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的新据点布置的有模有样。
晚饭就在附近的美食街随便解决。
等菜的间隙,邹倩突然提出一个问题,“何楚,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我在公司只看到你们的签约合同,怎么没有乐队内部分成合同,你们是自己协商好了吗?”
何楚从来没想过这这个问题,不好意思的说,“分成还要签合同吗?我们都是平分的。”
听到何楚的话,邹倩的表情立刻严肃起来,“你们现在是一个乐队,是一个团队,收入确实是属于团队里的每一个人,但团队里每个人的贡献是不一样的。”
“乐队刚成立的时候收入不多,平分是很正常的选择,但随着你们的发展,自身的名气、报酬早已经不再一样,如果成员之间的收益的分成没有谈清楚,一旦起了什么争执,那这个团队就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而走向分离。”
“这个时候如何进行合理的收入分成,就是一件必须要在说清楚的事情,甚至要用合同进行约束。”
“我希望你们尽早把这件事谈清楚,关系再好也要明算账。”
经过一下午的相处,本来饭桌上的氛围还比较轻松,现在邹倩的话让气氛突然沉默起来。
何楚搞魔方乐队的时候,每天演出也就几百块钱,分到每个人身上也没剩几文,所以他们乐队一直平分。
来到蓝星之后,新浪潮乐队成立不过短短几个月,唯一的商业表演就是星光音乐会,演出费也被他们平分了。
《乐队的绽放》要等全部录制结束后,根据每个乐队录制的场次结算报酬,钱还没到他们手里。
当然签约的时候企鹅给了他们每人一笔签字费,不过那是直接打在个人账户上。
到目前为止,他们四个还没聊过钱的事。
如今这个话题被邹倩正式提出来,大家都不免有些尴尬,年轻人在钱这方面总是难以启齿的。
“我…我觉得哥应该多…多拿点。”
轻易不发表意见的杨灿率先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江子涛和莫琳相互对视一眼,点点头表示认同对这个说法。
何楚却反对到,“咱们乐队是一个整体,缺了谁都不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贡献,平均分挺好的。”
“不行!”
江子涛一开始也没考虑过这个问题,现在想想平分等于占何楚的便宜,坚决不同意,“我们乐队歌是你写的,曲也是你编的,你的贡献最大,理应你分的最多。”
莫琳也同意他的说法,“子涛说的没错,虽说新浪潮一个也不能少,但是就算我们离开了,也有人可以替代,唯独你是不可替代的。”
眼看拗不过他们,何楚摊摊手,“那你们说怎么分配?”
江子涛考虑了一下,提出了建议,“要不这样,乐队演出我都四六份,你拿四份,我们三个一人两份。”
莫琳想了想又补充说,“我觉得这样合理,反正歌曲版权在你手里,我们拿演出费用的六成大家都可以接受,如果以后有个人的商业活动,报酬归个人所有。”
他们两个没意见,杨灿就更不可能有意见,分配的事就这么定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