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他第一个要干掉的目标。
突然,刘烨目光一凝。
就见在那些蛮族士兵中央,还有一群衣裳褴褛的大汉百姓。
显然,这是一群刚劫掠完村庄的蛮兵。
雁门关作为守卫大汉的重要门户,内部守军轻易不能出关。
这也是蛮族敢肆无忌惮地在雁门关附近劫掠的根本原因。
当然,它们也只敢派遣小股部队劫掠。
毕竟要是数量太多那就不叫劫掠,而是大军叩关!
真要那样,张辽可不会惯着,不把蛮族打得妈都不认识,都算蛮族跑得快。
“驾!”
刘烨不再耽搁,一夹马腹,全速冲了上去。
百米距离顷刻而至,蛮族百夫长刚准备组织反击,一杆黑色大戟便已经当头罩下。
铛!!
一声巨响,那名蛮族百夫长连人带刀被砸得倒飞而出,鲜血不要钱地喷出,眼看是活不成了。
这就是刘烨现在的实力,即便是同为炼体境的蛮族百夫长,也挡不住他随手一击。
而随着那名蛮族百夫长彻底断气,刘烨掌心处传来一股热量。
紧接着,一道道金色纹路迅速蔓延而出,将无名指完全包裹,下一秒又重新隐没,看不出半点痕迹。
刘烨瞟了一眼,手上动作却没有丝毫停顿。
一记横扫,三米多长的黑龙戟撕裂空气,数名蛮族士兵被拦腰截断,那场面要多血腥有多血腥。
对此,刘烨也只是微微有些不适,但紧接着便是杀意沸腾。
蛮族向来以汉人为血食,因此于他而言,蛮族已经不属于人族。
哪怕杀得再多,也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噗嗤!
将黑龙戟从最后一名蛮族尸体上拔出,刘烨环顾四周,已无一名站着的蛮族。
整场战斗仅仅持续半个钟便彻底落下帷幕。
若不是后面蛮族士兵开始四散溃逃,他还能杀得更快。
看了一眼任务进度:289/1000。
103名蛮族士兵,尽数上榜。
随后,刘烨叫来众士卒打扫战场。
自己吃肉,怎么着也得让手下喝点汤。
无论是蛮族手上的武器还是劫掠来的粮草,带回去都能换取军功。
当然,大头都在刘烨这,毕竟战利品再值钱,也没有蛮族人头值钱。
打扫完战场,留下10名士卒保护这群难民,剩下的全被刘烨派出去探查敌情。
就这样,一上午的时间,刘烨一共剿灭5支蛮族劫掠部队,千人斩进度已然来到了:601/1000。
另外金色战纹已经将整条左臂完全覆盖,暂时还没感觉到什么不同,或许只有等覆盖全身后才会出现变化。
“启禀大人,截至目前,共缴获粮草8500斤,完好铁器512件以及残破铁器若干,另外还有665名大汉百姓需要安置,我等是否先行回城修整?”
一名中年伍长走上前抱拳行了一礼,眼神中满是敬畏。
经过刘烨这一上午的厮杀,这50名士卒已然被彻底折服。
虽然每次他们都只是负责打扫战场,看不到具体的战斗经过。
但光是那尸山血海般的场景,就足以说明一切。
“你们带着战利品护送百姓们回城,我再四处看看。”
刘烨自然不会现在就回去,他还没杀过瘾……不对,是还没达成千人斩。
“是!”
对于刘烨的决定,众人自然不会有任何异议。
待众人离开,刘烨找了处小溪。
杀了这么久,身上的衣物已经被鲜血浸透。
倒是黑龙戟,依旧光洁如新,没有沾上一丝一毫的血迹。
“咦?这是……”
随手将黑龙戟插在地上,刘烨刚准备脱衣洗漱一番,眼角余光突然扫到了戟把,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