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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进军罗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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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是:斯巴达克斯眼里的斯巴达克斯是现代影视、著作炒作起来的反暴英雄,元老院眼里的斯巴达克斯是绵延近十年的西西里奴隶大起义。

    明白自己犯下的认知错误,弗拉维斯及时地作出补救,一方面为基西乌斯补充兵力,另一方面,像那些大国难财的帝都贵族一样,他派人带着大笔的款子前往南方,以极低的价格收购刚刚分配出去的贵族庄园和“公民份田”。哪怕南意大利洪水滔天,帝都的贵族、商人们正好借机大赚特赚。

    受斯巴达克斯战败的影响,因卡提林叛乱而剑拔弩张的帝都政治局势缓和下来,维比乌斯※科勒尼乌斯主动联系弗拉维斯,就西班牙的事情做重新的商议。

    根据最初的协议,弗拉维斯让出西班牙总督之位和两个军团的控制权,允许路西乌斯-科勒尼乌斯家族的商队自由进入行省,但德西乌斯不得干涉西班牙的地方事务,行省的五个伯爵领仍然效忠卡里鲁斯家族。

    协议表面上很公平,弗拉维斯保留了西班牙的根基,路-科家族得到了一个行省的话语权,皆大欢喜。实际上,弗拉维斯用自己对西班牙商业协会的控制能力摆了路-科家族一道,路-科家族在经济上注定要一无所获;路-科家族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想要在以后利用总督的身份,蛊惑西拔牙的伯爵领主们抛弃弗拉维斯,投入他们的怀抱。

    弗拉维斯离开西班牙前,委派朗图努斯※马克林作为他在西班牙的利益代言人,将萨乌尼特军团和五个伯爵领交给他掌管,加上朗图努斯自己的军团,他在西班牙的权利实际比担任总督的德西乌斯还大不过,在朗图努斯看来,他的权利来自于弗拉维斯,总有一天也会被弗拉维斯拿回去,借着这个机会,他为什么不争取点自己的利益呢?在利益驱动下,朗图努斯处处与德西乌斯针锋相对,竭力排挤德西乌斯,期望德西乌斯任期一满,他就成为西班牙新的总督。

    德西乌斯※维列斯在帝都长大,摆弄政治的能力远远不是边境行省出身的朗图努斯可比,最初几个月,他用假装示弱骄纵朗图努斯的倨傲,暗地里利用伯爵领主们的嫉妒不满,离间他们的关系,在时机成熟时突然难,击破朗图努斯的权威,声望一落千丈的朗图努斯得不到其他领主们的声援,瞬间一败涂地,从西班牙的无冕之王打落回原形。

    “西班牙的局势已经出了当初的协议范围,我们必须重新商议,以免双方爆不必要的冲突,我们无意破坏协议,但继续维持当初的协议,对我们双方都不公平。”

    “哦,那么,你想要加西亚,还是塔拉格兰尼斯?”

    这是明显的讽刺了,西班牙是迦太基的传统势力范围,除了加西亚的罗马流放者和当年塔拉戈兰尼斯的罗马战俘后裔,伊比利亚半岛没有欢迎罗马人的地方。

    “公爵阁下,西班牙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排斥外人,平民百姓往往目光短浅,只要给他们一点甜头,就可以轻松鼓动他们,为此丢掉性命。”维比乌斯立刻回敬,暗讽弗拉维斯在卡提林叛乱中利用平民的血,同时指出,西班牙人同样很容易受到鼓动,背弃他们的本来喜恶,投靠新的保护人。

    维比乌斯无需指出西班牙的哪个伯爵领背叛了卡里鲁斯家族,既然那些伯爵领可以抛弃卡里鲁斯公爵的代言人,当然也可以背弃原来的“主人”。弗拉维斯忙于在帝都立足,疏忽了对西班牙的控制,难免会让那些伯爵领产生异样心思,也许,他们不打算背叛,但他们可以借着这个机会,获得更多的自主权利。

    这是最糟糕的情况,弗拉维斯不怕德西乌斯与他争夺西班牙的控制,他担心的是德西乌斯给予伯爵领太多的自由,自由一旦被送出,就很难再收回了,他的“主人”地位,也将沦落为“盟友”。

