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还好好的坐在八福晋的宝座上吗?
别说你换儿子这事做得多隐蔽,偌大的王府,嫡福晋的院子,一路走来多少人,多少眼睛在看着。你都能收买那么多人帮你换儿子了,为什么就不能多收买一个太医呢。让他对王府说你怀的是双胎。
等到生的时候,若是儿子,那就是两个儿子。若是女儿,就是龙凤胎,岂不是两全齐美的事情。
可你倒好,偏偏对着闺女用了大刑,然后又不管不顾,让人抱着送出去。
其实说白了,这硕亲王福晋怕的还不是失宠吗?
不过你说你堂堂一个嫡福晋,至于跟一个回疆舞女较劲吗?
虽然那硕亲王竟然请封一个舞女为侧福晋有些个没脑子。可是那舞女的身份在那里摆着呢,她是永远也成不为嫡福晋的。
你占着个大位,竟然还这样做,这智商和脑回路也真是够可以了。
生不出儿子来,就让别人替你生,到时候去母留子,岂不也比是抛弃亲生闺女要好的办法?
所以说这个亲娘认不认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而且通过白吟霜的记忆,自有记忆以来,白氏夫妻才是真真疼爱她的人呢。
虽不是亲生的,但是比亲生的也不差什么了。
家里虽贫,却也没有让她吃过多少苦。
因为她的长相,多少人想要纳她做小。白家夫妇却是宁愿放弃安稳的日子带着她远走他乡也不愿意委屈了她的。
后来白老娘病逝了,白吟霜便跟着白老爹走南闯北的到处卖唱。
他们爷俩说好了的,只要攒够五十两银子,他们就找个风水好的地方,买下几亩地,然后坐产招婿。
白家父女的钱都是白吟霜管着的,这样重要的事情,白老爹都愿意交给不是亲生的养女手里,可见一片父爱了。
所以林琳在接收了记忆后,便决定了,她就只是白呤霜。
林琳收拾完了自己肩膀上的印记,又在空间里找出来五十多两银子,有成锭的,也有散碎的。然后又找了一块帕子包了,这才出了空间。
走出房间,正好看到白老爹坐在堂屋里吸旱烟。
“爹,我刚刚数了数,我们攒够银子了,明天就可以离开京城了。”
白老爹听了林琳的话,将烟袋锅子在凳子腿那里磕了磕,然后才笑得温和地看着自家闺女说道,“闺女呀,你是不是又睡迷糊了?不着急的呀。咱们慢慢来,总能攒够钱的。”
唉,自从老婆子去了,他这闺女呀,隔三差五的就会来这么一说。白老爹也明白,这是姑娘厌倦了走南闯北的日子了。
可是这梦就是梦。
“......”,林琳被白老爹这么一‘安慰’成功地噎住了。然后这才想起来,白呤霜是经常说这句话。
我靠,真没有想到这白呤霜还是个有着幻想症的丫头呢。
“爹,这一回是真的。我们真的攒够钱了。”
白老爹一听闺女这话,连忙笑着说道,“是,是,是。是真的。爹相信你这一回是真的。别急呀,爹相信你说的话呢。闺女呀,你要不再去睡一会儿?晚饭爹来张落。”
林琳:“......”真是无语了。
看到白老爹一脸不相信,还怕刺激到她的神情,林琳深深地吸气再吐气,几个来回后,上前一步,将那手帕包放到了白老爹一侧的桌子上。
“爹,你自己数吧。我去做晚饭。”她明明从空间中拿出了五十多两的银子,怎么还就没人信了呢。
白老爹看到气呼呼走出门去的闺女,摇了摇头。
唉,这是又生气了。
因为这也不是第一回了,白老爹也没打开手帕包,便准备将银子放回闺女的房间,可是刚刚拿起手帕包,就发现重量不对,于是颠了颠。发现真的不是自己的错觉。
连忙打开手帕子......
一两,二两,五两,十两,五十两......
