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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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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瑾想的问题很现实,只能看不能吃什么的太伤人,必须要好好培养培养感情才行,于是一年内第一次任性的翘掉几天的活计,在房间里陪墨卿晨待着,一会亲亲一会摸摸,直到再没被推开才施施然停下。

    墨卿晨简直被磨的没脾气了,最后干脆破罐子破摔,心里琢磨不就是被沾点便宜么,他一个大男人又不像姑娘似的还要注意名节,更不会少块肉,于是底线一退再退,没几天就渐渐的就习惯了。

    然后几乎整个村子都知道裴瑾和夫人极为恩爱,走到哪都是形影不离,等这话传到自觉稳操胜券的君乐耳里,气的他摔了一屋子的瓷器,望向裴瑾房间的方向,眼神疯狂压抑而扭曲,最终咬着牙取出一个一掌长的红木盒,打开,里面只放了一支玉簪。

    玉簪是用整块的血玉雕琢打磨而成,约有尾指那么粗,样式简单,只刻着一些简单的云纹,却显得古朴大气,很是美观。

    君乐取出玉簪,着魔似的轻轻抚摸着,自言自语道:“那人说过这是瑾哥父亲的东西,谁拥有它谁就是瑾哥的夫人,现在它就在我手里,不用岂不可惜,可……”他眼里闪过一丝挣扎:“可若是让师父知道我私自动用此物该如何是好……”很快,扎挣变成了坚决:“我只要在师父发现前把东西收好就是了,反正也只是用这么一次,师父出去也未回来……”

    下定决心他向旁边鹌鹑一样的下人吩咐道:“找个手巧过来为我打扮一番。”

    半个时辰后,君乐出现在裴瑾房内。

    君乐自然长得不差,盛装打扮后更是美得惊人,一身洁白如雪的衣裳,莹润嫩滑的皮肤,一张仿佛受尽委屈不能言明的小脸,就仿佛花园里那朵开的正艳的白莲花一般。

    然而最最吸引眼球的,却是头上那根血玉簪。

    墨卿晨看看那簪子,又看看裴二面无表情的脸,忍不住再去看看那簪子,然后再看向裴二,如此循环十数次,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还真是……孽缘啊。

    那簪子简直太特么熟悉了!

    旁人以为那是血玉簪,其实不然,这世上有一种玉名为真魂玉,色如血,看起来与血玉相似,实际上却根本没有可比性,没有灵气的血玉不过是制作一些贵重而毫无用处的饰物罢了,而真魂玉却是传说中才出现的接近仙品的灵玉,据说要制成此玉必须将上好的灵玉与煞气极重的凶尸埋在一起,以煞养玉,经过千万年才可成形。

    然,煞气养玉本就属于不可行而为之,所以即便埋下万块玉石能真正化成真魂玉的,却万中无一。

    墨卿晨之所以能认出来是因为裴君曾巧合得到一块,并将其雕成簪子模样,给了他的大儿子做贴身法器。

    没错,是大儿子,裴二是嫡子,却不是嫡长子,他还有个大哥,名叫裴铭,一年四季在外面晃荡不着家。

    对于裴铭,墨卿晨只能用四个字形容——衣冠禽兽。

    那货绝逼把裴君的狐狸性子学了个十成十,并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完全将不坑人就对不起自己的精神发扬光大。

    他见了裴君还能不要脸的贴上去巴结巴结,生气了去小花园残害残害裴君的心头肉,但对上裴铭,他是有多远滚多远,恨不得离地三尺绕着走。

    所以当他看到真魂玉簪的时候,第一反应不是救人,而是拉着裴瑾转身就跑,奈何门口被君乐挡住了,他只能把拉着裴瑾警惕的躲进角落。

    至于裴铭被抓什么的,呵呵,那货不玩别人就不错了,要是真那么容易被人玩,他墨卿晨三个字倒着写。

    这一系列反应落在君乐眼里,却让他觉得他是示威成功了,脸上露出一丝愉悦,抬手摸了摸头上的簪子:“瑾哥可认识这玉簪?”

    裴瑾很干脆的回他三个字:“不认识。”

    墨卿晨哑然,略哆嗦的指着君乐的脑袋:“那玩意儿你真不记得了?”

    裴瑾回了他一个眼神——我失忆了,为什么要记得?

    墨卿晨:“……”

    君乐很开心的看着墨卿晨吃瘪:“瑾哥,你看我带这簪子好看吗?”

    裴瑾懒得搭理他,继续看自家媳妇儿,虽然面上不显,但心里一瞬间闪过众多猜测,很明显,他媳妇儿认识那玉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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