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酒馆,云七与白依风并肩而行,秋风寒冷,两人却掳着衣袖,甚至云七将胸口的两颗扣子也解了开来,露出的除了强健的胸肌,还有不知道是因为喝酒或许是热血而通红的肌肤。
“我再教你唱守军歌!”云七忽然冒出一句话。
白依风望着云七,点了点头。
“听好了,我最喜欢的!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君不见,班定远,绝域轻骑催战云。男儿应是危重行,岂让懦冠误此生?况乃国危若累卵,羽檄争驰无少停。弃我昔时笔,著我战时衿,一呼同志逾十万,高唱战歌齐从军。齐从军,净胡尘,誓扫倭奴不顾身!”
唱完后,云七脸色涨红,带着一抹笑意,一脸畅快的望着白依风。
“咋样!热血沸腾了吧?”云七笑着拍了拍白依风的肩膀。
“慢点唱,一句一句的,我记不住!”白依风皱着眉不悦的说道。
“行。咱们俩一起!”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
“君不见,汉终军,弱冠系虏请长缨”
“君不见……”
……
第二日一早,白依风甚至没有和云七打声招呼,便独自离开了新月城,他什么装备都没带,只穿着一身迷彩,手里握着的,是那柄从出生便注定与他终身相伴的长剑。
云七早上起来则是去了杨文官的帐篷,帐中的主人此时正在济世堂躺着。
帐内的矮桌上放着杨文官的装备,云七走上前去,在当中挑拣着。
过了一会,云七走出帐篷,此时如若有现代的人在跟前,肯定会惊呼出声:“天哪!解放军!”
是的,云七从上到下每一寸能装备的全部装备上了他从那个时代带来的家伙。最显眼的莫过于身后背着的M200狙击步枪。
张长了的头发又成了大兵头,脸上涂抹的是三色伪装油彩,喉咙上扣着防割扣,迷彩服外面穿着战术背心,背心上挂了几枚轰天雷,倒显得有些不伦不类。有肩胛骨的地方原本是放步话机的,此刻却插着他父亲的匕首:虎牙。腰上挂了一个水壶,两卷防割绳。还有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统统被他放进了多出来的弹夹口袋。
领出发前,他在自己帐篷内的桌子上留下了一封信,告诉侍卫说,如果这几天接二连三有队伍回来,就把信交给他们。
一切准备完后,他本想去城主府打个招呼,想想还是算了。
走出大门的那一刻,云七便再也没有回头,他即将面对的是五十多万分布在大半个魏国境内的蜀军,而他所要做的,却是将自己的战友一点一点的让他们脱离战争。
一路上,云七一直在想,自己为何会让白依风与自己做这个任务,无论如何,这都是九死一生,就连他自己当了这么些年兵,却也还是有些恐惧,因为他们要面对的是五十万蜀兵。
或许是心理作怪,他蹲下身从地上捧了些泥土,放进一个小罐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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