天爷呀,竟然真的有五十两之多。原来闺女这一次真的没有做梦。
他们所居住的是客栈最破的院子里最破的屋子,不过最破的屋子一侧倒还有半间倒座房,父女俩便收拾回来当了厨房。
少时,林琳将晚饭做了出来,端着托盘走向堂屋时,正好看到白老爹眼睛发直地看着面前的银子。
“爹,吃饭了。”将托盘放下,林琳上手将银子重新包起来,然后向桌子里面推了推,又把托盘中的饭菜一一拿了出来。
一人一碗粗米饭,然后一盘油盐炒的青菜,以及一盘城外小溪那里打捞上来的拇指大小的小河虾。
这些小河虾洗干净,晾干水,然后放在干净的铁锅里翻炒几下,带变了色加些干辣椒和蒜,就可以出锅了。
这小河虾两分钱就能买上一大海碗的。所以原来的白呤霜经常会买了来给白老爹下酒。
今天林琳在厨房看到了已经晾干的小河虾,便按着记忆炒了一盘出来。然后又从厨房碗柜里拿了上次给白老爹打的烧酒。
父女俩个也不是什么大富人家,讲究个食不言寝不语,所以一边吃饭,一边聊着天,喝了一口酒,白老爹才问自家闺女是怎么将钱攒够的。
毕竟上一次她闺女做梦时也让他数银子了,而他那时可是也过过手的。怎么相差不过半个月,一下子就多了十几两银子呢。
林琳早就想过白老爹会有此一问,然后咽下非常拉嗓子的粗米,从容地笑道,“前些日子,酒楼里不是来了喜好音律的大少爷吗?那些多出来的银子就是他给的。”
林琳说的就是假贝勒皓帧。那家伙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捧了原主几场。倒也正经给了几两银子,不过却没有这么多。
可是有这么个人在那里杵着,多出来的银子就有了一个正当的出处。
“说起那个少爷,好像是有一阵子没来了。”白老爹自然也记得上次帮着自家闺女赶走了那个想要调戏闺女的多隆。
所以白老爹是非常感激那个皓帧的。
“人家有钱人家的少爷,估计又找到了别的事情可忙了吧。不过咱们已经不准备再唱了,管他干什么呢。爹,明天我去酒楼将这个月的帐结了,您老在家里收拾收拾东西然后再将这房子咱们住到月底的事情告诉掌柜的吧。”
这房子是十两银子从客栈租的,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在老板那里呢。自然要提前跟老板打声招呼。
白老爹听到闺女这么说,有些个犹豫,“...闺女呀,咱们真的要离开京城吗?”他之所以带着闺女来到京城,还是因为他们夫妻就是在京郊的河水中捡到的闺女。
他想着闺女当初是顺水而流到的京郊,再加上闺女的那个小襁褓,布料华贵,绣工精致,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会用给刚出生的小婴儿身上的。
他闺女哪都好,可是就是长的太漂亮了。他是怕,他是怕将来他护不住她,所以才想着看看能不能给闺女将亲生的父母找出来。
可是,这亲生父母要是找了回来。他养了二十年的闺女岂不是就要送回去了?
还有,还有,闺女刚出生就在闺女肩膀上弄那么大个伤痕,这也太狠心了。
当初刚收养闺女的时候,他和他媳妇可是花了好久的功夫才将闺女肩膀上的伤治好的,要知道当初闺女因为这个伤,光是发烧就整整烧的三天半呢。
幸好闺女的脑子没烧傻,不然岂不是更可怜。
这么狠心的父母,要是认回了闺女,既没有从小养到大的感情,然后再虐待他闺女,或是看他闺女长的好,再将他闺女卖掉?
算了,算了,还是听他闺女的话吧。他媳妇当初没的时候,也说了让他听闺女的话,闺女比他有心眼呢。
他们尽快离开京城,也能早点安顿下来。
毕竟他媳妇去了都十年了,闺女也二十了,可是再不能耽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