲就是再傻也明白于周前在敷衍她。
看着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于锦,于莲突然觉得她是知情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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