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这张脸和气质与前世有一丝相像,也是他比较满意的一点。
走出卫生间,林克换上一身红色字母运动装,在腰上缠上两个十磅的铁砂袋,在海滩上晨跑。
凌晨四点多,外面天色还没大亮,天空上繁星点点,月牙如钩,远处的海面在夜色下显得波澜不惊,只有几座露出水面的小岛,黑黝黝的,草木摇曳,像是海底巨兽露出的头盖骨。
林克沿着海滨大道,从潜水小店开始,一路向北,跑到棕榈滩区海滨公园,大约有十五公里。
在Joisce披萨店吃了两块火腿披萨,又继续往回跑。
经过公共码头时,风中传来一阵悦耳的吉他声,叮叮当当,给清晨的海边增添一些优雅情调。
他跑步从码头经过,看到一个穿蓝色长裙的女孩,坐在红木甲板上,怀里抱着吉他,一只腿屈卷着,一只小腿悬在空中,随意摇晃,小腿缠着白色纱布。
金色的长发被海风撩起来,露出白皙红润的侧脸,是昨天见过的泰勒·斯威夫特,她住在棕榈滩区的凯悦嘉轩酒店,距离这里不远。
“嗨,林克!”
女孩忽然回过头来,冲他笑了笑。
“嗨!”
林克招了招手,慢下脚步,问道,“这里风很大,要不去店里坐坐?”
“好啊!”
泰勒点点头,放下吉他,扶着栏杆慢慢地站起来。
林克走上码头,帮她背着吉他盒,一只手搀扶着她的手臂。
回到店里,林克洗过澡,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在厨房里煎了两块牛排,两杯鲜榨橙汁,拿到店门口。
泰勒搭着小腿,坐在沙滩椅上弹吉他,桌上放着稿纸和笔,似乎在创作新歌,见他拿着食物过来,泰勒放下吉他,向他道谢。
“林克,你每天都会晨跑吗?”
泰勒看着他粗壮有力的手臂,即使穿着宽松的T恤,也能显露出来的胸肌、腹肌,非常性感,叫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差不多,下雨天除外。”
“我和你一样,每天都会练吉他,不过我更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坐在窗户后面看雨,我会更有灵感。”
泰勒弯着唇角,挥着叉子比划道。
“下雨天写歌?听起来很有情调。”
林克笑了笑,用刀将牛排切割成小块,叉子接连不停往嘴里塞,只用了两分钟就把一块八百克的牛排送进胃里。
在穿越后他不止身体素质翻番,饭量也同样翻倍,每顿饭要吃很多食物,才会有饱腹感,詹姆斯骂他是个饭桶。
在他吃完的时候,泰勒的小牛排只吃了二分之一。
“我不经常做饭,味道一般,伱吃不完可以剩下。”
林克看着她盘子说道。
“没有!很好吃。”
泰勒摇摇头,金色马尾也晃了晃,她指着大海和沙滩,微微笑道:“我只是觉得很浪漫。日出,大海,白色沙滩,棕榈树林,和一个英俊的男生面对面吃早餐,感觉像是在电影里。”
林克轻轻一笑,听起来很不错,但他觉得男人最大的浪漫,是在拳台上,用一记凶猛的摆拳,将对手打得彻底失去反抗力,那才叫浪漫。
(本章完)