    看出弗拉维斯明白了他的意思,维比乌斯有些小得意。

    “我们无意与您在西班牙交锋,那里对你至关重要,对于我们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不值得我们与您生死相斗。”

    弗拉维斯考虑了一会,向维比乌斯伸出了手:“你赢了,我接受你的提议,我们重新订立新的协议。”

    路-科家族愿意退出西班牙,推举朗图努斯,或者卡里鲁斯公爵指定的其他人担任新的西班牙总督,作为交换,在征剿斯巴达克斯起义中,弗拉维斯必须支持路-科家族,支持维比乌斯指定的人担任新讨伐军的统帅,或者至少应该做到表面中立,舆论上的支持。

    塞内加公爵注定只是个悲剧,被元老院丢出去试探斯巴达克斯,表现的好,或许可以换取一点政治利益的施舍,表现不好,塞内加最后的那点家底也要搭出去。三个月时间一过,塞内加就会被解除职务,真正的讨伐军统帅,那个没有讨伐期限,可以自由调动起义军所在行省资源的新统帅,很快就会产生,这个统帅之位,才是帝都的大贵族们竞相争夺的目标。

    塞内加或许知道自己不过是块被扔出去试探的石头,但他不得不抓住这个难得的机会,冒险一试,如果他真能做到,他就是帝国的英雄。弗拉维斯知道镇压斯巴达克斯的巨大政治利益,但他不能不选择放弃,他风头太盛,根基不稳,即使有机会得到统帅职务,元老院也不会允许他得到更多东西。

    既然这样,不如就放弃吧,换取西班牙的稳固,缓解与罗马家族的紧张关系,至于可能导致与迦太基关系的恶化,弗拉维斯并不在意,迦太基人同样是政治老手,不会因此觉得弗拉维斯背叛了友好关系。他们是理念上的盟友,利益上的敌人,迦太基人需要弗拉维斯承认自己是迦太基势力的一份子,保护迦太基人的共同利益,些许小分歧不过是利益上正常的竞争。

    何况,迦太基人并不喜欢直接参与战争,只要有利可图,他们不在乎谁担任这个统帅,他们也不相信,小小一个讨伐军统帅,就可以动摇他们对帝国的统治。

    “只是,终究有些不甘心啊。”弗拉维斯看着维比乌斯离去,烦闷极了。

    注:

    骑兵的训练很费时间,也很花钱,普通平民很难支付这个开销,军团骑兵只招募有经验的骑手,稍加训练就能上战场,所以,尽管原则上任何公民都可以加入骑兵,实际上骑兵仍然是属于骑士阶层的昂贵兵种,骑兵队长、骑兵统领往往就是军团二把手。

    依照帝国(罗马)的传统,步兵是战场的绝对主力,骑兵在战场上的职责是掩护侧翼和追击溃兵,偶尔驱散敌军的弓箭手,这些职责不危险并且立功的机会很多,因此富裕的公民乐意参加骑兵。塞内加命令骑兵冲击步兵阵列,实际上打破了骑兵的成规,巨大的伤亡自然引起了骑士阶层的极大不满——汉尼拔(大帝)能这么做,因为他的骑兵是努米比亚蛮族,蛮族骑兵是不需要训练的,他们从小就骑马了。

    B.s.:

    本书的骑兵是有马镫的,但帝国对骑兵的认识并没有因此改变,骑兵是个昂贵的兵种,帝国不可能轻易拿骑兵冲阵。只有草原蛮族才这样做,因为他们的骑兵不用训练。对于农耕文明来说,要么像中世纪的欧洲,分封一个村子养一个骑士世家,骑士的儿子从小开始训练骑马和战斗;要么像中国的汉唐时期或罗马帝国,通过军功和尚武精神,鼓励民间的富裕阶层热衷马上搏击,练兵于民。像宋朝缺骑兵,个人认为缺的不是用钱能买到的马,而是社会风气缺乏热衷骑术的人。类似于,哪怕飞机再多,如果没有民间的飞行俱乐部,一旦开战,仅靠军队培养的飞行员,几场战争下来就没飞行员可用了,重新培养飞行员,绝不是几年能做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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