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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出发,穿界门抵达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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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暗处观战。本来那伙魔族就占不到什么便宜,有她在,陈尔诺的安全更有保障。

    隐毕竟首先是战神第十镇的主将,其次才是特别部队的直接领导,没有时间总往人界跑,过去一年里他见到黑衣女孩的次数不多。女孩很少说话,而他一直试图劝说她加入特别部队,她也不说理由,只是一个劲摇头。昨天这重复的一幕再次上演。

    她还是对神族没什么好感吗?甚至,憎恨神族?对隐来说,不能让她加入特别部队于公于私都真是遗憾呢。于公,她虽是魔族,立场上却与魔族对立,她的战力绝非寻常,若不能为神族所用实在可惜,她若加入对陈尔诺更是如虎添翼;于私,她战力再强终究是个无依无靠的年轻姑娘,隐既佩服她的坚持和忠诚,更怜她孤苦,她也需要集体的庇护和伙伴的照顾。

    可是,她相当固执,他劝说她不动。这个问题对于几乎无所不能的隐来说,好难。

    不过,这问题由陈尔诺来解决应该会十分简单吧。隐这样想着,脸上露出会心的笑意。

    诸事已了,隐重新打开界门,返回神界。

    ----

    特别部队诸人穿越界门用了大半个时辰,在这过程中,曲魂庵对于自己拥有界门一事作了简单的解释:他原来是驻守灵界的灵甲军副将,那么自然级别和修为都足够。

    灵甲军是天下闻名的善战之师,作为其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副将,修为怎么可能不够!

    只是,他因故离开了部队,成了一介布衣。即使后来加入了特别部队,按照神族规定他也不再够使用界门的等级,不过规定要灵活掌握,特别部队中不能连一扇界门都没有吧?执行起任务来太不方便。因此,他才被大佬们网开一面。

    其余四人这才知道,原来曲魂庵是守护善灵的死神,怪不得头上缠着飘带。

    神族中,死神最特别之处便是额头上那与生俱来的“死”字,就像东北虎头上的“王”字一般,十分容易辨认身份。有些死神觉得这很酷,有些则不以为然。曲魂庵属于后者,尤其是死神极少离开灵界,换言之他到哪儿都是异类,觉得还是把这醒目的字挡上为好。就算同为招摇,“王”字多霸气,“死”字就只能说晦气了。另外,一个神族去妖、冥、魔下三界,走到哪儿都有可能碰到找茬的,“哟,你脑门上这个刺青很牛逼嘛!哥看着不顺眼——是你死还是我死啊?”多好的借口!

    他倒不是怕事,否则也不会加入特别部队了,再说碰上明眼人,你戴个飘带怎么都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偷”的意味。只不过他有多少大事要担当,为了这等小事惹得麻烦缠身不值当,还是低调点好。东北虎为啥不低调点?多新鲜啊,爷就高调了,你问问兔子、狍子、马鹿、野猪,甚至豹子、棕熊,谁有意见?有意见也不许提,都给爷憋回去,否则一虎掌一个统统拍死。曲魂庵其实挺能打的,可还远远谈不上天下第一吧?

    走出界门,除了曾经来过妖界的嗡嗡外,其余人都对眼前的景色大感兴趣。

    他们面前是一条小土路,那土却不是常见的黑、黄、灰等颜色,而是妖艳的血红色。路两旁的草丛中生满了各种众人最多只有耳闻却从未见过的动植物,比如说陈尔诺只在神化故事中读到过的绵羊草。名为草,其实这是种半植物半动物的混合体,它不会开花结果,而会在茎中部结出一头无法移动的绵羊。

    绵阳草只能在妖界存活,由于数量众多,并不被妖族所看重。不过在其它各界,绵羊草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因为所结绵羊肉质鲜美,吃起来口感颇像蟹肉。此外,其羊毛质地上乘,羊骨还可以被修习巫术者用来制作上好的占卜工具。

