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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宝莲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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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自古便是一座有着浪漫情怀的城市,无数的文人骚客为她写诗写词,留下爱恨情仇。

    三个乡巴佬都只见过书中的扬州,却不曾自己来过,因此,当他们一进这座城市,便被震撼到了。

    刘沉香和黄大仙震撼于扬州的宽敞和摩肩继踵的人流,苗知尘的人震撼则自于扬州女子的豪放!

    三人方才经过一座茶馆,一块透着茉莉花香的手绢便从天而降,落在了苗知尘的头上。

    苗知尘拿起手帕,那茶楼二楼便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一个穿着粉色裙裳的少女探出身来,柔若无骨地倚着栏杆,大方地向苗知尘招手,“哟,就是你接到了我的手帕,那我的夫婿就是你了!”

    苗知尘:“……”这是什么神展开?!

    苗知尘把手绢递给刘沉香,“送你。”

    刘沉香说:“拜托我是男的为什么要送我这种东西,太没诚意了!”他转手把手绢送给了黄大仙。

    黄大仙接烫手山芋般把手绢抛来抛去,随手塞一个路人的兜里,“我是有媳妇儿的妖了,不能三心二意!”

    苗知尘说:“我再说一次我们不是那种关系。”

    黄大仙说:“迟早的事嘛。”

    刘沉香说:“呵呵,做梦!”

    茶楼上的少女见自己的手绢被这三个大男人推来推去,最后给了个路人,大发雷霆。

    少女居高临下地对三人吼道:“你们等着!”

    不一会儿,一大群手持棍棒做家丁打扮的男人从大街的四面八方涌来,把苗知尘三人给围了个严严实实。

    少女说:“绑起来!”

    家丁们拿出一捆绳子,*刘沉香的反抗,当街就把三个人给绑了。

    三人被绑进了郑府,正是那少女的家。

    原来这郑家在扬州是有名的商贾之家,家主郑得腰缠万贯,贵为扬州首富,为人随和,也不摆阔,很得百姓的爱戴。

    郑得和妻子成婚二十年无子,后得了一女儿,名为郑秀,可说是老来得子了。虽不是男孩儿,郑得仍是欢喜非常,将这女儿宠到了天上,娇惯出了一副无法无天的性子。

    郑秀如今年有十九,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奈何郑秀刁蛮,嫌书香世家的男子迂腐,又嫌商贾家的男子铜臭,一年里自个儿毁了七八桩亲事,再无人敢上门提亲。

    郑得夫妻急得头发都白了,过了二十还不嫁,那可不就是老姑娘了么。郑秀不乐意了,二十岁正是好年纪,哪里就老了,她可不想做个平凡女子,嫁人生子,庸庸碌碌地过一生。

    郑得向来宠爱郑秀,可在此事上很坚决,非要郑秀在二十岁之前找个婆家,否则就不给她钱花了。

    于是,郑秀便想出了个扔手绢找相公的方法。

    郑秀指着苗知尘的鼻子说:“你接到了手绢,这就是缘分,你是必须娶我的。”

    苗知尘说:“缘分是虚无缥缈的。”

    郑秀说:“你乱讲,佛家都讲究缘分,难道佛也是虚无缥缈的?”

    苗知尘问:“你信佛?”

    郑秀说:“不信。”

    苗知尘:“……”那你说个ball啊姑娘!

    郑秀被宠惯了,从小到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这扬州城里想要娶她的人多了去了,娶了她,代表的就是娶了八辈子都用不完的金银财宝!

    她相信每个人都有一个价码,不动心,只因价码不够。

    郑秀说:“我的嫁妆能铺满扬州的大街小巷。”

    苗知尘看房梁。

    郑秀说:“成亲后我送你一座金库。”

    苗知尘看桌腿。

    郑秀说:“娶了我,这郑家的产业迟早是你的。”

    苗知尘看成了对眼。

    郑秀说:“你别不识好歹!”

    苗知尘说:“哦,不是我不识好歹,我有龙阳之好。”

    郑秀:“……”

    郑得郑老爷本在外边和人谈生意,在听闻自己女儿绑了三个男人回来后,生意也不谈了,急匆匆地往回赶,一回来就看到女儿憋红了脸在摔东西。

    郑秀大骂道:“你是在敷衍我才说你有龙阳之好的!”

    苗知尘说:“呵呵。”

    黄大仙说:“我作证我作证,他是我媳妇儿。”

    刘沉香说:“我呸!知尘既然喜欢男的来给我当媳妇儿呗,反正咱俩也一张床上睡过了。”

    苗知尘说:“都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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