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飞逝,二〇一〇年五月中旬的一天,粟春雨收到了一封由言谢本人亲自递来的情书。
那一刻,她体会到了人生中第一次的曲线运动——慌张和暗喜的情绪被抛掷到最高点又急剧落下,感觉并不好受。
情书不是言谢写的。
说起给粟春雨写情书的人,其实她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便是她早操迟到的那天早上,骑单车撞到她的那个男生。
男生叫李明义,是高二年级文科(8)班的体育委员。
说来也是巧,自从那次偶遇之后,李明义的视野中便总能搜寻到粟春雨的身影,课间操的时候,上体育课的时候,值日的时候,就连去厕所的时候也能遇到。他觉得缘分真是不可思议,在撞倒她之前,他的印象中从来没有过这号女生的存在,有了一面之缘后,即便是在人潮攒动的课间操,他也能一眼发现她的身影。
在李明义的眼里,粟春雨总是安安静静的,不吵不闹,不会过分跳跃,也不过分冷清。她似乎不怎么喜欢交际,身边没什么朋友,来来回回的,都是那一两个女生;她好像也不怎么喜欢运动,上体育课的时候只在一旁看着他们班上的同学打篮球。
李明义觉得,这个女生真是温柔,是他喜欢的类型。有了体育课的交集,李明义通过打听,知道了粟春雨的名字与她所在的班级。
以李明义多年写情书的经验来看,送情书的人最好是与被告白者相识。一来对方更能接受这种突如其来的刺激;二来,即便对方有意拒绝,但碍于熟人的面子,至少不会当面拒收,情书得到回复的几率也要大一些。
令他发愁的是,他找不到那个适合去帮他送情书的人。
高三的学长、学姐他倒是认识很多,这高一的学弟、学妹嘛,他还真的没有认识的。
然而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他坚信,只要他肯动脑筋,办法总是会有的。
为了找到合适的送情书的人选,李明义开始忙前忙后,不仅要探听高一(14)班的课,还要留意谁跟粟春雨相熟。
最后,他选中了言谢。
那是一个晴朗的星期三早上,太阳刚刚冲破云层,在天际露出红红的笑脸。
或许是天亮的格外早,早操还没有开始,操场上就已经热闹非凡。操场旁边的篮球场内,一群男生正在挥汗打球。
言谢也在。他除了冬天懒了一点之外,天气热起来之后,还是格外热爱运动的,于是早早地就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学校。
由于场地有限,李明义和班上的几个男生进入篮球场的时候,已经没有场地供他们运动。
他和大家商量了一下,决定干脆分一下组,和别的班来一场友谊赛好了。
然后他就去找了彭峰。
毕竟是与高二文科(8)班一起上过体育课,彭峰自然对李明义感到很面善,便同意了他的请求。
还有什么能比运动一场更能快速拉近距离的事么?没有!
李明义在心中暗自窃喜,打篮球的时候便格外礼让。但他显然小瞧了高一(14)班的这一群小孩儿,尤其是小瞧了言谢和周家名。这俩人一联手,他们班很快就落于下风;在彭峰的篮板助攻下,他们班的劣势更加明显。
短暂的一场切磋后,文二(8)班输得心服口服。双方友好地互相恭维一番,又自报家门,相约下次再战后解散。
言谢正抬手从篮球架上取下校服,忽然被人拉到了一边。
他一边用校服随意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一边不明所以地看着李明义:“有事么?学长。”他自然也听见了他们自报家门,这才礼貌又疏离地尊李明义一声学长。
李明义嘿嘿地笑了笑,左顾右盼片刻后,忽然从校裤的口袋里抽出一封信,递给了他。
言谢擦汗的动作停顿了一秒,更是不明所以。
李明义见状,连忙道:“我叫李明义,文二(8)班的体育委员。事情是这样的,之前有一次我不是不小心撞到了你们班的栗春雨同学嘛,我就想写个道歉信。但我自己去送信吧,怕被人看到,误会是情书,到时候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就不好了。你跟她一个班,你帮送的话,就没有那么突兀了。言谢学弟,帮帮忙了。”
听清他的来意,言谢不由地在心里哈了一声,想说,原来当初那个撞倒粟春雨的冒失鬼就是你啊;又嗤笑一声,心道:能不能有点文化,那个字念“粟”好嘛。就你这样的文化底蕴,先补好课再来学大人写情书吧。
他没有接那封被说成是道歉信的情书。他的视线在粉色信封上逡巡,什么样的大事是值得专门写一封道歉信?还是拿的粉色信封。这种欲盖弥彰、掩耳盗铃的事居然有人把他当成了傻子?
言谢心底有些恼,面上却半分不显,反而饶有兴趣地冲李明义挑挑眉头,一副看破不说破的样子。
李明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那什么,真的是道歉信。”
见他死鸭子嘴硬地不肯承认,言谢也乐得装糊涂:“既然是道歉信,那我去递恐怕有些不合适吧。”
从小到大,他只有收情书的份儿,哪里干过帮别人递情书的活儿?还是一个不熟的高年级男生。他可没有这个义务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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