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文^书库][www].[774][buy].[com] “这个,张公子啊,老道还真没有办法。”吕文兴自知自己的道术跟林森比的话,那是拍马也赶不上的,所以回答的也诚实。
“你这么大的年纪了,还怕他一个小毛崽子?”张大力不信,一脸的怀疑。
“张公子,这道术的修为,不是按年纪算的,我之所以也劝你们跟林真人合作,也是发现目前只有他才能帮你家解了那火葬场的劫难。”吕文兴又道。
张大力听了之后满脸铁青,牙齿咬得咯咯响。许久没发一言,等了好一会儿,才踱了一跺脚,恶狠狠的说道:“劫数?屁个劫数!大不了不去开发那个地方,撑死了也就扔掉那么几个钱。”
吕文兴见他这般坚持,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反正今天自己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林森要带的话也全都带到了,要是人家坚决不肯,那自己也无计可施。
见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张大力也已经跟林森碰了面,吕文兴觉得自己再去解释也没什么意思,便朝着张大力拱了拱手,告辞而去
张大公子现在的心情非常的不爽,所以也没去管他,由着他走。他是不知道,今晚他把唯一能够帮助他的道长给放走了,迎接他的就是一整晚的梦魇。
林森原本也不想使一些法术去吓唬他,不过今天自己看到了那张士桥火葬场的鬼照片,心里头对探究那个火葬场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想要查清楚原因,林森觉得少不得要跟那个郑直和老巫婆正面冲突,绝对是一场硬仗。能够将那个地块直接拿下来最好,实在不行,能够拿到一些自主权也是好事。
毕竟那么大规模的战斗,想要完完全全的掩人耳目也是不容易做到的,除非自己买下那块地,用围挡全部给围起来。
心里既然作此打算,也就只能苦了张大力同学了。谁让他不是个好东西,又是叫人砸饭店,又是养些酒托来祸害广大男同胞呢。
……
林森临走之时给这家夜莺酒吧使出了一道灵障术,生效时间放在了10分钟后,也是料定那个巨灵子吕文兴会提前离开。
在场的唯一一个能够帮助张大力规避一些惊吓的道士也走了,这张大力晚上的日子可就真不好过了。
林森用的灵障术,说实在的比那些恶鬼啥的都要厉害不少,何况现在他的法力等级已经达到了阎罗令级别。在判官令的时候,林森就能点水成狱,将一池静湖水变成沸锅地狱。
现在自己法力大涨,直接将夜莺酒吧变成一个人间地狱当然不是什么难事了。
所有人间恐怖电影电视剧里面的素材都可以直接调用,搭配着来到人间后林森所经历的那些灵异事件,在夜莺酒吧的楼上楼下到处都上演着。
厕所里蹲在坐便器上的女鬼啊,厨房里遍地四溢的蛆虫啊。酒瓶里一条条不知名的蠕动生物,简直能把店里的人吓得尿失禁。
张大力的恐怖一晚是怎么熬过来的,林森不关心,也没关心的兴趣。
这样的纨绔,就得和郑伟一样好好得收拾一顿。人家郑伟吃的是皮肉苦头,那么张大力自然就吃些精神折磨吧。
就在夜莺酒吧中混乱一片又逃不出来的时候,林森已经晃晃悠悠的走到了小区前门不远处的排挡铺子那。
有些日子不来这里吃东西了,排挡铺子的样貌没有什么变化。依旧是5、6家摊位,几对老夫妻一起配合着烧菜洗碗。当然了,这里面还少不了以前被林森吓唬后心甘情愿到摊位上帮忙的街痞。
熊叔和周婶子仍旧是以前的那副打扮,腰上围着一个围裙,正在他们的摊位上忙碌着。看的出来,他们的摊位生意还是挺不错的,在几家摊位中,顾客算是最多的一家。
因为林森看到一个穿着白色汗衫的光头大汉正穿梭在各桌之间,熟练的上菜撤盘子,忙得也是一脑门子的汗。
那家伙,就是第一次带着一批人到这边摊位上收保护费的那伙街痞的带头大哥,好像小弟们都叫他劲哥。对,叫罗劲,林森想起来了。
不过现在罗劲的身上已经少了不少的暴戾之气,而且穿衣服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要光膀子,最多套件小背心。可能是近两个月的锻炼吧,沉下心来做一些事情,但是少了不少混江湖的心思了。
先跟熊叔和周婶子问了声好,两个长辈看到林森来了,自然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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