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觉得生活太没有乐趣了。
这个时代里,人们已经发明了各种各样娱乐身心的活动,他觉得这半辈子算是亏欠了自己,什么还没享受到。
他只能每天面对着一大排布满灰尘的书架,手里拿着一个在人们眼中最可笑的古董——鸡毛掸子,每天定时整理这些看起来禁不起捏动的残书。
以前老头子在的时候,总会扯着破锣嗓子叫喊:“别磨磨蹭蹭的,第三排书架上的灰尘都能把我的棺材埋住了,我当年捡你回来的时候,要是知道你懒成这样,我就不该把你从雪堆里刨出来!”
游牧已经习惯了这些尖锐刻薄的话,因为从小到大老家伙还是对他十分慈祥,只是老头子最后的那几年泛起了迷糊,说的话也不中听了。
老头子走的时候,紧紧抓着他的肩膀,把他肩头都摁下了五个紫红的血印。
“游牧啊,我养你这么多年,也不容易,我不求你给我一口镶金带银的棺材,把我这书店开下去,这就是你爹一辈子,这些书就是你爹我。”
游牧拍了拍他的手,嗯了一声,把老头子抱到荒郊野外,找了个空地埋了下去。
这是一条拥挤的小巷,开在这里的书店生意可想而知。
在如今这个年代,游牧不知道开这么一家书店还有什么用处,这些已经显得腐朽发黄的旧书们,也就只能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廉价的古董了,三块钱一本,也就是有一些贫穷的收藏者会来这里挑选那些看起来最为陈旧的书本。
在收拾完所有书架之后,游牧漫不经心地随手拿了一本书,坐在店前面的凳子前。
小时候,老头子不让他看书,他非得偷偷地从书架上抽出来躲起来看,到现在已经成了一个习惯,作为报答这半个父亲的养育之恩,游牧大部分时间都是呆在这书店门口。
作为他这种每天混吃混喝等死没有存款拮据贫寒的人来说,猛然间就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了。
游牧撇了撇嘴,至少每天巷子里最没有人样的陈老驴,也能抱着酒肉在床上和一个模拟的女人逍遥。
“游牧,还在看那没用的书啊,我猜全世界看书最多的也就是你了,说不定你能申请个比基尼什么记录的,然后贴在大屏幕上打上一排滚动字幕。”
“哎呀,你不知道啊,人家这是想整个功名哩,说不定以后能成为二等公民,以后咱都得点头哈腰。”
“我看就是装个穷酸的文艺青年,每天蹲这儿,说不定哪个好这口的小娘们能免费送上门来。”
几个男人勾肩搭背地嘿嘿一笑,从巷子里走过,连游牧一眼都没有开,满身酒气地随意调侃。
相对于贫穷来说,游牧更受不了这些对于尊严的藐视。
他真受不了这日子了。
游牧翻开了手中的书本,这是前些时候街上一个女人随手给他的,那时候他就坐在这个位置,一旁巷子里的娇哼与呻吟让他无法静心思考相对论和宇宙观,垃圾桶倒塌与纸屑的蹂躏声回荡不绝,在一个衣着整齐的秃顶男人走出来后,女人衣衫不整地叼着一根劣质香烟,浓厚的口红如同鲜血般抹了一嘴,顺手将这本书扔到了他的手里,估计是她在垃圾堆中无意抓到的,打开书本后,夹着着一条沾着面包屑的湿内裤。
看着关溜溜的屁股,内裤直接被他重新扔回了垃圾桶里——他可用不了味道这么重的书签。
这本书讲述了一些毫无意义的近代当代史,在游牧看来,掺杂了太多的感情色彩,毕竟在这个时代出版书,都是一件非常稀少无聊的事了。
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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