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丫头呀,人怎么能天天吃馒头呢,还天天是同一家的馒头,我都这么大岁数了,难道不能吃点山珍美味?姑娘家家的,太抠可不好。”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又道:“你一个小姑娘,出门在外,不会是没钱了吧,你跟我老头了说,我这多得是。”
边说就起身准备拿钱去。
这李长老,到不知为何,喜欢极了百歌。
百歌叫住了他:“李大夫第一天不是说,这家馒头挺甜的。”
这话,李长老自己都忘了,他当时即便说过,也或许只是随口一说,倒让她记了真:“你这丫头,心肠自然是最最好的,只可惜,到我要死了才碰见你,若是早些时候,该有多好!”他往嘴里塞了半个馒头,腮帮子鼓鼓囊囊:“不过也好,死之前能见过这么个好姑娘,也不错了。”
萧肃见他全然失态,再无半分平日里嘴毒的模样,出声安慰:“李大夫何必杞人忧天,他不会这么做的。”
李长老根本不理他,只对着百歌伶仃嘱咐:“丫头,不要相信身边任何人,谁也不要信。”
“李维海!”萧肃面色瞬间沉了下来,喝到。
“吃了馒头就走,离开睦洲城,不要回来了。”他已经拿着馒头往门外走去。
百歌站起身朝他的背影道:“李大夫,等我找到了人,就一起来看你。”
可他的身影已经消融在晨曦之中。
百歌做事素来有自己想法,自然不会乖乖听话立马离开睦洲城。
正午时分,百歌已经拉着一头银发的萧肃招摇过市,逛了几条街,此刻她正拉着萧肃在一间成衣铺子选衣裳。
百歌为他选了一套白色宽袖裾袍,银丝作绣,零散错落些细长修竹。他站在一旁负手而立,恰恰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偏偏他眉角眼梢带了一点红,更是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店里的人都直夸他长得好。掌柜夸得极为尽心:“公子可真是龙章凤姿,天质自然。”
百歌目不转睛地看着他的方向,他银发尽披散,含笑似春风,已然是文人墨客,谦谦君子,闻不见一丝血腥之气了。
面前人,与记忆中的那个身影再次重合。
只是,记忆中的人,她再也找不到了。
无论她做什么,都找不到了!
萧肃见她先是盯着自己许久未动,后又将目光落在他的后方。莫非她对这件衣服不满意?他转身一看,墙上正挂着一件宽领长袖的淡青色长衣。
萧肃心笑,倒真是她喜欢的模样。
于是他换了衣裳。那衣裳领口极低,露出小半片宽阔的胸膛和一半胸骨,站在她身前,眉眼含笑,带着几分戏谑:“你喜欢,这样的?”
他岁生得高大,真心笑起来时嘴角上扬,恰若桃花夭夭,与春风得意的二八少年无异。
一时间,屋内年轻女子都羞得低了头。
虽然百歌已经见过他衣衫尽退的模样,可如今他半露未露,引人浮想联翩,让人忍不住遐想那肌理分明的胸膛之下,又是怎样一番风景。
于是百歌点了点头。
掌柜却急了眼:“萧公子,这本是为南风小馆的小郎君们做的衣裳,你这一一一、一代大侠,穿着不太好吧。”
百歌问:“你们认识?”
这掌柜本是剑阁中人,许是怕他日后找麻烦,方才阻拦。萧肃道了句:“以前来过。”
那掌柜颤颤地笑:“萧公子要不要染发,小店已经准备妥当,只需半个时辰,定叫公子满意,到了街上,保谁也看不出。”
萧肃每次路过睦洲城时都会来此地将头发染成黑色,只因他家的发膏最是自然持久,如量身定制一般。但是,今日,他并不想这么做。
最重要的是,她喜欢。
白色纵然扎眼,可若能博卿一笑,他自然舍得。
百歌见他重伤初愈,于是特地置办了马车,睦洲城距扬州本两天车程,她却整整准备了四天的干粮。
百歌驾车,萧肃就靠在车内软枕上闭目养神。
那种不安的直觉又冒了上来,且越来越强。自己仿佛荒野里的孤狼,正被人紧紧窥视。萧肃终于叫停了马车:“百歌,我有东西落在仁和堂了,我速去取来,你在这里等我。”
百歌并不多心,只道驾车一同回去,却被他以正午拥堵马车不通的借口拒绝了。
他心底已经有了主意:无论李长老昨夜所说,是真是假,都带上他一同去扬州。
仁和堂安安静静,大门紧闭,与周遭人潮涌动截然不同。
他穿过前厅,医馆独特的药香将他紧紧包裹,可他顾不上这些,整个医馆都是死一样的寂静,他步入庭院,庭院中晾晒的草药正向热阳展示自己的身躯。可他觉得冷,炙热的阳光从他头顶直直打下,却无法驱散他心底升起的冰凉。
李长老的尸体,安详地躺在庭院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