    贩卖绵羊草的人,必须在它们活着时斩断其根茎,然后尽快出手捕捉,若是在它们死后捡拾尸体,其绵羊果实便不复新鲜,羊毛光泽也差得多。生斩绵羊草这活儿很有些危险,这种绵羊的习性可不比人界的绵羊,它们残忍好杀,只要嘴巴够得到,长肉的东西除了自己和同类外它们无所不吃。有时饿极了,它们连植物也啃。因为不能移动,事实上它们享口福的机会少之又少,生存主要靠根须从土地中吸收养分。它们不懂节制,会贪婪地把附近土壤中的养分掠食一空,在周围其它动植物或被吃或枯死之后,它们自己最终也会被活活饿死。但这对土地来说却不是坏事,绵羊草死后会迅速腐烂,成为最好的养料,得到滋润的土地会比之前更肥沃,重新长出的其它植被也会更茂盛。

    草丛间,有一只四耳四眼妖兔小心地绕着绵阳草蹦跳。它不吃草,却爱吃坚硬的骨头,尤其爱啃绵阳草的尸骨,当然,活着的绵羊草它是惹不起的。它长有两排共四颗大板牙,前一排的磨损了便会向两边分开,退到后面慢慢恢复,后面那一排则前移替补。它用下面那对红眼睛寻找着食物,上面那对朝天空中的一只雄鹰翻了个红色的白眼,爱搭不理。

    天空中,那只盘旋着的三爪鹰也懒得搭理兔子——哥可是素食主义者!它在搜寻的,是一种淡紫色的胡萝卜,极其美味。不必担心那三只爪子错把地瓜来抓,妖界的地瓜可是橙色的,以鹰的目力怎会弄错。只是想吃到这种胡萝卜的难度不比逮兔子低,因为它们总是长在足够靠近绵羊草又不会被其过度掠夺养分的地方,这保镖找的,别说地上的兔子,就是天上的雄鹰也不敢轻易招惹啊。话说回来,啃骨头的兔子和吃萝卜的鹰到底哪一个比较可怕还真不好说。

    路两旁的草本植物已经很诡异了,远处妖气缭绕的森林中的木本植物多半会更可怕,众人真没什么底气去看看新鲜。更诡异的是妖界天空的云彩,每一朵都像是被人刻意造型过,或像妖兽,或像器物,还有的活像做鬼脸的人面,又搞笑又骇人。

    “魔界更诡异呢,天色变换无常,有些地区甚至是‘十里不同天’!”嗡嗡一直充当导游给余人作着讲解,“比如说在一座城池附近,天空是粉色的,云彩是紫色的。可一出其辖地,到了另一座城的地界,天空就变成草绿色的,而云彩则是墨绿色的。”

    她说话语速很快,还富有很强的节奏感,真如只小蜜蜂扇动翅膀般嗡嗡的,声音却十分清脆动听。

    以人类身份长大的陈尔诺自不消说,曲魂庵是死神不是战神,加入特别部队之前从来没到过天、灵、神三界以外的不属于神族势力范围的地方;林仙是仙族,自古仙人就以捉妖为己任,虽说现如今世道变了,和平发展是各界达成的共识,仙人和妖族的实力对比也早已逆转,妖不捉仙就不错了,可他是个骄傲的仙,可以不打妖,当然,打也不一定打得过,但他一直不屑于来下三界这些“污秽”之地;暴岩生得吓人、名字霸道,却是个忠厚老实之人,从不到处乱跑。所以四人看什么都稀奇,若不是任务要紧,来个“妖界自助游”倒也不错。

    嗡嗡则不同,她是精灵。精灵出了名的与人为善,跟各族都没什么大过节,“人缘”好得连魔族都给几分面子——其中也有强大的魔族不屑于为难弱小的精灵的缘故。除了魔神之间爆发大规模战争时精灵会坚定不移地站在神族一方以外,他们也不会特别仇视、敌视魔族,他们仿佛不懂得什么叫仇恨,也极端讨厌杀戮伤害。而且精灵整体实力太弱,魔族懒得、也没必要秋后算账找他们麻烦。当然,这账也不好算,有神族罩着精灵呢!不论如何,就算魔族不会欢迎精灵却也不会排斥,其他种族更是对精灵皆有好感,是以他们可以在各界通行无阻。嗡嗡之前曾因采购药材而到过妖界和魔界,唯独没去过冥界,那里死气、阴气太重,产不出什么精灵能用的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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